
我被帶到了 市交警大隊審訊室。
一名護士提著抽血箱走進來,紮壓脈帶、消毒、進針。
我看著那管血開口:“同誌,做加急化驗,最多二十分鐘就能出結果。”
執勤人員沒有抬頭,隻是敲打著鍵盤:“按流程走,四十八小時內出報告。”
我的拳頭緊緊握起:“四十八小時,黃花菜都涼了!”
“我被人誣陷了!你們去查光明路口的監控!”
“去查那個白酒瓶上的指紋,上麵絕對沒有我的指紋!”
執勤人員停下動作抬眼看著我:“指紋我們會查,但你前夫提供的病曆已經核實過了,確實是市精神衛生中心開出的,主治醫生簽字齊全。”
我騰地站起來,椅子倒在地上發出一聲巨響。
“那是買通的!我一天假都沒請過,每天都在急診科連軸轉,哪來的時間去精神科看病!”
門被推開,趙誌彬走了進來。
他換了一身整潔的西裝,手裏端著一杯熱咖啡。
趙初夏跟在他身後,手裏抱著一個平板電腦,正在玩消消樂。
遊戲音效在安靜的審訊室裏格外突兀。
“蘇沅,別激動。”
趙誌彬把咖啡放在桌子上,“醫生說了,你這個病受不了刺激。”
他轉頭對執勤人員笑了笑:“同誌辛苦了,她平時不發病的時候和正常人一樣,就是發作起來六親不認,要不然我也不會堅持跟她離婚。”
我直視著他那張臉,隻覺得胃酸翻湧。
“趙誌彬,那個傷者死了沒有?”
我冷冷地問。
趙誌彬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迅速掩飾過去:“什麼傷者?你又在出現幻覺了。”
他轉頭去摸趙初夏的頭:“初夏,告訴警察叔叔,媽媽是不是經常對著空氣說話?”
趙初夏頭都沒抬,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動:“是啊,媽媽半夜總是站在我床頭說話,好嚇人的。”
這就是我教出來的女兒,謊話張口就來,連草稿都不打。
我深吸一口氣,把翻滾的情緒強壓下去。
我看向執勤人員:“我要求打一個電話,這是我的基本權利。”
執勤人員皺了皺眉,最終還是把桌上的座機推給了我。
我不再猶豫,直接撥通了剛才在路口就該打出去的那個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