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歡靳庭,從在公園人潮裏第一眼見到他,就無可救藥地喜歡了。
先動心的人,注定是輸家。
在這段感情裏,我始終敏感而卑微。
他是上市公司總裁,我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本科畢業生。
我不漂亮,與他身邊那些明豔動人的花紅柳綠相比,我如此平凡,如此黯淡。
在一起一百天的時候,我仰頭問他:“為什麼是我?”
他沒有用言語回答,隻是溫柔地親吻我的額頭。
可當他看向我時,那份熾熱與愛意幾乎要溢出來。
那一刻我覺得,語言是多餘的,他愛我,這就足夠了。
但不知從何時起,他的感情變了,連帶著那份熾熱也在悄然降溫。
他依舊慷慨,我的副卡額度高得驚人。
但我們從日日膩歪,變成一周相見不到兩次。
連肌膚之親都驟然減少,帶著一種公事公辦的疏離。
不安像藤蔓一樣纏繞住我。
我開始懷疑他身邊有了別人。
我變得多疑、敏感、易怒。
我像一個快要溺亡的人,拚命想抓住點什麼,來確認自己女朋友的身份還存在。
我要求他秘書將他每天的行程表同步給我一份,美其名曰方便安排他的飲食。
我會在他加班應酬的深夜,連續撥打他司機的電話,隻為確認他是否在回家的路上。
我甚至會悄悄登錄他的微信賬號,試圖從聯係列表和聊天記錄裏,找到一絲他不忠的蛛絲馬跡。
他對我的這些行為,從最初的包容解釋,到後來的無奈沉默,最終化為了毫不掩飾的不耐煩。
我像個不懂事的孩子,在他的底線邊緣來回試探,直至忘記了底線究竟在哪裏。
我們之間最基本的信任,早已蕩然無存。
他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我的怨氣無處宣泄。
以至於每一次難得的見麵,我們都像是在進行一場消耗戰。
不是在歇斯底裏地爭吵,就是在令人窒息的冷戰中度過。
或許是為了挽回,或許是為了安撫。
在一個看似尋常的夜晚,他包下了一家能俯瞰全城夜景的精致餐廳,向我求婚。
現場布置得如同夢境,悠揚的小提琴聲流淌,無數玫瑰與燭光環繞。
他單膝跪地,手中打開的絲絨盒裏,躺著一枚珍稀的粉寶石鑽戒,流光溢彩。
他抬頭望著我,眼神裏的溫柔,恍惚間似乎和最初一模一樣。
那一刻,我心軟了,動搖了。
我幾乎要沉溺在這虛假的圓滿裏。
我流著淚伸出手,想讓他為我戴上,卻在擁抱他時,被西裝口袋裏的一個異物硌到。
是一支口紅。一支我從不曾用過的,鮮豔而張揚的色號。
它像一根火柴,瞬間點燃了我積壓已久的所有焦慮和不安。
我猛地推開他,聲音都在發抖。
在他錯愕的目光中,我奪過那枚價值連城的戒指,奮力將它擲向窗外的夜空。
它劃出一道微弱的弧線,迅速沉入遠方黑暗的海裏,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沒有給他任何解釋的機會,轉身逃離。
那天晚上,他追回家,用力敲打著臥室的房門,聲音裏帶著我從未聽過的焦急。
“容珈,你聽我解釋,那支口紅是......”
可我什麼都聽不進去了。
我用被子緊緊裹住自己,沉默地哭泣。
直到門外的聲音徹底消失,整個世界重歸死寂。
那之後,靳庭幾乎從這棟房子裏消失了。
我們之間,連爭吵都成為一種奢侈。
我的心在長久的煎熬中逐漸麻木。
可是,他是靳庭啊。
他是我的愛人,是我第一眼就愛上的人。
我終究舍不得,也做不到與他幹脆利落地一刀兩斷。
於是,我選擇了最緩慢,也最殘忍的方式。
將戀愛關係,變為包養關係。
我想,我總要一點一點,把自己從他的生命裏剝離出來的。
我也總要一天一天,練習著去忘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