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反對。”
我清冷的聲音在法庭裏響起。
所有人都看向我。
包括路哲,他的臉上閃過錯愕。
我看向法官。
“我要求,解除我的辯護律師。”
“我,選擇自我辯護。”
法庭內一片嘩然。
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安靜。
他審視了我幾秒,同意了我的請求。
我那名存實亡的律師,如蒙大赦般退了下去。
我站起來,走向證人席。
我沒有看路哲。
我看向法官。
“法官大人,我想請問證人幾個問題。”
得到許可後,我轉向路哲。
“路律師,你說這枚袖扣是在案發現場找到的。”
“是的。”
“案發時間是當晚九點十五分,地點是我家後花園。”
“是的。”
“而根據宴會廳的監控錄像,當晚九點十分到九點三十分,我一直和你在舞池跳舞。”
“請問,我是如何分身乏術,去後花園殺人,再回來與你共舞的?”
路哲的臉色變了。
“你可能記錯了時間。”
“監控錄像不會記錯。”
我又看向那份精神報告。
“這份報告的鑒定人,是林若曦的姑媽,對嗎?”
“......是。”
“鑒定過程,我本人並不在場,對嗎?”
“......是電話問詢。”
“隔空診斷,就能斷定我有偏執傾向?”
“路律師,你作為律政界的神話,難道不知道,這在程序上是嚴重違規的嗎?”
我的問題一個比一個尖銳。
旁聽席上,開始議論紛紛。
在最後一排的角落裏,一個戴著金絲眼鏡的男人,對我露出了一個讚許的微笑。
她指向那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