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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英氣得渾身發抖,指著我的鼻子罵道,
“陳芳!你翅膀硬了是不是?”
“這是咱們自家的事,你關起門來說不行嗎?”
“非要鬧得人盡皆知,你是想讓你弟的婚事黃了嗎?你安的什麼心!”
陳建國也漲紅了臉,猛地站起來,又氣又急,
“姐!你這是幹什麼啊!人家姑娘還在這兒呢!”
他身旁的那個相親對象,臉色也變得十分難看。
她顯然沒想到,一頓飯的工夫,竟然會卷入這樣一場家庭風波裏。
她眼神裏充滿了尷尬和一絲鄙夷。
我的聲音清晰地送到了她的耳朵裏。
“這位同誌,我叫陳芳,是陳建國的姐姐。”
孫麗被我看得有些發毛,下意識地挺直了腰板。
我舉起另一份文件,那份《關於保障婦女同誌合法權益的幾點聲明》,不緊不慢地說道,
“你既然要吃我省下的細糧、用我攢下的工資才肯嫁給我弟弟,”
“那你也得知道,嫁進我們陳家,你需要承擔什麼樣的義務。”
孫麗的臉色變了,她求助似的看向陳建國和王秀英,顯然沒明白我的意思。
我沒給她思考的時間,直接拋出了我的殺手鐧。
“按照廠工會下發的《婦女權益保障聲明》第二條,”
“為破除舊社會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落後思想,新時代女性應與丈夫共同承擔家庭責任。”
“條例明確規定,兒媳過門後,應與兒子共同承擔至少一半的父母贍養義務。”
“如果隻知索取、不願付出,一經查實,將被定性為思想落後、自私享樂”,
“不僅要在全廠範圍內通報批評,還會影響個人及配偶的年度評優和晉升!”
“什麼?”
“什麼贍養義務?我......我沒聽說過啊!”
孫麗結結巴巴地說道,臉上隻剩下驚慌失措。
我的話,不僅驚到了孫麗,更在整個院子裏轟然引爆!
“哎喲!我想起來了,廠裏是真的有這個規定!”隔壁的張大媽一拍大腿,恍然大悟。
“可不是嘛!上個月開大會剛發的紅頭文件,說是為了刹住年輕人結婚就想當甩手掌櫃的歪風邪氣!”
“對對對!三車間的劉麻子,他家媳婦就是因為不願意出錢贍養公婆,”
“天天在家吃好的,結果被兒媳婦娘家捅到工會,兩口子去年先進都給取消了!”
“這芳丫頭說得沒錯啊!”
“你吃了人家的,用了人家的,結了婚就得擔起責任來。”
“隻進不出,那可不行!這叫剝削!”
鄰居們的議論聲此起彼伏。
在這個集體榮譽高於一切的年代,“自私享樂”、“思想落後”的帽子,
是任何一個想在廠裏好好過日子的年輕人都不敢戴的。
輿論瞬間從指責我“不懂事”,轉向了支持我“按規矩辦事”。
王秀英想反駁,卻發現周圍所有人的言論都站在我這邊,她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陳建國更是羞憤交加,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做夢也想不到,一向任他予取予求的姐姐,今天會變得如此陌生,
竟然當著他心儀對象的麵,把他家這點見不得光的算計,全都掀了個底朝天!
而最崩潰的,莫過於孫麗。
她來相親,是聽媒人說陳家有個在廠裏上班的兒子,工作穩定,
而且還有一個“特別能幹、特別會貼補娘家”的姐姐。
她以為自己是來享福的,可誰能想到,這福還沒享上,就先背上了一個“贍養枷鎖”?
還要被全廠通報批評?
她隻是個供銷社的臨時工,最看重的就是臉麵和名聲。
要是背上這麼個名聲,以後還怎麼在單位立足?
我冷眼看著他們三個人的表情,心中沒有半分波瀾,隻有一種大仇得報的快意。
前世,就是他們三個,聯手將我推進了萬劫不複的深淵。
這一世,我要讓他們也嘗嘗,被規矩和輿論死死壓住,動彈不得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