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門結束,我和趙大正一起回了我倆的小家。
一進門,他就搬了張凳子到燈下。
不是數錢,是分錢。
一遝放左邊:“肉攤本錢。”
一遝放右邊:“租門麵用。”
“縣裏貼告示了,”他突然開口,“高考恢複。周明遠肯定要考。”
我沒說話,隻把紅燒肉的湯汁拌進米飯裏。
他抬頭看我:“你不擔心?”
“擔心什麼?”我嚼著飯。
忽的,我話音一轉。
“難不成,是你在擔心什麼?”
趙大正抿著唇沒吭聲。
見他這樣子,我還有什麼猜不出來的?
他一直記得我最初是要跟周明遠結婚的,結果卻嫁了他。
而林秀本來要嫁他,卻因為嫌棄他是個養豬的,死活不肯嫁。
這幾天他嘴上沒表現出來,心裏估摸著一直憋著股勁兒。
生怕我會在心裏嫌棄他比不上周明遠。
想到這裏,我沒忍住又端詳了下這男人的臉。
隨即噗嗤一下笑了。
“好了,你不用跟他比,在我心裏,誰都比不上你。”
他還是沒說話,但偷偷拿餘光瞥了我一眼,被我抓住了。
我趁熱打鐵。
“我說真的,我知道你擅長什麼,不擅長什麼。”
“幹嘛要拿你自己不擅長的東西,去跟別人擅長的東西比呢?”
“他考他的,我們賺我們的,我就不信以我老公的頭腦,還給不了我一個光明的未來!”
果然,聽了這話,趙大正終於笑了。
臉上露出了神采奕奕的表情,“那是,別人能給自己媳婦兒的,我也能給!”
“媳婦兒,你就等著以後享福吧。”
日子就這麼過了下去。
一個月後,林秀瘦了一圈。
天天給周明遠熬小米粥,洗衣服,連他複習的草稿紙都疊得整整齊齊。
村裏人說她賢惠。
我說她傻。
那天我去鎮上買鹽,路過郵局,正好看見周明遠站在櫃台前。
他手裏捏著一封信,聲音壓得很低:“......等我拿到錄取通知就走,你別急。”
我認得那信封——省城第三中學寄來的。
收件人:李淑芬。
我沒出聲,轉身走了。
晚上,我把這事告訴趙大正。
他正在剁骨頭,刀一頓:“要不要告訴你堂妹?”
“不用。”我說,“她不信。”
第二天林秀就來找我了,眼睛亮得發燙:“姐!周哥說,等他考上大學,就帶我一起回城!”
“哦。”我晾著衣服,“他讓你準備戶口遷移證了?”
她笑容一滯:“還沒......他說先讓我在家等消息。”
“等多久?”
“就......快了!”她聲音高起來,“他說通知書一到,立刻辦手續!”
我點點頭,沒戳破。
又過半個月,趙大正從城裏回來,風塵仆仆,手裏攥著一張紙。
“租下來了。”他喘著氣,“東街口那個鋪子,三十平,五年合同。”
“多少錢?”
“八百塊押金,月租六十。”他咧嘴笑,“隔壁是糧店,人流大。”
我摸出鐵罐子,倒出一千二:“拿去,再買個冰櫃。”
他愣住:“這可是你的錢。”
“咱倆的。”我說。
那一瞬間,趙大正笑得開心極了。
笑完,他忽然把我摟在懷裏,問:“你說......我這輩子,能比大學生強嗎?”
我挑了挑眉:“你已經有門麵了。”
“他呢?連車票都是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