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我媽打電話來,語氣是難得的溫和,說家裏燉了雞湯,讓我回去吃飯。
我心裏動了一下,那點親情的渴望又開始冒頭。
也許,協議隻是她嘴硬心軟的方式?
也許,她隻是想用這種辦法督促我獨立?
我特意去買了點她愛吃的點心,坐了一個小時地鐵回去。
開門的是我爸,他看著我,眼神有點複雜,低聲說了句:
“來了?”
然後側身讓我進去。
餐桌上擺了一桌子菜,中間一大盆雞湯冒著熱氣。
我媽係著圍裙從廚房出來,臉上居然帶著笑。
“微光回來啦?快洗手吃飯,就等你了。”
我弟已經坐在桌邊,拿著手機打遊戲,頭都沒抬。
這久違的、近乎正常的家庭氛圍,讓我鼻子有點發酸。
我甚至開始懷疑,之前那份協議,是不是我做的一個噩夢。
我剛坐下,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雞肉。
我媽盛了一碗湯放在我弟麵前,然後說:
“這頓飯,算你一百。轉賬吧。”
我夾著雞肉的筷子僵在半空。
她看著我,臉上的笑容沒變:
“協議裏寫了,‘享用家庭餐食’屬於增值服務,一次一百。你忘了?”
心裏一下子涼透了。
原來這桌菜,不是給我準備的,是給我錢包準備的。
“媽,”我抬起頭,看著她,“協議裏寫明是‘回家過夜’才收費,沒寫吃飯另計。您這是亂收費。”
她的笑臉馬上垮了,把手裏擦碗的布往桌上一摔。
“我辛辛苦苦做這一桌子菜不要錢?柴米油鹽不是錢?不吃就滾!白眼狼!”
“好。”我站起身,“那我先走了。”
走到門口,我停下腳步:
“另外,上周我幫您取了五個快遞,超過協議規定的‘每月免費三次’,額外兩次勞務費,一共一百,麻煩結一下。不結就和這頓飯錢抵消了。”
說完,我拉開門走了出去。
門在身後“砰”的一聲被甩上,隔絕了我媽氣急敗壞的罵聲。
走在傍晚的馬路上,晚風吹在臉上,我才發現自己手腳冰涼。
從包裏拿出耳機戴上,我點開一個加密的軟件。
裏麵是我用筆名“金算盤”寫的財經專欄後台。
稿費收入:稅後,七萬三千塊。
我平靜地關掉文檔,在手機備忘錄裏,給名為“親情賬本”的表格又添上了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