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比我想象得難走。
手電筒隻能照明我們身前的幾步路,懸崖旁的路本來就窄,年久失修長滿了雜草,稍不留神就會掉下去摔死。
瘋媽二號走在最麵前,我帶著我媽走在中間,瘋媽一號跟在最後。
每走幾步,瘋媽一號的身子就會晃一下。
我回頭,她立馬按住我。
“我沒事。”
“不用管我,妮妮,趕緊走!”
話音剛落,她就摔倒了,死死抓著一塊凸起的石頭才沒有掉下來。
我轉身扶她,她紅著眼吼了出來:“我說了別管我,走啊!”
可我做不到不管。
我早該死了的。
我和我媽住在和豬圈差不多的地方,吃不飽飯,餓得枯瘦如柴,有一年肚子卻漲得好大好大。
瘋媽二號懂藥理,說我這是寄生蟲。
瘋媽一號膽子大,偷偷去山上給我采了藥。
可能是同命相連的原因,她們把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想讓我活下去,走出去。
她們生的都是男娃,男娃受寵,跟她們根本不親,甚至還和村裏人一起嫌棄侮辱她們。
她們就把我當成女兒。
跟我說她們的過去,她們的親人,她們有好多好多的願望,盼著我走出去後幫她們實現。
她們說有我在,她們才能咬牙熬下去沒有瘋。
而我的想法是,所有人都要活著走出去。
現在,希望來了。
誰也不能掉隊。
我扶起瘋媽讓她走在我前麵:“你不想親自看看你女兒嗎?她叫念念對不對?她今年十六歲,都該上高中了。”
“你說你被拐的時候跟念念爸吵了架,怕念念以為你是離家出走,不要她了。你還要找到她,對她說,你沒有不要她,你每一天每一夜,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她呢。”
瘋媽一號突然崩潰痛哭。
但是哭完,她的斷腿像是奇跡般地好了。
她的速度甚至比我媽還快,悶著頭不顧一切地走向希望,走向黎明。
很快我們走完了圖上的第一條路,十分之一的路程。
我們絲毫沒有疲憊,踏上了第二條更加狹窄,僅能容下一個人身軀的山路。
就在我以為,我們能逃出來的時候,身後漆黑的山路上亮起了一道道手電筒的光。
村裏人找過來了!
一瞬間將我們從黎明拽入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