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救謝聞舟的命,我自願成了那個拿錢跑路的“壞女人”,讓他恨了我整整七年。
七年後,他是高高在上的謝氏集團總裁,即將迎娶豪門千金。
而我,是確診胃癌晚期、隻剩三個月壽命的保潔員。
重逢那天,在滿是名流的宴會上,他當眾踩住我那雙曾經為他拉大提琴、如今卻滿是凍瘡的手,笑得殘忍又薄涼:
“宋綿,疼嗎?比我當年被你像垃圾一樣丟掉的時候,還疼嗎?”
胃裏的腫瘤擠壓著神經,我強忍著喉嚨裏的腥甜,卑微地擦過他鋥亮的皮鞋:
“謝總說不疼,那就不疼。”
我沒告訴他。
這雙手,是當年把他從車禍廢墟裏刨出來時廢掉的。
而我,真的快死了。
......
“把地上的酒漬舔淨。”
頭頂傳來男人冰冷的聲音,像鈍刀,在我耳邊直拉鋸。
宴會廳的水晶吊燈晃得我眼暈。
我跪在厚重的羊毛地毯上,麵前是一灘殷紅的紅酒漬,旁邊是一雙定製的手工皮鞋。
鞋塵不染,貴氣逼人。
那是謝聞舟的腳。
而我穿著洗得發白的藍色工裝,戴著橡膠手套,手裏攥著一塊灰撲撲的抹布,卑微得像隻過街老鼠。
周圍全是衣香鬢影的賓客,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聚光燈一樣打在我身上。
有嘲諷,有戲謔,更多的是看熱鬧的冷漠。
“怎麼?宋大小姐聽不懂人話?”
謝聞舟微微俯身,修長的手指捏著高腳杯,眼底是一片化不開的寒冰。
“七年前你拿走我救命錢的時候,不是挺能屈能伸的嗎?現在讓你舔口酒,委屈你了?”
胃部傳來一陣劇烈的絞痛,像是有隻手在裏麵生拉硬拽。
我咬緊牙關,冷汗順著額角流進眼睛裏,殺得生疼。
我不能倒下。
至少不能在謝聞舟麵前倒下。
“謝總說笑了。”
我低下頭,聲音沙啞粗礪,早已沒了當年的清亮。
“我是保潔,隻負責擦地,不負責表演。”
我舉起抹布,用力地在那灘紅酒漬上擦拭。
一下,兩下。
突然,一隻腳重重地踩在了我的手背上。
“唔......”
我沒忍住,發出一聲悶哼。
那隻腳用了狠勁,甚至還得寸進尺地碾了碾。
我的手背本來就全是凍瘡和裂口,被這一碾,剛結痂的傷口瞬間崩裂。
鮮血滲了出來,混著紅酒,在地毯上暈開一片臟汙的暗紅。
鑽心的疼。
但我一聲沒吭,隻是死死地盯著地麵。
“宋綿,你這雙手,真醜。”
謝聞舟的聲音裏帶著濃濃的厭惡。
“當初你不是最寶貝這雙手嗎?說它是拉大提琴的,是藝術家的手,連洗碗都怕傷著。怎麼現在糙成這樣了?像是樹皮。”
是啊。
真醜。
但這雙手,曾經為了把昏迷的他從側翻燃燒的車裏拖出來,被碎玻璃割斷了三根肌腱,被高溫燙得皮開肉綻。
醫生說,這輩子別說拉琴,連提重物都費勁。
可他不知道。
在他醒來之前,我就拿著他媽媽給的五百萬支票,扮演了一個貪慕虛榮的負心女,消失得幹幹淨淨。
因為隻有我滾了,他媽媽才會安排最好的醫療團隊救他,才會讓他回歸謝家繼承人的位置。
我是爛命一條,他是天之驕子。
我配不上他。
“人總是會變的,謝總。”
我忍著劇痛,把手從他腳下一點點抽出來。
手背上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我用那塊臟抹布蓋住傷口,卑微地笑了笑。
“我現在就是個掃地的,手糙點,幹活利索。”
謝聞舟看著我臉上那個討好的笑,眼裏的怒火反而燒得更旺了。
“宋綿,你真是賤骨頭。”
他把杯子裏剩下的紅酒,澆在了我的臉上。
冰涼的液體順著我的頭發、鼻尖滴落,流進脖子裏,染紅了那件劣質的工裝。
滿堂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