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天後,我的不雅照和不雅視頻突然在同學中傳開。
所有人都指著我,罵我下賤,肮臟,人販子養大的,就是賤。
我這樣肮臟的人,不配活在世界上。
就該下十八層地獄!
我的課桌裏全是垃圾,桌子上被人寫上“婊子”、“賤人”之類的字眼。
走在路上會被人扔石頭,吐口水。
同學們見到我,也會誇張的躲很遠。
壞笑著說我肯定有那種臟病。
他們會好奇地去問方蘭,我平時真的是賣的嗎?
多少錢一晚?
50塊夠嗎?
方蘭支支吾吾,紅著眼眶求他們,不要說出去。
雖然我從小被人販子養大,學了很多壞習慣,但是我有在努力改好。
求大家給我機會和時間去改正。
看似為我說話,實則把我推入更深的深淵。
他們都想逼我去死。
可是我不能。
我一定要完成我的使命!
媽媽覺得我壞了名聲,對我更加厭惡。
讓我離方蘭遠一點,不要把我身上的臟東西傳給了方蘭。
更在方蘭晚歸時,目眥欲裂地逼問我,是不是把方蘭拐賣了。
是不是我心腸歹毒,想故意把方蘭也弄臟。
逼我發誓絕對不能生出要害方蘭的心。
甚至在她又一次發現丟失了一條金項鏈後,把我趕出家門。
懲罰我跪在大雨裏,扇自己巴掌。
一邊扇,一邊罵自己是賤人。
可是,他們不知道。
他們捧在手心的寶貝女兒,本來就臟。
比我臟。
他們精心嗬護的掌上明珠。
是一個魔鬼!
媽媽的手機鈴聲把我拉回現實。
她在廚房,方蘭接起電話,臉色突變。
“你打錯了,這裏沒有方月這個人。”
隨即,把電話拉黑。
再用自己手機給一個陌生電話發去信息。
“盡快行動。”
當媽媽問起是誰打的電話時,她笑眯眯地說,騷擾電話。
第二天。
快遞員又送來一個包裹。
一根帶血的斷指赫然出現在三人眼前。
慘白的紙上寫著鮮紅的大字:
“準備50萬現金,否則就殺了你女兒!”
他們這才驚覺,方蘭不見了!
媽媽拿起紙條,雙手顫抖:
“一定是方月幹的!”
“她想威脅我們!這個逆女!”
“我就知道,她一直嫉妒蘭蘭!”
她咬牙切齒:
“她肯定是跟那些人販子勾結,來敲詐我們!”
爸爸雙眼染上怒意。
媽媽衝進雜物間,把我為數不多的東西全都扔到了垃圾站。
把我唯一的一個兔子玩偶狠狠地剪得稀碎。
那是我被解救回家後,媽媽從垃圾桶撿起來的,方蘭不要的舊玩偶。
三年來,我卻視作珍寶。
如今,玩偶被毀,棉絮飛出。
像雪花。
也像我被撕碎的身體。
媽媽拍下照片,發到我手機上。
“方月,你敢傷害蘭蘭,這就是你的下場!”
“永遠不要出現在我麵前!”
我的靈魂在角落顫抖。
我清楚地意識到,我真的沒有家了。
不僅活著沒有,死了也沒有。
放心吧,媽媽。
我再也不會回來了。
在媽媽急得快要發瘋時。
綁匪發來一則視頻。
視頻中,方蘭頭發淩亂,被五花大綁在椅子上,衝著屏幕哭喊:
“爸爸!媽媽!救我!”
“千萬別報警!不然姐姐她......唔......”
畫麵中斷。
話雖然沒有說完,但卻直指綁匪就是我。
爸爸媽媽按照綁匪的要求,準備好50萬現金,等待綁匪發交易地址。
甚至對著我的消息框,不停地發信息辱罵:
“方月,你敢動蘭蘭一根頭發,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
這時,聯係不到爸媽的警察找上門。
“碎屍案經過DNA比對,確定了死者身份。”
“正是你們的女兒,方月。”
“麻煩兩位跟我們去警局認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