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
媽媽和薑晨像沒事人一樣,吃著外賣,看著電視。
家裏少了我,反而更清靜了。
沒有人會在他們看電視時,因為必須完成步數任務而在客廳裏焦躁地來回踱步。
沒有人會在他們吃大餐時,隻能跪在佛堂聞著香味咽口水。
“媽,我同學約我去看電影,給我點錢。”薑晨翹著二郎腿。
“給給給。”媽媽立刻從錢包裏抽出幾張紅色的鈔票,塞給薑晨,“不夠再跟媽說。”
“那姐姐呢?她都兩天沒回來了,不會出事了吧?”薑晨隨口問了一句。
我心中燃起一絲希望。
弟弟,快!快讓你媽去找我!
媽媽卻嗤笑一聲:“她能出什麼事?無非就是躲在哪個同學家蹭吃蹭喝,等錢花光了就回來了。”
“我就是要晾她幾天,讓她知道這個家誰說了算!”
“她腳上那個計步器,我專門找人定做的,除非用電鋸,否則根本弄不下來。跑不了她。”
媽媽端起桌上的排骨湯,喝了一口,嫌惡地皺起眉。
“這外賣的湯就是沒我煲的好喝,也不知道薑梔那個死丫頭什麼時候滾回來給我做飯。”
我飄在空中,看著她那副理所當然的嘴臉,心裏一陣悲涼。
原來,在你心裏,我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走滿三萬步,然後回來給你當保姆嗎?
第二天下午,一陣急促的門鈴聲響起。
媽媽正在敷麵膜,不耐煩地打開門。
“誰啊?”
門口站著兩個表情嚴肅的警察。
我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終於來了!他們找到我了!
是在今天早上被工人巡查發現的,我的屍體躺在角落裏,已經僵硬了。
警察根據我工作證上的信息,找到了家裏。
媽媽看到警察,愣了一下,隨即一臉鄙夷地說道:
“警察同誌,那丫頭又犯什麼事了?偷東西還是打架了?”
“我就知道她不學好!你們把她抓起來關幾天,好好教育教育!”
為首的王警官沒有理會她,隻是舉起一個證物袋,裏麵是我的工作證,上麵貼著我羞澀的一寸照。
“請問,這是你女兒薑梔嗎?”
“是她。”媽媽的語氣裏滿是嫌棄,“她人在哪?你們把她帶來了嗎?正好讓她當著你們的麵保證,以後再也不偷懶了!”
王警官的眼神沉了下來,他一字一頓地說道:
“她沒有跟我們在一起。”
“她在城西的工地上,出了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