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睜眼時,我的身體輕飄飄的。
我飄在空中,看著地上那具扭曲的形體。
半邊臉緊貼著冰冷的水泥地,燒傷的疤痕在晨光下猙獰可怖。
衣服掀起一角,露出布滿舊傷的腰側。
原來這五年,女兒每天麵對的是這樣的我。
她才二十三歲。
真是難為她了。
我飄得更高了些,來到城市上空。
公園裏,老人們在打太極,孩子們在奔跑。
這個世界,我很久沒有好好看過了。
最後一次看見完整的天空,是在二十五年前。
那時我穿著白衫藍裙,手裏捧著濟慈的詩集,同學說我是“未來的外交官”。
直到那個暑假,夢碎了。
被賣進山裏後,其實我跑過幾次。
男人喝醉了,睡死在炕上。
我跑出村子,沿著山路狂奔,看見遠處城鎮的燈火。
然後我停下了。
我想起屋裏剛滿月的女嬰。
我跑了,她怎麼辦?
那個醉鬼會給她喂米湯,還是任由她哭到斷氣?
我站在岔路口,看著近在咫尺的自由,轉身又走回山裏。
代價是被鐵鍬打斷左腿。
後來所有的“算了”,都是因為舍不得她。
我認命了。
直到那天夜裏,我聽見男人在電話裏說:
“三萬塊,女娃養到十八夠本了,王老五催得急......”
那一刻,我必須帶她走。
哪怕這次會死。
我的靈魂不受控製地飄動,穿過街道高樓,停在一棟寫字樓的窗前。
我看到了女兒。
她坐在靠窗的工位上,背挺得筆直。
她對著耳麥用流利的英語交談,眉眼專注銳利。
這才是她該有的樣子。
我的選擇是對的。
我不該繼續把她困在身邊。
一個妝容精致的女同事路過,瞥見她桌上的英國項目申請表,嘴角勾起一個輕蔑的笑:
“呦,沈晚星,還在糾結這個呢?”
“要我說啊,有些機會,不是你的就別強求。家裏有個那樣的媽,你走得開嗎?”
女兒的手指蜷縮起來,指甲深深掐進掌心。
女同事湊近了些,壓低聲音:
“我聽說你媽那張臉......哎,算了。你天天對著,也不容易。”
“既然你沒這個命,那這機會,我就替你收下了。”
說完,她拍拍女兒的肩膀,轉身走了。
我衝到女人麵前,我想揪住她的衣領,告訴她女兒有多優秀。
可我的手,隻是徒勞地穿過她精心打理的卷發。
我是個保護不了女兒的死人。
我飄回女兒身邊,想擦去她臉上的淚。
“寶貝,別聽她的。你去吧,媽不耽誤你了,真的。”
她聽不見。
她盯著那份表許久,拉開抽屜放了進去。
在抽屜合上的那一瞬,我看見了裏麵的一個小小相框。
照片裏,是剛搬進新家那天的我們。
她推著我的輪椅,兩個人對著鏡頭,笑得眼睛都彎成了月牙。
我的眼眶一陣滾燙。
從那個吃人的山溝裏逃出來後,我的父母早已在尋找和絕望中相繼離世。
是女兒一邊讀書一邊打三份工,撐起了這個家。
我什麼都給不了她。
我唯一能做的有用的事,就是靠著二十五年前背下的單詞和語法,聽懂了她那句用英語訴說的心裏話。
女兒,這是媽唯一能幫你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