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捂著臉,感受著耳朵裏的蜂鳴。
弟弟在一旁用仇恨的眼睛瞪著我。
“就沒見過你這種姐姐,巴不得我們都死了,這樣就沒人跟你分家產是不是?”
周圍的看客們也被我媽這淒慘樣子給鎮住了,紛紛對我指指點點。
“這女兒真不孝順,居然讓自己媽當街脫褲子。”
“養這種孩子和養了一條倀鬼有什麼區別?”
“搞不懂這個女孩到底覺得自己委屈什麼?不就是小時候脫了個褲子而已,她媽辛辛苦苦把她養大難道就不委屈了嗎?”
這些話像刀子一樣捅 進我的心臟。
我不明白,明明有更好的方法,為什麼要這樣一次又一次地踐踏我的尊嚴。
此時,我爸沉著臉教訓道。
“一點小事非要吵得人盡皆知,真是沒皮沒臉的東西!你趕緊給你媽道歉,然後去給你弟買褲子。”
說著,他塞了兩百塊錢到我手裏。
可我接都沒接,任憑錢掉在地上。
我爸一下子就起火了,指著我的鼻子罵道。
“給臉不要臉是不是?都沒讓你脫褲子了,你還想怎麼樣?能不能別無理取鬧了?”
下一秒,我媽居然當著所有人的麵脫下了褲子,對我歇斯底裏地吼道。
“行啊,你就讓你媽丟人丟到大街上。
“反正你媽的命不是命,以後我們全家都不配穿褲子,就隻有你能穿褲子,這樣你就滿意了是不是?”
“我什麼時候說了這些話?”
我不可置信地指著自己。
原來在他們眼裏,我不想脫褲子給弟弟穿是無理取鬧,我捍衛我的自尊心是無理取鬧,我的崩潰和無助都是無理取鬧。
原來我所謂的隱私,所謂的自尊心,在他們看來都是可以隨意犧牲的東西,哪怕我已經成年了。
或許在他們眼裏,我連人都算不上。
我不禁自嘲地笑了一聲,快速跑開了這個是非之地,無視他們的怒吼。
走在醫院的這條路上,我仿佛回到了十年前那個下午。
大白天,路上人來人往。
我一個八歲的女孩光著下身,盡可能地蜷縮起來不讓人注意到我,用一張隻有A4紙那麼大的檢查報告遮著自己僅剩的尊嚴。
從我身邊路過的所有人,先是震驚地上下打量著,隨後要麼哈哈大笑,要麼跟同伴或者孩子對我指指點點。
“你看那個姐姐,這麼大了還光屁股,你可不能像她那樣沒用。”
“多大了還不穿褲子上街,爸媽也不管管嗎?”
“還是個女孩,真不要臉。”
甚至,還有個小屁孩突然從身後拍了一下我的屁股,用整條街都能聽到的聲音嬉笑道。
“哈哈哈!光屁股!羞羞臉!”
我羞愧地蹲在地上,使勁扯著單薄的上衣,近 乎哀求地對我媽說道。
“媽媽,求你了,把褲子還給我吧,太羞恥了。”
可我媽卻不滿地瞪了我一眼斥責道。
“你一個小孩子懂什麼羞恥?我看你就是想讓你弟弟病好起來,你怎麼這麼壞啊!趕緊回家!”
說著,她不管不顧地扯著我的手臂將我拽起來,連拖帶拽地把我帶回家。
被抓著一隻手,我就更沒辦法遮著自己了。
那天,我哭了一路。
這件事還被我的同班同學給看到,在班上大肆宣揚,桌子上都被人刻著變態、裸奔狂等詞彙。
我告過老師、告過家長。
但所有人都隻當我是個小孩,小孩哪來的羞恥心?
沒人關心我,也沒人在乎我到底花了多少時間才將這件事情給淡忘。
可如今,我已經十八歲了,我的媽媽卻再一次揭開我的傷疤。
想著想著,眼淚已經打濕了整張臉龐。
就在此時,一個人叫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