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我背後那片淺淺疤痕,和麻疹沒有關係,醫生說是燙傷留下。
我在日記裏找到了答案。
爸爸偷走別人的東西,非說是我拿的。
作為懲罰,他當眾扒掉我的衣服,用煙頭一點點燙過去。
還一邊罵:“小浪蹄子,再敢偷東西,我剁了你的手。”
所以。
至少在這件事情上,爸爸撒了謊。
嗡嗡!
此時,助理打來電話。
“沈總。”
“確實有一件古怪的事,以前總會有個瘋女人從您家裏跑出來。”
“整個沈家村拿她當猴耍,要她拉磨掏糞。”
“據村裏一個小孩說,半月前,這個瘋女人被送去了精神病院。”
聽到這話,我心中咯噔一下。
半月前?
那不正是我收到消息,說父母在沈家村的時候嗎?
“好。”
“過來接我。”
我交代一句,便掛斷電話,打算親自去瞧瞧那個瘋女人。
“姐。”
“快幫我還錢。”
緊接著,弟弟和媽媽帶著一夥神色不善、流裏流氣的人走了過來。
“瞧見我手上的玉鐲沒?”
“是我閨女送的!”
媽媽昂首挺胸,又指著我說道:“瞧見沒,我閨女一身名牌,你們還怕我兒子沒錢還債?”
我算是聽明白了。
原來是債主找到家了。
債主盯著我,問道:“你是沈威的姐姐?他欠了00萬,趕緊掏錢吧。”
我靜靜沒動彈,也沒說話。
“姐,快拿錢啊!”
弟弟著急的催促,“你都是千億總裁了,該不會不想幫我吧?別忘了小時候我救了你一命呢。”
他舊事重提。
可偏偏整本日記都沒有提及“弟弟”這個詞。
“閨女。”
“你就這一個弟弟,必須得幫他,還完錢,再給他開個公司,多好啊。”
爸爸跟著附和,“畢竟這些年你弟弟為了找你,也是各種出力。”
“閨女,你該不會不樂意吧?”
媽媽一撇嘴,“哎,也是,我們都是窮鄉僻壤,沒見過大世麵的人,嫌棄我們也正常。”
“可憐我們砸鍋賣鐵找你,可憐你爸為了你斷一條腿,我差點瞎了眼。”
“可憐你弟弟,每晚都說想姐姐......”
她說著說著,便掉了眼淚。
“當然不是。”
我這才開口,“不過,我想在三天後宴請全村時再給弟弟還錢。”
“到時候,你們臉上也有麵。”
聽我這麼一說,媽媽破涕為笑,誇我是個好閨女。
弟弟也鬆了口氣,衝債主道:“聽見沒,三天後再來拿錢,到時候還能混一頓飯吃。”
債主見我穿著打扮確實好,也就沒再為難。
很快,助理來接我了。
全村人都到村口相送,個個臉上帶著柔笑。
看起來特別有愛。
還沒等我感動,就聽見身為村長的二叔開口說道:“大侄女,我兒子在家失業很久了。”
“你給安排個工作唄?”
“職位不要太高,總經理,拿個年薪百萬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