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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靜的效率很高,第三天她就帶來了消息。
林曉月名下的文化傳媒公司,注冊於四年前,也就是他們離婚後一年。
注冊資本一百萬,實繳資本未知。
公司法人是林曉月,但股東信息裏,張遠的名字赫然在列。
我看著那份企業信息報告,手指發涼。
“也就是說,他不隻是在幫她,他是合夥人?”
“從法律上講,是的。”陳靜把另一份文件推過來。
“更麻煩的是這個。我托人查了他們公司近三年的部分稅務和流水。”
“資金流入很雜,但有幾筆大額款項,來源模糊,時間點和你家存款被轉走的時間高度吻合。”
“而且,這家公司經營狀況非常糟糕,幾乎年年虧損。”
“虧損?那張遠投進去的錢......”
“大概率是打水漂了。”
陳靜說得直接。
“佩蘭,這已經不是簡單的資助前妻了。”
“他用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去填補很可能永遠無法盈利甚至回收成本的無底洞。”
“而且,這一切你完全不知情。”
我頹廢地靠在椅背上。
“靜靜,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媽後續治療還需要錢。”
“兩條路。”
陳靜伸出兩根手指。
“第一,立刻跟張遠攤牌,逼他拿錢出來,至少把你媽的治療費用補上。”
“第二,如果他不肯,或者繼續敷衍,直接進入法律程序。”
“他這種行為,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訴訟中對你非常有利。”
“我明白了。”
我知道,離婚這條路,無論如何我都是非走不可,不管張遠是什麼態度。
“我先找他談。”我說。
“我要一個解釋,也要錢。”
晚上,我回到那個所謂的家。
張遠不在,客廳裏扔著換下來的襯衫,煙灰缸裏塞滿了煙頭。
直到深夜,他才帶著一身酒氣回來。
“還沒睡?”
他看到我坐在沙發上,有些意外,隨即換上慣常的不耐煩。
“媽怎麼樣了?錢湊夠了?”
“張遠,”
我沒接他的話,把陳靜查到的資料攤開在茶幾上。
“曉月文化,股東張遠,你解釋一下。”
他醉醺醺的眼神在觸及文件時,驟然清醒了大半。
他抓起那幾張紙看了又看,臉色變得極其難看。
“許佩蘭!你居然調查我?!還調查曉月的公司?誰給你的權利?!”
“權利?”我簡直要笑出來。
“我是你法律上的妻子,你用我們的共同財產去投資,我問一句,需要誰給權利?”
“張遠,我媽等著錢救命,我們的存款卻變成了你前妻公司賬上的虧損!你現在,立刻,把我媽的手術費和下一階段治療費用,一共十五萬,拿回來。”
“我沒錢!”
他吼了一聲,把資料甩回茶幾。
“錢都在公司裏,那是投資!投資你懂嗎?有虧有賺!現在隻是暫時困難!”
“暫時困難?”
我站起來,逼視著他。
“我媽在病床上,等不了你的暫時!我不管你是投資還是送錢,十五萬,三天之內,我要見到。”
“許佩蘭你逼我是不是?”
他眼睛紅了,不知是醉意還是怒意。
“我說了沒錢!公司現在需要資金周轉,撤資就是前功盡棄!你媽生病是意外,你不能拿這個來要挾我!”
“要挾?”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發抖。
“張遠,那是救命錢!是你偷偷轉走的,屬於我們兩個人的錢!好,就算投資,我是你妻子,我有知情權和同意權嗎?你問過我一句嗎?”
“問你?問你有什麼用?你會同意嗎?像你這種女人就是眼界短淺,隻知道柴米油鹽!”
他指著我的鼻子,唾沫星子幾乎濺到我臉上。
“曉月是在做事業!她有才華,有能力,隻是缺機會和資金!我幫她一把怎麼了?這證明我重情義!你除了盯著家裏這點錢,還會什麼?”
好一個重情義。
我看著他臉,忽然覺得無比疲憊,連爭吵的力氣都沒有了。
“張遠,”我慢慢地說。
“我們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