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下人結婚沒什麼講究,尤其是建國前,擺幾桌酒,寫張紅紙黑字的婚書,就算成了夫妻。我和周清清的結婚證就是這樣的手寫契書,沒去政府登記,根本不具備法律效力。
隻要毀了它,我就不再是周清清的丈夫,等許昕昕回來,我就能堂堂正正娶了她。
本以為這是周清清求之不得的,沒想到她卻猶豫了。
"新華,你曾說過,這張婚書是你最珍貴的東西。"
"要不......先留著吧?"
我心裏冷笑。
既然她視我的真心如草芥,我又何必執著於一紙婚書?
但我知道,以周清清多疑的性格,不會輕易放我另娶。於是我編了個理由:
"清清,婚書再珍貴,也比不上你的前程重要。等進了城,你站穩腳跟,咱們再去政府領個正式的,不是更好?"
嶽父也在一旁點頭附和:
"新華說得對,你現在是書記,最怕留把柄。燒了吧,新華這麼為你著想,你將來好好補償他就是。"
周清清仍有顧慮,卻也知道我說得在理。
"新華,瞞著你是我不對。但你相信我,等我站穩腳跟,一定風風光光重新嫁你一次。"
她的表情看起來真誠極了,但我不想再信了。
我親手接過火柴,"嚓"一聲劃亮,橘紅色的火苗舔上那張紅紙。
十二年夫妻情分,十二年的等待和付出,在火光中化為灰燼。
我突然覺得輕鬆了,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擔。
周清清陪著白楨安和孩子回屋休息後,嶽父叫住了我。
老人家卸下偽裝,竟"撲通"一聲跪在了我麵前,老淚縱橫:
"新華,是爹對不起你,瞞了你這麼多年。你恨爹吧,爹該受著!"
我看著嶽父滿頭的白發和哭得皺成一團的臉,心裏到底不忍。
我扶起嶽父,平靜道:
"爹,我知道你是太愛女兒了,我不怪你。"
"雖說你的重病是裝的,但你身子骨確實弱,去了城裏,一定要好好看大夫。"
嶽父聞言,哭得更厲害了,緊緊抓著我的手:
"新華啊,你怎麼這麼善啊!離了你,還有誰會這麼真心待我啊!"
"你放心,將來不管清清怎麼對你,爹都把你當親兒子,絕不讓人欺負你!"
我知道嶽父的無奈,所以從未真正怪過他。
但我也不會再信這些話了。
我剛退出嶽父的屋子,白楨安卻從暗處走了出來,擋在了院子裏。
月光下,白楨安臉上的笑容帶著幾分得意:
"許大哥,清清說的話,你不必當真。"
"我其實......根本沒幫過她。"
我以為,嶽父和周清清的雙重欺騙已經夠殘忍了,沒想到還有更不堪的真相等著我。
白楨安根本不是周清清的救命恩人。
恰恰相反,是周清清在大學裏對他一見鐘情,主動追求,甚至動用手段破壞了他原本的婚事,才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