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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的副業

那段時間,曼哈頓的婦女們都不敢戴真的珠寶首飾。她們要麼戴廉價的仿製品,要麼幹脆什麼都不戴,因為擔心在從舞會或宴會回家的路上,遭到搶劫。所以,那天晚上我在華都飯店休息室打量那些參加慈善舞會的客人時,並沒有指望發現什麼真的珠寶。

突然,我的眼睛一亮:一位美麗的女士從旋轉門走了進來,她是那麼的雍容華貴,光彩照人。她穿著一件金色的晚禮服,就像夢中的女神一樣,令人神魂顛倒。然而,引起我注意的,並不是那可愛的臉龐和誘人的身材,而是她美麗脖頸上的鑽石項鏈。我已經多年沒有見過這麼美麗的鑽石了。

我馬上認出那是真鑽石。她不是那種戴假鑽石的人,她已經夠漂亮了,無須借助鑽石的光芒。既然她戴那項鏈參加舞會,那就一定是真的。

見到獵物後,我立刻離開休息室,同時心中已經想好了下一步的行動計劃。經驗告訴我,這種慈善舞會一般都在午夜前結束,到那時,我想我已經萬事俱備了。

回到公寓,我找出手槍,裝上八字胡和假鼻子——在這種場合,我總是這樣打扮的。我本想一個人幹,不叫山姆或其他人來幫忙,但是,在這麼一位可愛的女人麵前,她身邊的護花使者可能會充當英雄,那樣的話,就可能會鬧出人命。

於是,我決定帶山姆一起前往,這樣至少在我下手取鑽石項鏈時,他可以看住那個男的。這樣我就要多花一千元,但為了萬無一失,也隻能這樣了。

我撥通了山姆的電話,聽到了他熟悉的聲音。

“喂,你好,老兄。生意怎麼樣?你一個人幹,不要我了?”

“山姆,今天晚上我需要一個人,大約需要幹一個小時,也許連一個小時也用不上。”

“沒問題,老兄,咱們是老搭檔了。”

“五百?”

“帶不帶硬家夥?”山姆問,他所謂的“硬家夥”指的就是手槍。

“帶。”

“那你得給我一千元,老兄,”山姆說,“你是知道行情的。”

我早就料到他會提出這個價,但我還是故意猶豫了一會兒,然後說:“好吧,反正我需要你。”接著,我告訴他具體該怎麼做。

慈善舞會結束後,客人們開始離開,有的走向雇來的汽車,有的等著門衛代叫出租車。這時,我正在飯店外麵等候。

事情的成功與否,要看各方麵的配合。如果山姆按計劃行事的話,他半小時前應該已經偷得一輛出租車。現在,他偷來的出租車應該停在59街過去、中央公園的入口處,等待我的信號。在這段時間內,希望警察沒有發現這輛失竊的出租車。此後就要看山姆的駕車技術了。

我希望戴鑽石項鏈的女人會和一大群人一起出來,站在那裏等候出租車。至於位置嘛,那是可以算出來的。假設她和陪伴的男士排在第四,山姆就可以毫不困難地開到第四個位置。飯店前汽車也不可能排長隊的。他們必須從59街拐過來,或者從公園將車開過來。但無論從哪個方向駛過來,以山姆高超的駕駛技術,完全可以搶在別人之前,按我們的計劃行事。

如果那個女人自己有車,我也有對付的方法。山姆可以用他的出租車接我上車,兩人一起跟蹤他們。但是,我希望我們能把他們接上出租車,至於陪伴她的男士,我相信是很容易對付的。

等了三十分鐘後,我開始不安了。大部分客人已經離去,門衛招呼出租車的哨聲也逐漸減弱了。我緊張地抽著煙,同時捏著口袋裏的假鼻子。我待在這裏的時間越長,被認識我的警察認出的機會就越大。

這時,我又看見她了,她像個大明星一樣從台階上走下來。我兩眼盯著鑽石項鏈,竟忘了向山姆發信號。她前麵有兩對夫妻,但他們似乎是一起的,也就是說,他們四人隻要一輛出租車。我回頭一瞥,舉起一隻手臂,好像活動一下手臂一樣。這時,我看到山姆的車子滑過59街,駛向飯店的入口處。

他排在第三!那麼戴鑽石的女人會坐進他前麵的一部!

“對不起!”我突然開口道,同時衝到那女人和她的男伴之前。

“怎麼回事?”男伴不滿地說,“該輪到我們了!”

我鑽進車中,砰地關上車門。我們車子離開時,我看到他們轉而坐進山姆的汽車。

“去哪兒,先生?”司機問。

我沒有回答,等著看後麵的汽車開向哪裏。

它從我們旁邊開過,向東上了58街。“上58街,”我說,“跟著前麵那輛出租車。”

“你是說跟蹤他們?”

“隻要跟著就行了。”我不能按原計劃上山姆的車,不過,這樣也許更好。

出租車在黑暗的街道中穿行,一直開到“蘇丹公寓”的停車場。我塞了兩塊錢給我的司機,就跳下了車。這時,八字胡和橡皮鼻子已經各就各位了。

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樣,那女人先下車,男人則坐在車上付車費。我走到她那裏,把她推到一邊,這時我乘坐的那輛出租車已經拐過街角了。我推開那女人的同時,砰的一聲關上出租車的車門,山姆知道怎麼辦,他一踩加速器,車子猛地向前一衝,把那個男人帶走了。

“這是怎麼回事?”那女人驚叫道,她顯然嚇壞了。

我們在空無一人的人行道上,麵對麵站著。街燈下,那串項鏈閃閃發光。我掏出手槍,說:“你知道我要什麼,摘下來!”

我的左邊有響動,我看見公寓大樓的門房出現了。我用槍對著那門房,“不許動!我不想傷害誰。”然後,我轉向那女人說:“快點!我要那項鏈。”

她雙手去摘項鏈。門房呆呆地站在那裏,山姆帶著她的男友或丈夫不知道跑到哪兒去了。她別無選擇,不過,當我們四目相對時,她眼中有些很令人費解的神情。

“我想和你沒有談條件的餘地。”她平靜地說。

“沒有,如果你不想它被拿走的話,就不該戴那東西。”

她從脖子上摘下鑽石項鏈遞給我。正在這時,我看見她脖子上有一大塊難看的黑色瘀痕。我知道了,她冒險戴這麼昂貴的項鏈,是為了遮蓋那些淤痕。

“謝謝,夫人!”我說,慢慢向後退去。我們的視線又短暫地相遇了一下,然後我就走了。

山姆已經在我的公寓裏等著了。

“一切順利,老兄。我把那家夥帶到東河附近,讓他下車。然後我就掉了頭,把車扔在了中央公園。你得手了嗎?”

我把鑽石項鏈扔到桌上。“東西到手了。”

“啊,真漂亮!”

“我想她戴項鏈是為了遮蓋喉嚨上的淤痕,這事真奇怪。”

“管她為什麼戴它呢,反正我們已經得手了。”

“你說得對,明天我去看看能不能脫手。”

“我的一千元呢?”

“你沒費多大的勁嘛!”

“我帶走了那個家夥,對不對?如果隻有你一個人,你不可能擺脫他吧?你不可能有機會。”

“也許吧,”我凝視著項鏈,“能不能等我換到錢再說?”

“不行,老兄,如果想要我等的話,那就得多加一千元。”

“好吧!”我歎了口氣,同意了。我進臥室取錢,想叫他盡快滾開。“你在車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吧?”

“當然沒有!”他接過錢,仔細地數著。幹我們這行的人,相互之間是不可能信任的。

“我會再打電話給你。”他離開的時候,我說。

“好吧,老兄。”

他走後,我鎖上門,坐下來打量我的戰利品。珠寶在燈光下閃閃發光。我一邊看它,一邊想起那個女人脖子上的淤痕。那傷痕一定是有人企圖扼死她時留下的。

她是不是被人掐過脖子?被人強暴過?或者是被那個男伴欺侮過?那個男人是他的情人還是丈夫?我必須搞清楚。

她一定是沒有別的辦法遮蓋那個傷痕,所以才冒險用鑽石項鏈來遮掩,以便參加那個舞會。顯然,她不想被人看見這塊傷痕。這是不是意味著,陪伴她的男士不知道傷痕這件事?這傷痕是不是她的情人一時衝動下造成的?

我把項鏈扔到桌上。他媽的,我在瞎操心什麼,我是一個賊,不是偵探!

第二天上午,我買了一份《郵報》,看到一則頭條新聞:“社交界名流麥迪遜夫人晚宴歸途中遭搶劫。”旁邊有一張麥迪遜夫人的照片,她露出脖子上的淤痕,說是我搶劫時造成的!我厭惡地扔掉報紙。瞎扯,門房就是證人,他一定知道這是謊言。

當然,她可以賄賂他,叫他撒謊,這是很容易的。現在,她可以公然出現在社交場合,因為已為那淤傷找到了理由,那理由就是我!

我可不願意背這樣的黑鍋!

我把那條新聞從頭到尾讀了一遍。陪伴她的那位男士是她的丈夫,一位著名的股票經紀人,但是這並沒有解開我心頭的疑惑。

我又把那條新聞讀了兩遍,久久地注視著照片上的臉和淤痕。

然後,我決定再見見她。

“是麥迪遜太太嗎?”

電話那頭的聲音似乎很猶豫。“是的,你是哪一位?”

“我在中午的報紙上讀到搶劫的新聞,太可怕了!”

“你是哪一位?”

“這無關緊要,我隻是一個可能給你弄回項鏈的人。”

“如果你有什麼消息的話,請打電話給警方,或者通知保險公司。”

“麥迪遜太太——”

“你是誰?”她又問。

我聽見她倒抽了一口氣,同時知道她聽出了我的聲音。“你就是搶我項鏈的那個人!”

“但不是那個想掐死你的人。”

“你要幹什麼?”她的聲音就像陷入絕境的蛇一樣,發出冷冷的噓聲。

“我要幹什麼?和你見麵,和你談項鏈的事,也許還會安排歸還的事。”

“要多少?”

“我的價格自然是很合理的,我們可以麵談。”

“好吧,”她想了一會兒後說,“你可以來我這裏。”

“不,多謝了,我可不喜歡警察。”

“那麼在哪兒呢?我也不喜歡竊賊。”

“你知道布萊安公園的花展嗎?那裏有一個大帳篷,展期一周。”我要選一個人多的地方。

“我會去的,什麼時候?”她問。

“4點怎麼樣?”我不想給她太多的時間,免得她反悔而報警。

“好吧。”

我掛斷電話,匆匆離開公用電話亭。我知道警察不會追蹤到這部電話,但還是謹慎一點為妙。

4點差10分時,我來到布萊安公園花展的大帳篷裏,偵察一下附近是否有便衣警察。一切似乎很正常。4點整,我看到她在42街從一輛出租車上下來,急急忙忙地走進公園。

她獨自一人。

沒有橡皮鼻子和八字胡,我想她不會馬上認出我的。我在人群中繞著她走了兩圈,確定一下是否有人在監視她,最後,我向她走去,她正在觀賞一盆蘭花。

“我們以前沒有見過麵嗎?”我平靜地問道。

她轉過身,微笑著說:“我想我們見過。不過,沒有了八字胡,我一下子沒有認出來。”

“花展好看嗎?”

“說實話,我對此一竅不通。”她穿著一件白色高領毛衣,很好地遮住了她脖子上的淤傷。

“我為昨晚的事抱歉。”現在看見她,我知道我來對了,她是個神秘人物,哪怕是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也值得來這一趟。

“有什麼可抱歉的?那是你的職業。”她第一次正視著我,“不過,你的本來麵目要好看得多。”

“你沒有報警?”

“沒有。我覺得這兒很安全。”說著,我們兩人一起慢步走出帳篷,找到一條長凳坐下,“現在談談項鏈的事吧。”

“你願意贖回去嗎?”

“保險公司——”

“我從來不和保險公司打交道,你可以領到賠償,又得到項鏈。”

“那是違法的。”

我聳聳肩。“你昨晚不該戴它,像你這樣國色天姿的女人是不需要鑽石的。”

“謝謝你的誇獎,”她說,“我以為隻有三流小說裏才有紳士風度的竊賊。”

“我不是有紳士風度的竊賊,不過,我不會扼殺受害人。你為什麼要對警方那麼說呢?”

她聳聳肩。“他們看見淤痕,自己得出了那結論。單就這點而論,如果說出真相,那就麻煩了。”

“真相是,你丈夫曾經想殺死你。”

她驚駭地瞪大眼睛。“你為什麼這麼說呢?”

“最初我不敢肯定,直到我確知出租車上的男士是你丈夫後,才最後認定是這樣的。有人企圖掐死你,但你沒有報警。你戴上項鏈來掩飾淤痕,免得宴會時被你丈夫或其他人看見。我猜,你在家時是不會成天戴這項鏈的。假如你想瞞你丈夫,那麼,你會用化妝品,而不會用項鏈。如果他知道那些淤痕,那多半是他造成的。”

“你很聰明。”

“還行。”

她的視線又接觸上了我的,“我們談正事吧。你要我花多少錢贖回項鏈?”

“在這種通貨膨脹的日子裏,它可能要值二十五萬元。”

“可我們上保險才保了這數目的一半。銷贓的會給你二十五萬嗎?”

“你對這行懂得不少啊!”

“我先生和我願意付你五萬元。”

她願意交易,這使我頗感意外,我本以為這是一個陷阱,或者她會故意拖延時間。於是我和她討價還價,故意不慌不忙地說:“七萬五。”

她搖搖頭:“五萬,不行就算了。”

“你想從保險公司那裏取得賠償嗎?”

“那是我們的事,與你無關。同意嗎?”

我抬頭凝望著帳篷,試著通盤考慮一下。到目前為止,這事隻花了我一千元,那就是付給山姆的錢。純利是四萬九千元,這很不錯。再說,我又不用冒險去跟銷贓的打交道了。

“好吧,就這麼定了。”

她不那麼緊張了,而我很奇怪她為什麼如此急於成交。“很好,我們能不能今天就了結它——今晚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可以,”我也是急於脫手,“在哪兒成交?”

“我們家。”

我搖搖頭:“那太危險了。”

“你不相信我?”

“你相信我嗎?”我反問道。

“好吧,”她歎了口氣,“那麼由你來決定吧,我們一定照辦,不過公共場所不太好辦。”

對此我沒有異議。我考慮叫山姆再去偷一輛出租車,但想想還是不要這樣。山姆越來越貪婪,隻會增加我的開銷。“中央火車站的底層怎麼樣?”我說,“那兒夜裏關門,不過我們去那裏並不難。”

“好吧,9點鐘怎麼樣?”

“很好,就在那兒見吧。”

我留下她獨自坐在長凳上,急急忙忙地先走了。似乎沒有人跟蹤我,但我不敢冒險。我從42街的入口進了圖書館,乘電梯上了一層樓,再溜出去,上了第5街,然後乘公共汽車回到公寓。

快到9點鐘時,我變得越來越不安。他們指望我拿著鑽石項鏈,到中央火車站的底層,和他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麥迪遜夫婦在這麼短的時間裏,哪兒來的五萬元現金?我4點鐘和她見麵,那時候銀行早已關門了。我很懷疑,像麥迪遜這麼有錢的人,家裏會存放那麼多的現款?

這明擺著是個陷阱。

可是,如果是陷阱,為什麼今天下午不在布萊安公園抓我呢?答案似乎很明顯,今天下午我不會把項鏈帶在身邊。今晚我會帶著,警方人員也會守株待兔。不過,我自有應付的辦法。我早早趕到火車站,買了個甜麵包,用麵包袋子裝上項鏈。然後在通往底層樓梯的牆邊找到一個空壁櫃,將袋子放進去。再把櫃子的鑰匙裝到一個信封中,用透明膠帶把它粘在一隻搖晃的垃圾蓋上。我想放那兒總比放在我口袋裏安全些。

我從樓梯走下去見麥迪遜夫婦時,底層空空的。雖然我知道這裏會有警衛巡邏,但估計幾分鐘裏不會有人打擾。

麥迪遜夫婦9點整到達,她雙手插在一件黑色大衣的口袋裏,他空著雙手,有點揚揚得意,又有點不自在。我在飯店外見過他一次,認出他的確是麥迪遜本人。

他們來到我站立的地方,他說:“嗯,我知道你就是指揮昨晚搶劫的人。”我靠在關閉著的售票口前。

“可他們說,我是可以安排交易的人。”我說。

“你把項鏈帶來了嗎?”他個子高大,一對灰眼睛冷冰冰的,從看他第一眼起我就不喜歡他。他的手指細長,可以想象,就是這雙手在她脖子上留下了淤痕。

“帶來了,不過讓我先看看現金吧。”如果這時候警察出現的話,我身上沒有任何可構成犯罪的東西。

沒有警察出現。

“把錢給他看。”麥迪遜對他太太說。

“好吧。”她的右手從口袋裏伸出來。我先看見了黑手套,然後是手槍,那是一把微型自動手槍。“對不起。”她對我說,同時舉起了手槍。

接著,她竟然向她丈夫的後腦勺開了槍。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都來不及作出反應。當麥迪遜躺在我腳邊時,她扔下手槍,尖叫起來。

我立刻明白了她的用心。

今晚這個和我的約會,被她利用來幹掉想殺害她的丈夫,為的是某種理由——金錢?社會地位?沒有辦法離婚?現在,她殺了他,同時找了個替罪羊。

我就是那個替罪羊!所以她在扣動扳機之前,向我說抱歉。槍聲和叫聲會引來警衛,他們會發現我腳邊的手槍和我口袋裏的項鏈。社交界的名人在和珠寶竊賊交易時被殺。這將是她的解釋。

隻是項鏈不在我的口袋裏,這點可能救了我。

火車站的一位警衛跑過來,後麵跟著一位穿製服的警察。他們到來時,她仍然站在自己親手謀殺的屍體邊,尖聲大叫。

“這個人,”她指著我,“他殺了——”

“我目睹了全部過程,”我對那兩位警察說,“我聽見下麵有吵鬧聲,下來看看。他們正在吵架,我下來時正好看見她開槍射死了他。”

“他胡說!”她衝著我喊道,“他偷了我的項鏈!項鏈就在他的口袋裏!”

警察猶豫不決地看著我。吵嚷聲引來了許多圍觀者。我冷靜地說:“我口袋裏沒有任何東西,隻有證件,不過,我建議你們把這位太太的右手套取下來,看看有沒有彈藥末。”

“別聽他瞎說!”她大聲叫道。

我打開皮夾,亮出我的警徽和身份證。“我是德比警官,九十一分局的,你們如果不信,可以打電話查問我的身份。”這時,麥迪遜太太終於不叫了,嘴巴大張著。

身為警察兼強盜,有時候會使你陷入困境,但有時候也可以使你擺脫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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