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0年,燕大校花柳靜蕾手持菜刀昏死在男友家中。
而她的男友沈明軒則身中數刀,昏迷不醒!
證據確鑿,法庭從重從快地判處了柳靜蕾死刑。
被告席上,柳靜蕾崩潰至極,沈明軒曾救她於水火,她愛沈明軒勝過愛自己,怎麼會親手殺了他!
關鍵時刻,沈明軒從昏迷中醒來,不顧傷勢簽下諒解書。
他的堅持最終讓柳靜蕾隻被判了四年。
入獄前,沈明軒隔著探視玻璃對她許諾:“靜蕾,等你出來我們就結婚。”
監獄裏的日子不是人過的。
第一年,她被獄霸拽著頭發往水泥地上撞,她頭破血流地昏倒,直到第二天才有人發現。
第二年,不知誰翻出了她從前和混混的桃色緋聞大肆傳播,她被所有人排擠去清理最惡臭的下水道,冬天刺骨的冷水徹底泡爛了她的雙手。
第三年,看守每天隻肯給她半個發黴的饅頭,她餓得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在車間勞動時險些被卷進機器……
她不止一次想要自殺,可隻要一想到沈明軒的承諾,她就還能咬著牙熬下去。
出獄那天,沈明軒來接她。
他穿著一身挺括的中山裝,還是四年前的模樣。
歲月沒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卻把她磋磨得麵目全非。
一個學生會主席,一個校花,他們曾是多麼般配的一對啊。
盡管兩人家境相差懸殊,沈明軒又有臉盲的毛病。
他認不出她曾是他的救命恩人,可他還是在文學院這麼多姑娘裏挑中了她。
他會在圖書館閉館時等在門口,隻為給她帶一個熱乎乎的烤紅薯。
他會直接包下她在校外勤工儉學的小飯館請學生會的人吃飯,隻為讓她能早點下班。
他會不動聲色地幫她解決所有麻煩,讓她在校內申請任何獎金學位都一路綠燈。
那時的他們多麼幸福,如今的她就有多麼窘迫。
此時沈明軒終於認出了她,幾步上前,脫下自己的外套,將瘦骨嶙峋的她裹進懷裏。
柳靜蕾聞著他身上熟悉的味道,一時哽咽出聲。
他抬手摸她的頭,像在安撫一隻受驚的貓:“都過去了,我帶你回家。”
回去的路上,沈明軒一邊開車一邊和她說著這四年的變化:“總之就這樣,芳菲現在也是燕大的學生了。”
一絲疑雲在柳靜蕾心頭閃過。
芳菲不是高考落榜了嗎?
她還記得當時妹妹揣著成績單來燕市找她,看到她的燕大製服後把自己關在屋裏賭氣。
她小心翼翼地探頭問道:“她複讀了?”
沈明軒的語氣平淡,似乎不想多說:“她很爭氣。”
柳靜蕾不敢再問,在心中惴惴不安地安慰自己:她已經重獲新生,不該再胡思亂想。
四年過去,沈明軒早已不住在當初的那間房中。柳靜蕾站在玄關,局促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沈明軒似乎沒看出她的窘迫,直接拉著她去臥室,柳靜蕾一眼就到了掛在角落的幾件衣服。
那是她當年留在鄉下老家的舊衣服,也是她救他時穿過的,上麵甚至還有洗不掉的泥點和她親手縫補的痕跡。
他怎麼會有自己留在老家的衣服?
不等她想明白,沈明軒已經從背後抱住了她。
滾燙的吻落在頸側,再次醒來時已是半夜。
她又從被欺淩的噩夢中驚醒,下意識地摸向身邊,卻隻摸到冰冷的床單。
沈明軒不見了。
柳靜蕾心裏一慌,披上衣服下床。
書房的門虛掩著,沈明軒正壓著聲音在打大哥大:“柳靜蕾已經出來了,我親自去接的。芳菲下個月就畢業了,我總得看住她,免得她壞了芳菲的好事。”
柳靜蕾聞言心臟停跳一瞬。
隻聽電話那頭的人似乎說了句什麼,沈明軒嗤笑一聲:
“我當然不會娶她!一個敢冒充芳菲的救命之恩,玷汙我心裏最幹淨感情的賤人,坐牢四年都算便宜她了。”
“當年我讓人迷暈她,拍了她和混混躺在一起的照片傳播緋聞,好不容易才讓她身敗名裂。結果她卻倔得不肯退學,非要找到那批混混說理不可,逼得我把混混都扔進監獄,又和她演了半年的戲,才想出假殺人這種冒險的法子能讓她把名額空出來給芳菲!”
“嗡”的一聲,柳靜蕾腦子裏炸開一團白光。
她怎麼也不會想到,讓她走到鋃鐺入獄、身敗名裂的案件都是自己的愛人一手策劃。
他害得她人生盡毀,隻是因為他不知為何覺得當初救了他的人是柳芳菲,於是他就要把她碾碎成泥給柳芳菲鋪路!
而她這個天字第一號的傻瓜,竟然在監獄裏對著自己的仇人感恩戴德了整整一千四百六十個日夜!
門內的男人還在說著什麼,柳靜蕾卻一個字也聽不清了。
胃裏一陣翻江倒海,柳靜蕾死死捂住嘴,不讓自己發出一絲聲音。
她踉蹌地後退,腦子裏隻剩下一個念頭——
逃!
她要逃得離這個魔鬼越遠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