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燕大校花柳靜蕾手持菜刀昏死在男友家中。而她的男友沈明軒則身中數刀,昏迷不醒!證據確鑿,法庭從重從快地判處了柳靜蕾死刑。被告席上,柳靜蕾崩潰至極,沈明軒曾救她於水火,她愛沈明軒勝過愛自己,怎麼會親手殺了他!關鍵時刻,沈明軒從昏迷中醒來,不顧傷勢簽下諒解書。他的堅持最終讓柳靜蕾隻被判了四年。入獄前,沈明軒隔著探視玻璃對她許諾:“靜蕾,等你出來我們就結婚。”監獄裏的日子不是人過的。第一年,她被獄霸拽著頭發往水泥地上撞,她頭破血流地昏倒,直到第二天才有人發現。第二年,不知誰翻出了她從前和混混的桃色緋聞大肆傳播,她被所有人排擠去清理最惡臭的下水道,冬天刺骨的冷水徹底泡爛了她的雙手。第三年,看守每天隻肯給她半個發黴的饅頭,她餓得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在車間勞動時險些被卷進機器……她不止一次想要自殺,可隻要一想到沈明軒的承諾,她就還能咬著牙熬下去。出獄那天,沈明軒來接她。他穿著一身挺括的中山裝,還是四年前的模樣。歲月沒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卻把她磋磨得麵目全非。一個學生會主席,一個校花,他們曾是多麼般配的一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