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傷口愈合後,我接見了一位大使。
他們對我說,放輕鬆,這個小醜根本沒見過利西馬庫本人,但又死活要跟最高領袖對話。他們同意賒賬,而我們需要他們運來的一船船糧食。你就當練習吧,我們可以打開陽台,讓人民都來看看,讓他們知道下一餐飯有著落了。
我有點想退縮。利西馬庫有個特質我到現在依然演不好,就是他的傲慢。沒辦法,我是下城長大的,這裏人人都知道自己的位置,和野外的群居掠食者是一個道理。在幫會,職位是你最重要的資產,隻要職位在,就有食物可以吃、有地方可以睡覺,生活的壓力一下子就去了一大半。你還能清楚知道你可以揍誰,誰又可以揍你。隻有幫會最高層,也就是藍、綠兩幫的老大可以為所欲為。雖然他們名義上也被法律啊、皇帝啊之類的條文管束著,但這完全是名義上的,就像天空的高度一樣。不管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對現實生活來說都沒兩樣。要達到這種讓人生出傲慢的境界,你得從小到大經曆各種驚險刺激的事,不是揍人就是被人揍。我的想象力不錯,但我不太想深刻體會這種東西。
擺什麼名角架子呢,他們說,好好幹活。
他們找了一件議員長袍穿在我身上,帶我穿過了不知多少條走廊,來到貝殼大廳。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這個房間的牆壁全是用珍珠、貝母裝點的,這是都城最壯觀的風景之一,同時也無比野蠻。我走進大廳,進門的時候加快了腳步,好讓對方清楚看到我走在所有人前麵。
大使是個大塊頭。肩膀很寬,腦袋禿得發亮。胖中帶著一絲優雅,不管怎麼動,身上的肥肉也不會抖。以奶白臉的標準來說,他的膚色很深。鼻子像大拇指一樣短,眼睛的顏色讓人想起冬日晴朗的天空。他穿一件沒什麼裝飾、但剪裁不錯的漂白亞麻布衣服,以及用黃色絲綢做成的馬甲和襪子,一雙小小的腳上穿著繡有亮片的單鞋。他們事先給我介紹了他的家鄉。他來自很遠的地方,要穿越大洋,走六個星期的水路。能來到都城,全靠他們獨有的細長、低矮、鱗狀結構的遠航船,在海裏跑得飛快。能把我們所有船隻弄沉的風暴,這種船可以安然通過。他的國家是一座大島,從各方麵看都是人間天堂。一年可以種好幾季莊稼,北麵是地勢平坦的溫帶氣候,南麵是正對季風的熱帶氣候。糧食全長在由奴隸打理的種植園裏,糧價低得可笑。他們想要更好的生活享受,而我們正好可以提供:帶裝飾的家具、精美的陶瓷,最難得的是書。他們最近聽說了書這種東西,非常感興趣。
“當然,”我對他說,“我們給你一本,你抄錄一本,然後就不需要從我們這兒買了。這麼做生意可不行。”
他的翻譯把話說得更委婉些,但我還是看到他繃起了臉。沒辦法,這就是利西馬庫會說的話。眼角餘光處,福提努斯責備地看著我,但我沒理他。
翻譯轉向我,“為什麼不呢?”他說,“既然買了,我們當然有權決定該怎麼用。”
“不,你們沒有,”我說,“買一本,就是一本。聽著,你們大老遠來,我不想讓你們失望。但這件事沒商量。我們的貨是全世界最好的,所以你們才那麼想要。我們能在這周內另外找來好幾個買家,他們可不會像你們這樣敲竹杠。很高興與你們會麵。祝你們剩下幾天在我們美麗的城市過得開心。”
看得出來翻譯有些為難。我依然沒有理會眼角餘光處發生的一切。阿塔瓦杜斯正在瞪我,另外兩個不知道什麼情況,但臉色大概差不多吧。大使沉默著思考我的話,我做出一副無聊的樣子等待著。
“總能找到折中的方式吧?”翻譯說。
“啊,”我說,“這才對嘛。行,那就這樣吧:看到你喜歡的盡管買,但希望你明白,你買的不隻是書,還包括抄錄權。價格自然不低。”
我停了停,跟他說話需要適當停頓,不然翻譯就記不全了。
“你肯定在想:去他媽的,市麵上多的是羅珀人製品,我們另找買家就是了。確實是這樣,所以我也不是不講道理。我以市價的雙倍收你們錢,這個價錢依然比你們從埃利亞人手上買劃得來。小麥和燕麥對你們來說幾乎不花錢,不需要舍不得。如果這都不行,這事就算了吧。我無所謂,看你。”
大使皺了一會兒眉頭,然後伸出手。我笑著握了握。
“你們要多少?”我問翻譯。
“你有多少?”翻譯沒有問大使,直接回答了我。
我給自己招來了一頓教訓:你到底在想什麼,你那小腦瓜子是不是發瘋了,你知不知道你差點危及,等等等等。我不想聽,我在發抖,之前半個小時是我硬擠出勇氣撐下來的,現在全崩潰了。這就像走在冰麵上,你知道冰太薄,承受不了你的體重,隻有走得飛快、一刻不停才能成功穿過去。
“但有用啊。”
確實有用,他們說,但這不是重點。不,我懟了回去,重點就是這個。然後我意識到我還在扮演利西馬庫,而他們聽到這話就不再吼我了,齊刷刷地閉上嘴聽我講話。
這可嚇死人了。“聽著,”我重新做回下城小混混諾克爾,“利西馬庫就會這麼做,這我能感覺到,絕對沒錯。把他演成一個禮貌又和藹的老好人肯定有問題,而且那樣的話,爭取到的糧食隻有現在的一半。”
“這次會麵是為了讓你試試水。”尼卡弗魯斯說,他沒有另外兩個人那麼生氣,“這才是目的。他不認識你,你不需要演得那麼像。”
“不是這麼回事,”我說,“要麼不演,演就演到最好。我要麼做自己,要麼做他,不能在中間搖擺不定,否則什麼都演不了。”
“我們以前從來都是等到該簽的合約簽完了,才讓利西馬庫會見大使。”福提努斯說,“但這位非要提前來見。”
“所以更需要演到位啊。”
“雖然這麼說,”尼卡弗魯斯是三人小組中領頭的,但他並不適合這個角色,“好吧,這次你說的沒錯,但你應該聽吩咐的。”
“行啊,”我說,“那麻煩你說明一下,照你的吩咐做事和把事情做對,哪一個更重要?”
“他覺得他比我們懂得多。”阿塔瓦杜斯說。
“在表演一道上,是的。”我說,“我就是比你們懂。”
“不過你確實聰明,”福提努斯插嘴道,“我從來沒想過他們會抄錄我們的書,被你一下子猜中了。”這次他沒有看向另外兩人,這話是專門對我說的。
“區別在於,前者是買一張看戲的票,後者是買下一整部戲。”我說。
他們麵麵相覷。
“好吧,”阿塔瓦杜斯說,“在他有經驗、有見識的那麼一小塊兒有限的領域裏,他是聰明的。他人不傻,但我們不能讓他在官方政策上做決定。”
“這得看你們,”我說,“你們可以決定做什麼,但我會用我的方式去做,我會忠於利西馬庫這個角色。另外,你們在我麵前交談時,能不能別把我當空氣?偶爾也跟我說幾句話吧。”
“是我們的錯,”尼卡弗魯斯說,“還沒學會走路就跑起來了。不過結果不錯,蒙混過去了,沒什麼損失。但阿塔說得不錯,”他轉向我,“管理都城的人不是你,明白嗎?”
“也不是利西馬庫,”我說,“所以這不成問題。”
“我開始後悔把你找來了。”阿塔瓦杜斯說,“不過有一點我得承認,”他繼續道,而且是對我說的,“你和他一模一樣,我討厭那家夥,對你也沒多少好感。”
“我對他也說不上喜歡。”我回答。
我有資格當這篇故事裏的英雄嗎?
之前說過,我不太擅長寫自己的角色,更擅長寫別人的。讀了這麼多頁,你應該也是這個看法吧?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在於,主角必須是英雄,這適用於所有戲劇,以至於“英雄”和“主角”漸漸成了同義詞。因此,我確實是主角,因為我是我的生活的主角。但英雄嘛……英雄必須有一些配得上這個稱號的事跡——偉大的、勇敢的、聰明的,等等。在這個我做主角的故事裏,我都是挑我比較得意的事跡來講的——也就是,我自己感覺不錯,之後的事實又證明我確實幹得不錯的事。所以不管怎樣,我成了英雄,在這個故事裏。
不過,我倒回去看了看(這不是我的風格,寫好的東西我很少重讀,因為一般都沒這個時間),發現用了“曆史”這個詞。寫曆史就得以事實為依據,雖然我也不懂怎麼個依據法。所以呢?那又怎樣?我寫的每件事都是真的發生過的,沒有瞎編,也沒有故意漏掉什麼。
但當主角沒那麼簡單,否則我演的索基默就和奧特歐演的一樣好了,我顯然比不上他。因為除了中規中矩的表演,你還得額外傾注一些東西。明明說著一樣的台詞,但奧特歐是表演天才,而我不是。所以他的索基默是個真實鮮活的人,而我演不出這種效果。另外,奧特歐版的索基默和其他所有人演出來的都不一樣。
文字和情節是死的,隻有講故事的方式才能決定我扮演的究竟是英雄、反派、醜角,還是第一幕最後跑上台來搬椅子、為打鬥場景騰出安全空間的小龍套。而這完全取決於你怎麼看待自己。
拿我來說吧,我隻能看到自己站在無數扭曲的鏡子前,而鏡子裏全是別人。你可能會很自然地來一句,這不對,我就是隻對自己感興趣,即使除了我之外沒人在乎,這才是正常的。但是要做個合格的曆史學家,這樣就不行了。其實我也不確定,大概我應該用第三人稱來寫這本書吧,記下幾次戰役的日期就夠了。
之後又有三次公開露麵。兩次是在陽台上,第三次是在圍城戰首位藍幫死者的墳墓前放一個花環。三人組希望我放完就走,但我說了幾句話,幫會的人非常受用。他們又是歡呼又是跺腳,還脫了帽子往天上扔。想想最近幾年帽子的價格,就覺得這是莫大的榮幸。
“你不該說話的,”尼卡弗魯斯說,“沒必要,他很少公開講話。”
“他病了那麼久,”我對他說,“大家都擔心他,擔心得暴動了好幾次。這樣的情況下他是會講話的。”
他找不到話回答我,這件事就這麼放過了。
第二天,我正在房間裏鍛煉,努力舉起那些配重多得嚇人的杆子。他們三人走進來,福提努斯關上門,還拖了一把椅子把門抵住。我不太喜歡這架勢。
“顯然,”尼卡弗魯斯說,“他沒有結婚。”
我聳聳肩,“挺好啊。”
“是的。”阿塔瓦杜斯說,“事實上,他的愛好在另一方麵,你懂我的意思吧。”
“這我有點為難。”
“算你走運,他對此很謹慎,”尼卡弗魯斯說,“但兩方麵的中傷我們都得預防。”
“詳細說說怎麼預防?”
“有一些流言,”福提努斯插嘴道,“說他跟一個女演員有染。”
他的語氣太過沉重,讓我忍不住笑了出來,“我倒是第一次聽說。”
“你們那些人應該都知道才對啊。”
“我們的消息網是很厲害的,”我說,“要給一部劇選角,必須清楚知道誰跟誰睡過,免得一不小心找來一對冤家。如果有人跟利西——”
“但這是真的。”聽得出阿塔瓦杜斯有點得意,“除了你,基本上人人都知道。”他露出了我這輩子見過的最讓人難受的微笑,既有同情,又無比惡毒,“跟老話說的一樣,你永遠是最後一個知道的,對吧?她叫霍達。”
我寧願他直接對著我的褲襠來一腳,但他沒有這麼好心。“我不太相信。”
他樂壞了。“你以為你很了解她,對吧?”他說,“我猜你朋友全都瞞著你,因為你知道了肯定要發脾氣。”
我深深吸一口氣。沒關係,對我基本沒影響。“所以,”我說,“幹嗎告訴我這個?”
還是尼卡弗魯斯的語氣比較穩重,“他大病初愈,如果兩人突然分手,人們看著會覺得奇怪。所以——”
“他肯定把她甩了,”我堅定地說,“很可能因為她跟別的人有染,這在我們這一行太常見了。”
尼卡弗魯斯搖搖頭,“他必須有個女朋友,才能把其他流言壓下去。這個霍達跟你又是熟人。”
“我跟很多女演員關係都不錯。安蒂洛尼卡怎麼樣?她什麼都能幹。”
“霍達知道真相,”福提努斯說,“已經不可能置身事外了。顯然,攪進來的人越少越好。”
有時我真的很討厭邏輯分析。“所以你打算怎麼辦?”
“他們的約會很隨意,”尼卡弗魯斯擺出一副專業謀士的樣子,“有時她會來皇宮,有時兩人在私宅見麵,他有好幾座宅子,但從不去劇院。”
“如果你去過畫廊的後台,你就知道原因了。有什麼計劃嗎?”
“首先,把她帶到這兒來更安全,事情也更好辦。”福提努斯說,“她的馬車很搶眼,人們會注意到,會議論的。”
“所以我不用真的跟她約會。”
尼卡弗魯斯撇了撇嘴。“我們都認為你們倆應該一起露麵,”他說,“畢竟,如果還有人懷疑你是冒牌貨的話,看到她就不會懷疑了。因為,你是不是真的,她總該清楚吧?”他停了停,這是上等人特有的習慣性沉默,有點可愛,“既然你確實是個冒牌,這種事兒就更不能發生了。”他說,“所以這麼做是有意義的。”
“我不這麼想。”
“我們已經決定了。”阿塔瓦杜斯說。
“我們覺得這是最好的辦法。”福提努斯說,能聽出他語氣中有那麼一點點歉意。
我是這麼想的:豁出去了。個人情感應該留在後台,況且我還隱約記得當初是我甩的她——還是她甩我來著?唉,管他呢,區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