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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最後的三幕戲帝國最後的三幕戲
K.J.帕克、鐘睿一

3

為了做名人模仿,我必須緊跟時事。說到這個,我得用我能想到的、最激烈的語言向大眾——包括你——表示抗議。

你們太不專一,太沒有耐心了。就算某某大臣或某某部長是個草包,連自己的屁眼在哪兒都找不到,這也不是把他趕下台的借口啊。新上任的家夥多半長著一張毫無記憶點的臉,聲音像老鼠一樣小,根本傳不到劇院後排,更別提有什麼特別的行為舉止了。將軍帶領軍隊死在前線,白白浪費我騰出時間精力研究他的一舉一動——這種事我認栽,戰爭就是這樣。但弄走一位身體健康、四肢健全的政客,就因為他沒本事,在我看來簡直就是犯罪。

以前可不是這樣的,我是說圍城之前。帝國的高官都是通過任命上台的,而不是選舉。那時你知道,花點兒時間和精力來研究他們是值得的,會得到合理的回報。但在那之後,臨時官府廢黜了最後一任皇帝,排擠了議會,進而改用直接選舉製度……他們應該不是故意害我倒黴。可能他們根本沒想過這一係列行為會對我個人造成怎樣的不幸。這更讓人鬱悶。

躲在五樓一間小屋子裏探聽時事可不容易。而且我現在還要假裝成一個對都城一無所知,也沒興趣了解的外邦人。不過,有些消息會傳遍所有地方,就像海灘的沙子會鑽進你的衣領一樣。

我裹上衣服,把整張臉塗白,然後出去買過幾次麵包,還買了一點奶酪。其實奶酪沒必要買的,但獨處三天,隻有和筆下的角色做伴,你一定會胡亂找個借口買東西。碼頭大門對麵有一個小型集市,那裏的攤販見慣了外邦人,不過大多是一邊收錢,一邊避開目光接觸。對我來說正好。我聽到一個胖女人跟隔壁小攤的一個我看不見的女人說話。其實我沒有仔細聽,但還是聽到了幾句:

“當然全是騙人的。”

“我聽說的可不是這樣。”我背後傳來聲音。

“騙人的。”胖女人重複道,不小心在我的奶酪上噴了幾點唾沫,“那些貴族派混賬,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沒騙人。”背後的聲音堅持道,“他們昨天在獸王酒館聊這件事,我兄弟聽到了。他們說,他死了。”

“胡說。”胖女人說道。

“是真的。利西馬庫死了。是一場聚會,一塊石頭砸中了他,像甲殼蟲一樣被拍扁了。”

這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對類似的傳言司空見慣,但我的心臟仿佛被冰手指抓了一下——這個比喻很精辟,不親身經曆是體會不到的。

先說清楚:我不關心這種事,完全不在乎,也不覺得和我有關。

如果利西馬庫的死讓我遭受打擊,純粹是因為我要靠扮演他賺錢,大約40%的收入來源於此。當然也能扮演已故的人,但想看的觀眾要少得多。而且,在喜劇表演中,去世的人永遠隻能是小角色,最多是個大配角,絕對當不了主角。就算每晚都有鋪天蓋地的掌聲,也不大可能多掙幾個錢。

一方麵——回屋的路上我的思緒一直停不下來,連自己在幹什麼、走到哪兒了都沒注意——另一方麵,利西馬庫不是一般人——應該說生前不是一般人。在都城有史以來最黑暗的日子裏,五十萬殘暴的奶白臉在城牆外虎視眈眈,帝國的常規軍隊有的全軍覆沒,有的被隔開,成為遙遠的孤軍,而帝國艦隊也被困在海的那一邊。是他組織起一批沒受過訓練的防衛軍,與最黑的黑暗抗衡。他代表的是無可比擬的勇氣、決心,等等。如果不是他,我們都會沒命。這是事實,不是我一個人說的。我隻能安慰自己,觀眾永遠需要一個一流的利西馬庫扮演者,特別現在他死了(死沒死還說不定)。因為他就是希望的代名詞,而戲劇不就是為了給一些腦子拎不清的人灌輸希望嗎?事實上——沒必要假謙虛了——回到屋子裏那會兒,我已經構思出情節,並初步理出了第一幕和第三幕的大綱:無敵驕陽把利西馬庫的靈魂送回伊力錫安平原,他再次在最黑暗的時候拯救了都城。肯定有圍城的戲,而且,相信以我超凡的想象力,應該有辦法塞一個強悍的女主角進去。

我一邊推敲著第二幕的最後一場戲,一邊從理智的角度琢磨這件事。剛才發生了什麼?我無意中聽到兩個集市上擺攤的女人閑聊,其中一個發誓說是假的,是貴族派散布的謠言。所以這件事的可信度實在有限。我想出門多打聽一下,換個地方,她倆所在的集市實在搜不到什麼準確消息。但轉念一想,算了吧。如果利西馬庫死了,他明天也活不過來,後天也一樣。死亡就像不動產,與別的事物不同,它們是永久存續的。而且我還要寫稿子,要躲開找我的人。凡事都要看全局才行。

第二幕總是很難寫,第一、第三幕都相對容易。在一部標準三幕劇中,第二幕一般都是最難的。所以我喜歡放開了寫,想到什麼寫什麼,隻要能推動劇情,把你在乎的幾個情節連起來就行。然後如果寫得太爛,不得不改,就換個時間修改或重寫。這樣不大費腦子,對這部劇更是這樣,因為我一直在開小差。利西馬庫參加了一場聚會,一顆石頭砸在了他的頭上。行吧。前些日子,拋石機剛把新月街的一座房子夷為平地,現在全城人都知道這個。謠言就像牡蠣一樣,用一層層閃閃發亮的包裝包住一小塊兒事實。這麼來看,嚼舌根小販的三段式謬論就清晰了:有人在那晚死了,利西馬庫是人,所以利西馬庫死了。

那麼,我們再稍微用下腦子吧。我得到一份工作,要在一場聚會上表演。利西馬庫是我的招牌角色之一。如果利西馬庫要參加這場聚會,主人家會請一個專演利西馬庫的演員嗎?至少我會提前收到警告——千萬別演利西馬庫,除非你想害大家一起上絞刑架。就是這樣。所以利西馬庫肯定沒參加那場聚會,所以肯定不會被石頭砸死,所以他肯定還活著。

這個推測肯定錯不了。我承認,雇主有可能打算等我上台之前再湊過來悄悄說:對了,行行好,別演利西馬庫,他就坐在第一排。這種事我經常遇到,一整晚的計劃全都被打亂,特別難受。但這次應該不會,畢竟很多人都知道我最擅長利西馬庫。我演他演得特別生動,至少我自己這麼覺得,說不定利西馬庫也知道。而據我聽來的關於他的傳言,以他那少得可憐的幽默感,見到我不大可能會開心。所以,如果你是雇主,好不容易請到了都城最有名、最重要的人物參加晚宴,你會鋌而走險,同時請來利西馬庫最討厭的人,把他得罪得死死的嗎?當然不會。所以如上文所說,傳言肯定是假的。

幹嗎為一點兒破事擔心得死去活來?集中精神,好好寫東西!

想出第三幕並全部寫下來的過程就像拔牙,但我做到了。寫完的時候,我對這個小房間已經厭惡透頂。附近有座倉庫,與客棧隔著三扇門。小豆蔻和薰衣草的氣味通過一條明渠從那裏傳過來,一點一點從窗子鑽進屋裏。於是我畫了個白臉,卷起稿子,來到街上。我的感覺很糟,外表更糟。十天來,我洗漱隻能用尿壺,要幹淨的水隻能走五段狹窄曲折的樓梯,去水泵處打水。孤獨倒算不上,因為有許多咬人的小東西陪我。雖然我平時也沒有多愛幹淨,但還是不想變成那種我寧願橫穿馬路也要遠遠避開的人。

終於把這該死的玩意兒寫完了,但要怎麼把它送到經理手上,拿到錢?如果那些人決心要找我,現在肯定知道我在幫暉日劇院寫東西了。所以我不能親自交稿,得找個人替我去。又到了傷心的時候,要檢驗誰是真朋友了。

從碼頭走到畫廊需要穿城,我實在不想大白天頂著一張假的奶白臉走過去。別的不說,這東西會掉。如果有護膚油倒是能防水,但現在沒這東西,就算我全力喬裝,在大熱天出現也會顯得奇怪。而且人人都知道奶白臉怕熱,所以,不管是在烈日下把自己包成粽子,還是露出有著棕色汗漬的白臉,都十分可疑。

所謂的“畫廊”其實是一座劇院,一開始的目標觀眾是一些想去看戲、身份卻不允許的人。在這座沉迷戲劇的城市,這樣的人有不少。這裏不演常規戲劇,演的都是積極正麵的說教戲。雖然演員和作者是同一撥人——畫廊門口的下坡路走個十分鐘,就能找到擠在貧民區的他們——那些思想高貴的上等人倒不介意。於是畫廊一連許多年都生意火爆,連我都時不時接到來這裏演戲的活兒。但在另一位經理接手後,這地方就被改造成了一家平平無奇的二流劇院。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我不再適合來這兒露臉了。我要見的就是這位經理。

她的真名叫霍達,過去十五年裏最拿手的角色是在第一幕被綁架,在第三幕被青梅竹馬的戀人及時救走的純潔少女。北方人就愛看這種戲。不演戲的時候,她能把劇院眾人管得服服帖帖,談起生意來寸步不讓。另外,雖然十年前她因為生意上的問題被人踢了一腳,導致左腿一直僵著,但她跳舞跳得很好。不演戲的時候她會拄一根拐杖。這麼想來,她是現實中能找到的最接近“強悍女主角”形象的人了。這對她來說尤其了不起,因為她長著一張娃娃臉,還特別擅長咯咯傻笑。她唱歌倒是完全不行。

“你怎麼這副鬼樣子?”她問。

我看了看身後,“看在眾神的分上,小聲點兒。”

她翻了個白眼,“你又出事了。”

“是的。”

“多少錢?”

“其實,”我想都沒想就說道,“不是錢的問題。”

這倒是讓她沒料到。“你做了什麼?”

“能進去說話嗎?求你了。”

“你這樣子蠢透了,你自己知道吧?”

畫廊這棟建築以前是倉庫,屋頂很高,有一個閣樓,用來存放成捆的布料之類的東西,樓梯在建築外麵。這地方改成露台觀眾席正好。後台是一個特別小的房間,裏麵有成堆的舊戲服,兩三張可以化妝的桌子、幾把晃得厲害的舊椅子,還有一個老舊的大箱子,上麵有三把鎖,是她的錢箱。“說吧。”她說。

“有沒有不認識的人來這兒打聽我?”

她知道我白天不喝酒,所以沒給我倒。給自己倒酒的時候,她的手有點晃。“沒有,怎麼了?”

“有不認識的人在打聽我。”我說。

她抬起眉毛。“有人對你感興趣?為什麼?”她說。

“別問我。”

“你得罪的人都是朋友和同事,”她說,“對陌生人都挺小心的。”

“是的。”

她喝了一口酒,目光越過杯子邊緣看著我。這個動作讓她多年來在男人中間很受歡迎。我想道理和小提琴一樣:就算不再當眾表演,該練的還是得練。“這件事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需要你幫忙。”

“當然了,不然你來幹嗎?顯然不是來看望我的。”

啊,是的,我們以前關係還挺好,之後鬧僵了一陣子。“我給暉日劇院寫了一部劇。”

“聽說了,寫得怎麼樣?”

“垃圾。”我說,“艾因哈德能分到一個好角色,安蒂洛尼卡負責穿著緊身鎖甲表演鬥劍。總之已經寫完了,我需要一個人幫我交稿。”

“還要幫你收錢。”

“是的。”

她點點頭,“抽一成。”

我瞪著她,“你瘋了嗎?”

“我這是為你著想,”她做出一副好心的樣子,“我去找了經理,把劇本給他,行,我就是個送貨的。但如果我不是你正式委托的代理人,他是不會給我錢的。而現在的行情……”

“霍達,我需要這筆錢,我很可能需要消失很長時間。”

“不同意就算了。”

“那算了。”我起身抓起帽子……然後停在了原地。

“想通了?”

我重新坐下。“霍達,”我說,“我以前沒完全對你說實話。”

“不奇怪。”

“我是指……以前發生的很久遠的事。”

她特別擅長用不信任的目光瞪人,“別告訴我,”她說,“你其實是奧爾比亞的王儲假扮平民。”

我惱火地看了她一眼,“有點類似。重點是,我猜這幫人應該很生氣。顯然,隻要他們不走,我就沒法正常工作。所以我真的需要這筆錢,一分都不能少。”

她噘起嘴。“我這兒缺一部好劇。”

“隻要這筆錢全歸我就行。”

她笑了,“成交。你幫我寫一出十五分鐘的歡快短劇。我這就去幫你要錢。”

但我說過,我不是作家。“條件照常?”

“這個我們之後再討論。”她說,“這樣,我再送你一根增白棒,不收錢。好讓你知道我不怪你。”

我在後台補好妝,拯救了一下我魚肚皮一樣的膚色,便氣鼓鼓地衝回碼頭。我一點也不想回那個臭氣熏天的房間再待上三天,免費寫一出輕喜劇,但當你求助於多年摯友的時候,下場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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