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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最後的三幕戲帝國最後的三幕戲
K.J.帕克、鐘睿一

2

我離開劇院,沿著魚籠坡走到天堂街。都城的地名很有趣,所有邋遢的地方都有特別好聽的名字。像舊花市,這地方曾經應該賣過花,但我這輩子沒見過;五年前這裏發生了一場大火,沒人覺得可惜。這裏的居民搬走之後,按照幫會劃分成了兩撥,藍幫居民搬到了老階梯,綠幫則搬到了天堂街。結果就是,都城從此再也找不到一處藍幫和綠幫混住的地方了。不過問題不大,舊花市被一把火燒成灰後,械鬥性質的謀殺案減少了一成。由於一年到頭都見不上一麵,大家對死對頭的容忍度高了許多。

像我這樣幹正經生意的正當人士,隻有在迫不得已或者有重要原因的時候才會踏足天堂街,平時絕不會來這兒亂逛。我穿過幾條小巷,肚子突然不聽使喚,難受得絞痛起來,就像頭痛時眼珠子不聽使喚,跟著發酸、發脹一樣。我走過一連串看起來一模一樣、看不出家主、被煤煙熏黑的房門,在其中一扇前停下,往手上纏了一截布,敲了三下門。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口看著我。

這女人不能上台演戲,沒人敢用她。不是說臉譜化的類型演員不好——說實話,我們的生活根本離不開他們——但凡事都有個度。如果你想找人演麵目可憎的老太婆,隻要演員有兩三處大家熟知的特征就算合格了,比如皺紋、鷹鉤鼻、幹癟得像爪子的手,再來幾撮兒白發,就像掛在荊棘叢上的羊毛……你絕對不會找一個具備以上所有特征的人來演,因為這就過了。劇院不會上演真實,真實的生活沒有可信度。

“媽,你好。”我說。

她斜了我一眼,“哦,是你。”

“你好嗎?”

“你在乎嗎?”

天堂街這個地方不適合站在門口說話。“我能進來嗎?”我問。

“你進來做什麼?”

她是愛我的,但我令她太失望了。“我有一陣子沒來看你了。”我說。

“六個月零四天,不過我無所謂。”

“能讓我進來嗎?”

我媽有一台紡車,所以她在天堂街算是頂級有錢人。她還是一位綠幫老大的遺孀,所以紡車暫時沒人敢偷。另外,她紡的全是高級彩色紗線,供應給那些成天坐著刺繡的貴族小姐。當然,她們不是為了賺錢,賺錢的隻有我媽。她是個半瞎子,但技術依然很好,交貨快,從無質量問題。有一次我算了算,她紡的絲線可以從這裏牽到阿塔吉恩,還能再繞回來。我這麼給她說了,她說她不知道阿塔吉恩是哪兒,也沒興趣知道。

“缺錢?”她問。

這話傷人了。確實,我偶爾實在沒辦法的時候會找她借點小錢,但最近至少有六個月沒借過了。“當然不是,”我說,“我就是來看你的,再怎麼說你也是我媽啊。”

她坐進那張矮得可笑的椅子裏,兩腳踏上踏板,抓了一團黃色絨線,毛茸茸的質地讓人想起發黴的水果。紡車輪開始嗡嗡轉動,這聲音我從小聽到大。我跟她聊了聊最近在忙的事,當然是經過美化加工的,這樣的謊言可是單純出於善意,沒有一絲不道德。她假裝嗡嗡聲太大,聽不見我說話。我說什麼來著,她對我太失望了。她希望我做個殺人放火、敲詐勒索的好手,就像我爸那樣。

對這樣的家庭溫暖,人的接受能力是有限的。於是我轉移話題,以比較體麵的方式結束對話,讓她保重,然後就離開了。

回到魚籠坡上時,風是從海那邊吹來的。算我好運吧,等我走到巴特爾門時,身上家的味道已經全被吹散了。我曾經參加過一部劇,裏麵有一句台詞是:家永遠不會遠離你。這話不假,但你完全可以主動一點,讓它離開。

我在巴特爾門拐彎往上城走,去新月街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我在那邊有個掙錢的路子:名人模仿,模仿的當然是現今都城的幾位領袖人物。轉過街角,立刻就能看到一排壯觀的矯飾主義早期風格建築。我努力回憶我的那位主顧住在哪一邊,希望這家人是貴族派的,我扮尼卡弗魯斯、阿塔瓦杜斯都挺擅長(甚至可以倒立著演,真的,多收兩個泰勒幣就可以,效果很不錯,就是頭有點暈)。如果是平民派就慘了,能演的角色都沒什麼鮮明特征,不好模仿。我要找的房子是新月街南端(這一段修得更漂亮)的第三座,大門是藍色的。

我又聽到了嗡嗡聲,和我媽的紡車輪有點像,但這地方肯定不可能有紡車,對吧。我聽了大概三秒鐘,一個影子出現在我頭頂。我在陰影裏待了大概半秒鐘,就聽到一聲巨響,藍色大門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灰塵。

在一切陷入混亂之前,有那麼一刻,整個世界陷入寂靜。像我這樣在都城待得夠久的人都懂這一刻的意義:這是無敵驕陽在給你機會,時間不多不少,剛好可以做出選擇:是衝進去幫忙,還是小心地抽身走開?

這樣的間歇性襲擊大約是從十八個月前開始的,當時沒人想過做什麼選擇。不管你是誰,遇到巨石從天而降、砸爛房屋,你絕不會抽身,一定會衝上去盡力幫忙,連我都衝過一兩次。我記得被灰塵糊住眼睛、嘴巴裏一股泥土味的感覺。有一次,一個人被巨石砸中,我為了搬開石頭弄斷了兩片指甲——當時他的眼珠子因為受不住壓力被擠了出去,但人還是活著的。我還記得市民們把我推開,隻為了自己第一個跑上來幫忙。

但那是十八個月前的事了。我們似乎漸漸習慣了這種生活模式。敵人偷偷建造新型的超級拋石機,能讓石頭越過城牆,飛到城裏來。他們通常會一大早把新型機械推到射程夠得到的地方,用一整個白天安裝到位,在傍晚打出第一發砲1彈。裝好第二枚砲彈需要六個小時,而到那時,我們勇敢的突擊隊已經從某個隘口悄悄出城,突破敵軍陣線,把超級拋石機砸得稀爛,然後飛快回到安全的城牆後麵了。這樣戰鬥重複了很多次,有時還能把傷亡率控製在60%以下。敵人會重新造一台,扔出一枚砲彈,然後再次等著被砸爛。這極具破壞性的活動就這樣毫無意義地循環進行,就像圍城本身:每個月都有一兩座靠近城牆的房子被砸爛(城東這塊地方,隻要閉眼扔一塊石頭,總能砸中點什麼),這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有時,一些普通人會為之倒大黴,比如我,本來可以給一小撮兒觀眾表演節目,好好掙幾個錢的,結果現在我的客戶變成了一堆骨頭渣和碎石的混合物。這就是都城的真實生活。所以你懂了吧,隻要可以轉身走開,人們就不想一次次麵對這種事情。

我利用這一刻的寂靜做了最明智的決定:轉身,原路返回,腳步很快但不至於跑起來。

我不是作家(讀了這本書你也會同意)。隻有生活艱難、生意慘淡、找不到活幹的時候,我才會動筆寫一部劇。當然會安排一個自己能演的角色——通常是某個比較亮眼的配角——然後去各個劇院經理那裏兜售,直到找到願意排演的傻子。比起為自己寫劇,我更擅長為別的演員打造角色。所以同行都挺喜歡我的作品,而業界名人所喜歡的,經理一定喜歡;經理喜歡,配角和龍套也會喜歡。因此,除了我之外,其實所有人都喜歡我寫的東西。(大概觀眾也要除開吧,他們什麼都能罵兩句。)我的劇有一半的時候能做到收支平衡。在都城,平均每五部劇就有三部活不過一周,最後虧本,我算是很賣座的寫手了。但我不是作家,也不想當作家。

我也不喜歡自己平時的謀生手段,也就是名人模仿。不過,不管是命運,是無敵驕陽,還是其他什麼神祇,似乎都不在乎我想要什麼,所以我從出生到長大一直頂著一張完全沒有特征的路人臉。正因為如此,我才練成了高超到令人發怵的模仿技巧。可以說是自我保護,也可以說是特別嚴重的演員職業病。

不過我當不了正經演員,更不可能在演戲之道上取得什麼偉大成就。這點我很慶幸,隻有惡棍和混賬才能成為最好的演員,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像薩美提庫斯、狄色裏克和安蒂洛尼卡之類的,個個都自負、討人嫌,而且像鑽頭一樣自我得很。原因很好解釋:如果你是薩美提庫斯或者安蒂洛尼卡,每晚都要花三四個小時假裝自己是某個了不起的人物,那你簡直太有動力把這項技藝練到最好了。當然,同時你還會願意把下午場一並演了。

同為演員,我的處境卻不太一樣。我隻偶爾模仿演員、運動員和角鬥士,最多的還是模仿正式場合的公眾人物,主要是政客和將軍。這些人大部分都過得不太好,所以我更願意做自己而不是他們。其實這件事挺矛盾的。我不表演的時候,沒人願意花錢看我。另外,城裏幾乎所有人都願意花大價錢確保首席大臣或反對派領袖再也不會出現在他們麵前。但如果首席大臣或反對派領袖是我假扮的——好吧,也不至於排長隊排到大街上,但每晚都會有觀眾,人數穩定,讓我掙到足夠付房租、緊巴巴過日子的錢。不知道你能從中得出什麼結論,反正我沒覺得有趣,隻覺得奇怪。

磚塊揚起的灰塵鑽進袖子和頭發。沒想到今晚就這麼荒廢了。我摸了摸衣兜,摸出來一把銀幣。看著好像很多,但細數之後發現有一半是這周的房租,另有四分之一是要留著向幾個朋友還錢的——他們總能找到我,非常討厭。剩下的得用來買吃的,外加一雙二手靴子。幹我這一行的,買靴子不算浪費錢。去見劇院經理,他第一眼肯定會看你的腳。如果看出你最近走路走得多,那你肯定沒本事。

我摸了摸其他口袋,看有沒有漏掉什麼,卻驚喜地摸到了一張手帕。回憶起來,這是大概三周前在一次排練時撿到的。當時我兜裏有錢,撿到後一心想尋找失主,把手帕還回去。我當時真挺高尚的,而現在回報就來了。我去了我常去的當鋪,就在薔薇步道。他們給我的錢隻有手帕實際價值的四分之一,要我說,完全是敲竹杠。

既然來了薔薇步道,我決定幹脆多走五十碼去暉日劇院。我有一陣子沒去了,那裏有兩個在我倒黴時對我熱心又慷慨的朋友,最近不適合見。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得說這地方很有用。而且今晚應該是安全的,那兩位好心的債主都要去金星劇院演《兩個女巫》的回歸版。現在正在台上。我故意選泥濘的地方走,再好的靴子也會沾上泥水,而泥水能遮住靴子上的裂口。細節決定成敗。

暉日劇院一直是老樣子。人們會告訴你某一塊草編地毯是當年《多爾切瑪拉》彩排時,扮演國王的胡伊伯特曾經站過的地方,這是萬萬不能換掉的,那是大不敬。同樣道理,後牆上被煤煙熏黑的那一塊也不能動,薩洛尼努斯曾在那裏刮過煤灰,混在墨水裏,然後坐在那個角落一張搖搖晃晃的椅子上,伏在一張承點兒力就會散架的桌子上,用那點兒墨水寫成了《佳人夢》。到處都是必須堅守的傳統,就像都城本身一樣。

人也全都是舊麵孔,見到我有些驚訝,畢竟我很久沒露麵了。他們知道我在給劇院經理推新劇——在這一行,消息傳得飛快——所以連買酒的錢都不用我來給。幾個好友幫我撣掉身上的灰塵。我解釋了灰塵的來曆,大家唏噓了一陣,聽說受損的不是劇院之後,他們對時事的熱情就迅速退去,開始關心我帶到薔薇步道來的新作,特別是有沒有他們能演的、戲份比較多的小配角。我答應了每一個前來拜托我的人——換別人也會這麼幹。在這座城市,希望就像老鼠一樣,能以驚人的速度繁殖擴散。

“有人來找你。”一個朋友對我說。

注意這句話。如果主語是個正經名詞,那麼一切正常。比如,經理來了,有個角色給我演,這是好事。或者債主來了,這是壞事。生命就像一枚不停旋轉的硬幣,一麵好,一麵壞。但“有人”意味著我們都不認識這個人(而暉日這裏應該都是熟人才對)。我做好了逃跑的準備,就像樹上的鴿子隨時準備打開翅膀飛走一樣。

“誰?”

朋友對我笑了一下。“不是同行,”她說,“我們這一行他幹不了五分鐘就會完蛋。”

“呃……”我拿起酒瓶湊到她的杯子麵前,不過沒有倒酒。

“演技太差了。”她解釋說,“是我們的老朋友,很久沒見麵了,我們都以為他和其他人一樣四處晃蕩。”

這話值一寸高的酒,我立刻給她倒上了,“什麼樣的老朋友?”

她皺了皺眉。“我們也不知道身份。大概是一位公爵和他的侍臣吧,都打扮成流浪漢的樣子,不過鞋子和配飾露了餡。”

感覺不是好事。說出來沒人信,我早年可不是演員,我認識的人也有不幹這行的。“你怎麼跟他們說的?”

“我說很久沒見過你,不知道你在哪兒,以為你死了,早就沒消息了。”她對我笑了,“當然,他們不隻問了我。”

“什麼時候的事?”

“大概一小時前。”

所以他們是在我來之前剛剛走的。我不動聲色地望了望四周,我來的時候見到的人都還在……才怪。有一張麵孔不見了。我把酒瓶推給她——還有三分之一的酒——拿起帽子從側門離開了。

走到克勞恩門的時候,我差點撞上半個連隊的重甲兵,在最後一刻退到一扇門跟前,總算沒被踩死。連隊走得匆忙,不知道要去哪兒,猜也沒意義。如果我是一名士兵,去執行一項很可能送命的任務,應該不會這麼幹脆整齊地跟著隊伍踏步吧。隻能猜到這兒了。可能他們都覺得自己運氣不錯,能活下來,甚至成為唯一生還的人。前麵說過,人有了希望就是這樣。

作為演員,想避避風頭,讓找你的人找不到還挺難的。所以我現在無戲可演,說起來還是件好事——這話不完全對:我要給暉日劇院寫一部劇,不過寫東西不挑地方,哪裏都可以。現在回不了家卻還要交房租,白白花掉許多錢,想想就惱火,這不公平。我決定把這滿腔義憤用來寫作。我敢肯定,薩洛尼努斯或者阿伊莫落到我這境地也會這麼幹。

在都城,如果你想躲起來,最好的躲藏點就是碼頭一帶。自圍城之後,都城以外的帝國領土全歸敵人,而我們贏回了製海權。如今,碼頭和碼頭周圍住著許多外邦人,因為租金便宜。沒人認識他們,他們不屬於任何幫會,但他們的錢還是真金白銀。這些人當中有商人,有中介,有掮客,有跟著外邦船隻來到都城的水手,大部分連羅珀語都不會說。我們對語言不通的人是個什麼態度,你很清楚吧?這麼一來,隻要我裝成外邦人,說話時胡亂嘰裏呱啦一通,別人肯定會仁慈地不再理我。我就可以好好寫作,拿到稿費,躲開找我的人,直到他們認定我多半是死了或者離開了都城。而且這個計劃的開銷不大,我能承受得住,完美。

於是我逛了一圈,此時的碼頭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好不容易才找到一處看起來毫不起眼,但條件湊合、能勉強住上一周的客棧。我敲了敲門,等了很久,門上才打開一扇小窗,露出一雙血紅色的眼睛死盯著我。

“房間。”我用盡可能逼真的埃利亞口音說道,還把圍巾裹在頭上,讓別人看不出膚色。

小窗關上,門開了。眼睛血紅的男人看到我並沒有起疑心。“四十銅特拉奇一晚,不包吃。”

我攤開戴著手套的手,給他看掌心那枚閃閃發光的四分之一泰勒的銀幣。“房間。”我說。

“好了,知道了。”他站到一邊,讓我進門,“第一次就聽懂了。”

膚色確實是個大問題。本來我化妝技術很厲害,但拿什麼化呢?東西都在家裏,又沒錢出去買新的。幸好我也擅長變通,之前在《打紅雨傘的女孩》的合唱隊時,我就學會了用粉筆、磚灰和鵝油把自己塗成逼真的奶白臉。現在沒有粉筆,但麵粉可以代替,這天更晚的時候,我在別人的廚房裏找到了一大堆麵粉。

房間不賴,有整整四麵牆、一扇小小的窗戶和一扇隻要用力就能關上的門。

1 考慮到本書設定在冷兵器時代,全書以“砲”代替“炮”。

2 英製中的長度單位。1碼=3英尺=0.9144米。(考慮到本文架空背景,文中計量單位均做模糊處理,如“尺”“寸”,僅標明部分換算關係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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