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灰是一瞬間的事,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那次對峙之後,他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後來索性不再找借口。
玄關為他留的燈,常常亮到天明,也照不見歸人。
我開始在財經新聞的邊角照片裏看到他。
他與溫清婉並肩出席酒會,她的晚禮服顏色,總恰好與他的領帶相配。
她發來的消息,不再遮遮掩掩。
「顧總胃疼,我送他回公寓了。他抱著我說,隻有我的體溫能讓他舒服些。」
「今早他揣走了我的內衣,說喜歡上麵我的味道。」
我不曾回複,她卻變本加厲。
最終點燃一切的,是那張照片。
背景顯然是酒店房間,淩晨三點,她拍下他沉睡的側臉。
配文是:「他睡熟了,胳膊還環著我。你說,是不是隻有我才能讓他安睡?」
「抱歉,昨晚太急了,在他襯衫上留下了口紅印,希望你不會介意。」
我看著這些文字,像被冰冷的針一遍遍刺穿。
這個我曾無比熟悉的身體,每一個反應的細節,如今都被另一個女人以勝利者的姿態,詳細地描述給我聽。
第二天,他難得早歸。
我將手機直接放到他麵前。
他掃過屏幕,眼神有一瞬間的閃爍,隨即歸於沉寂。
隻是抬手鬆了鬆領帶,語氣平淡:
「季暖,這種捕風追影的東西,你也當真?」
「清婉隻是我的工作夥伴,你別無理取鬧。」
我看著這個曾發誓眼裏隻有我的男人,所有的失望和疲憊在那一刻凝結成堅冰。
我聽見自己異常平靜的聲音:「顧恒,我們離婚吧。」
他猛地抬頭,眼裏是猝不及防的驚怒:「你胡說什麼!」
我沒再重複,隻是靜靜地看著他。
他嘴唇動了動,最終什麼也沒說,轉身重重摔上了書房的門。
之後三天,他徹底消失了蹤影。
第四天清晨,我走到餐廳,發現桌上端端正正放著一份簽好字的離婚協議書。
那支我送他的鋼筆就擱在旁邊,筆帽未合,墨水尚未幹透。
當天,我和顧恒一起去民政局申請了離婚。
如果順利,一個月冷靜期後,就能拿到離婚證。
他卻在冷靜期的最後一天,發生了意外,忘記了七年的一切。
我笑了。
這一次,我會好好扮演一個恩愛妻子。
也讓他嘗嘗,最重要的東西一點點從身邊剝離的滋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