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類的曆史上,以易學為代表的中國傳統文化,對“人與自然的關係”,有著獨特的認識和追求。“人與自然的關係”,在中國古代稱為“天人關係”,亦叫做“天人之際”。它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漢代哲學家、語言學家楊雄(公元前53~18)認為,能夠通達天地人之道理的人,才可以稱之為儒者;隻通天地之道而不通人道者,隻能算作是有一技之長的匠人。在“天人關係”上,中國哲學的一個重要見解就是“天人合一”,即:認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與天地萬物本來就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這種強調天與人之間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天人合一”觀念,可以說是數千年來中國農業文化的產物。老子哲學認為,宇宙間有“四大”’即:“道”、“天”、“地”、“人”。並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時主張師法自然,法地則天。這種“天人合一”的觀念和法地則天的思想,對風水學的形成和發展都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
崇尚和諧的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靈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天地陰陽》中稱:“天地之道美於和”與“天地之美莫大於和”,這裏所說的“和”,即“和諧”。它包括“天地之和”、“天人之和”、“人際之和”和“身心之和”等,崇尚和諧的思想觀念,對中國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都有著深遠的影響。“和諧”,是中國傳統文化所崇尚和追求的一種理想境界。所謂“天人合一”,實際上就是講“天人之和”、“天人合一”,即天人構成一個和諧、有機統一的整體,人作為天(即自然)的一部分,理應與其和諧相處,風水學非常講究“天人之和”、“人際之和”以及“身心之和”。
人類社會是自然環境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人是自然環境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它又同時是自然環境的對立物。人時時刻刻都不能脫離環境而生活;環境每日每時都在影響著、製約著人們的生存和發展,參與形成不同人群的各種特點。同時,人類的生產、生活活動又不斷地作用於自然環境,使它發生巨大而深刻的變化。因此,人和自然環境的關係是極其錯綜複雜的。中國古代有著基本獨立的文化係統和風水學理論。從萌芽時期開始就包含著對人地關係的獨特認識。各種人地關係的認識又千絲萬縷地深入與滲透到人們的生產與生活活動之中。
對於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關係的認識,曆來一直有以下三種觀點。
1、聽命於天
聽天由命,在中國古代是以莊子為代表因任自然的順天說。
這種思想在西方的地理學史上,叫做“地理環境決定論”。它將人的地位和作用,作為自然環境的奴仆與附庸,強調環境是塑人(類)生活的控製力量。人(類)並不是一個自由的因素,而是跟在自然所確定的方向後邊走。
這是自然順從論,是一種消極思想的倒退論,認為今天人類活動給自然界造成的影響,已經超出了自然界自我調節功能所能同化的限度,生物圈中的物理、化學、生物學的參數開始變得不利於人類的生存,主張“退向自然”。然而人類的進化,社會的進步是一個不可逆轉的曆史進程,一切順從自然的消極觀點也是違背曆史發展規律的。不過,這種重視自然價值和生態學的思想已提醒和迫使人們重新廣泛地檢驗人類的行為,是否符合自然的法則和人與自然共生的法則。
2、人定勝天
人定勝天,在中國古代是以荀子為代表改造自然的製天說,這種觀點是一種片麵的激進思想。自從西方“戡天”(戰勝自然)的思想傳入中國後,苟子的學說受到高度讚揚。但是,這種狂熱的激進思想一味講“戡天”便會弓I起陷於破壞自然。事實上自然界是人類生存的基礎,如果盲目破壞自然,會引起破壞人類生存條件的嚴重後果。
這種思想認為,人是自然的主宰者、統治者,人是自然的主人。自然環境可以由人的意誌來支配、擺弄和擺布。人的意誌可以決定一切。這種思想片麵誇大了人的作用及人的主觀意誌和力量,認為一切客觀的自然環境條件都可以由人來創造、由人來塑造、由人來安排。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大躍進”時期,曾走過彎路;其表現是流行於當時的口號“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喝令三山五嶽開道……要把山河大地重安排。”它蔑視自然本身生命的機理和客觀世界內在的規律,釀下苦果,其危害程度是十分嚴重的,教訓也是非常深刻的。
這是環境虛無論,也是一種人類中心論,認為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對自然的征服能力必將達到無所不及的程度。人最終一定能擺脫自然界的束縛,用技術圈、智慧圈代替生物圈,將建築視作可以獨立於環境之外為人控製的一個場所,人類會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各種環境下,使自己得以生存。
這種征服大自然,視環境虛無的思想是相當危險的,我們應該時刻記住這樣一個最簡單的事實——人也是一種動物,其生於大自然,成長於大自然,人類每一行為都會受自然無所不在的規律所左右,自然環境將永遠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3、人、地協調
人、地協調,在中國古代是以《易經》為代表的天人調諧說。
這是一種整體、有機循環的人地思想。遠在周代,由於農業的飛速發展,已經注意到發展生產與保護、協調環境之間的關係。相傳西周初年,周文王就提出如果不愛惜自然資源,終有一天將“力盡而敝之”。自然環境會惡化、資源會枯絕。於是他提出“能協天地之勝,是以長久”,發展生產要與自然環境相協調。基於這種保護動植物資源是保護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基本認識,周文王在鎬京召見太子發(後為周武王)諄諄告誡說:“嗚呼!吾身老矣。吾語汝,我所保與我所守,傳之子孫……山林非時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長;川澤非時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不卵不饌,以成鳥獸之長。畋獵唯時,不殺童羊,不夭胎,童牛不服,童馬不馳不鶩;澤不行害,土不失其宜,萬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其時。”這種謹慎保護生物再生產能力的思想,就是人地關係協調的思想。他的遺囑中包含了保護自然生物繁衍的遠見卓識。他反對掠奪式開發,反對開發性破壞,提出在利用自然資源時,要按照自然規律來辦事,他還提出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自然地理條件,分別種植樹木、藤本、竹子、蘆葦、水草等。他要求對自然資源合理利用,以圖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達到自然環境與人類社會的協調發展。這作為“先王之法”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此後,《齊民要術》一書也提出“順天時,量地利,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反道,勞而無獲。”《周易大傳》主張:“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是一種全麵的觀點,人要利用自然就要順應自然,應調整自然使其符合人類的願望,既不屈服於自然,也不破壞自然。以天人相互協調為理想應該肯定,這種學說確實有很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