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法製度是在以父權家長製為基礎上不斷擴大和發展起來的,它構成了奴隸主貴族的等級階梯,是中國奴隸社會基本的社會政治製度。在西周時期,這一製度得到充分的發展,並逐漸達到完備的程度。
依據宗法製度的組織形式,周天子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統治者,又是全體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長。他既代表社稷,又是宗廟祭祀的“主持人”。曆代的周天子都是由嫡長子繼承,世世代代保持天下“大宗”的地位。其他的孩子,有的受封為諸侯,有的在畿內獲得采邑,在王室擔任官尹,稱為別子。他們在自己的封地內建立宗廟以及相應的政權機構,分化成若幹新的別宗,各有自己的“氏”號,受封的別子成為這些別宗的始祖,其爵位和封地也是由嫡長子繼承。
同時,在諸侯國內,國君又分封給自己的兄弟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這些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內設有家廟,統率著自己的家族。卿大夫以下,還可以分出他們的家屬,建立各自的父權家長製家庭。這種家庭都有一定的田地,家長就是士。所有的士都尊奉所屬家族的卿大夫為宗子。士以下,就是各級宗子的比較疏遠的宗族成員,他們也就成了一般的平民。
奴隸製國家體製與奴隸主貴族的密切聯係的宗法關係,使得各級奴隸主貴族都必須十分重視這種宗法關係,並尊奉他們共同的祖先,樹立牢固的“尊祖”觀念。而直接繼承祖宗的事業,代表全宗族最大利益的,就是周王室這個全國最大的“大宗”以及周王這個地位最高的“宗子”。各級“小宗”都必須結合在周王的周圍,對周王懷著無限的崇敬。等而下之,其他各級宗族成員,都要以各級“宗子”為核心,表示“尊祖”和“敬宗”。因此,“尊祖”和“敬宗”,也就成為了維護宗法製度的基本信條。
宗法製使得人與人的關係層層相屬,使族權和政權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