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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遠離法學天才遠離法學
何柏生

格林兄弟:德國民主運動的先驅

在中國,格林兄弟的名聲頗大,除了安徒生外,沒人能像他們兄弟俘獲了億萬兒童的心。其實,了解一下兄弟倆的生平,發現他們曾是法律共同體中的一員,當過法學教授,留有法學著述。尤其難能可貴的是,他們參與過護憲運動,被視為德國民主運動的先驅。

格林兄弟的曾祖父和祖父是神甫。或許神甫的事業太形而上學了,他們的父親選擇了實用的法學專業;起初擔任律師,後任行政助理和法官。兄弟倆的母親沒上過大學,可也出生於法學世家。這種家庭出生的孩子選學法學再正常不過了。

1785年、1786年,格林家接連生了兩個男孩,起名叫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格林家有五個男孩,有一個男孩長大後成為著名畫家,但廣為人知的是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倆的著作一百年來有幾十億讀者。《灰姑娘》的故事使無數女孩的生活充滿了美好的想象,《白雪公主》的故事使人看到人性的卑劣,《小紅帽》的故事使人覺得人生之路的艱險,《狼和七隻小山羊》的故事使人覺得對壞人時刻要保持警惕。

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一生幾乎形影不離,不但從事的專業相同,而且吃住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就是威廉·格林結婚後,格林兄弟也不曾分離。這麼好的兄弟情分,勝過梁山泊上的那幫患難兄弟,魯迅一定羨慕死了。

格林兄弟少不更事時,鄰國吹響了《馬賽曲》的號角。幾年後,這號角聲越過邊界,傳到兄弟倆居住的德意誌的黑森邦。盡管法國一度占領了黑森邦,但對兄弟倆生活影響最大的卻不是這件事,而是父親的死。他們的父親是1796年病死的,兄弟倆的生活立即受到影響,但這更堅定了母親讓他們長大學法學的決心。

1802年、1803年,格林兄弟倆先後進入馬爾堡大學。那時的大學都是袖珍型的,小得可愛,許多學校指頭掰來掰去隻數到二百多名學生。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學校盡管小,但也有專業的設置。法學專業成為吸引格林兄弟的所在。

那時的法學專業除了要學邏輯學、曆史學這些課程外,還要學自然法、國家法、私法、刑法、羅馬法等課程。有一門司法方法論課程兄弟倆最喜歡,筆記記得最詳細,甚至200年後,遙遠的中國把筆記內容出版了,因為主講人是個娃娃教授—比兄弟倆大六七歲的薩維尼。說起來,格林兄弟還是馬克思的師兄,因為馬克思在柏林大學就學時,薩維尼是他的授課老師。

薩維尼年輕有為,課講得生動有趣。愛好文學的薩維尼,常在課堂上朗讀一些詩句或歌德的《威廉·邁斯特》中的片斷。共同的文學愛好,使格林兄弟與薩維尼越走越近。薩維尼向兄弟倆開放自己的書房,任由他們徜徉。在格林兄弟眼中,薩維尼又高又瘦,身穿灰色便服和一件褐色的帶藍條紋的坎肩,站在書架旁邊沉思。兄弟倆在裝滿書籍的大書櫃中取出心愛的書籍,仔細閱讀,甚至帶走。就是在薩維尼的書房中,雅科布·格林發現了一本約翰·雅科布·鮑德麥爾教授根據海得爾堡手稿發表的士瓦本時期愛情歌手歌曲集。正是這本中世紀詩歌集,使格林兄弟迷戀上了古代的語言,認識到古代詩歌、語言中有許多新的東西需要發現。在當時德國學術界,從事日耳曼詩歌、語言研究的學者並不多,此領域無疑是學術研究的處女地,隻要勤奮,遍地都有碩果。而法學的原野,耕耘者太多,再倒騰,收獲有限。

在薩維尼客舍,格林兄弟結識了薩維尼的舅哥—德國浪漫主義的主要作家克萊蒙斯·布倫坦諾。布倫坦諾的詩歌頗使格林兄弟震撼。充滿魅力的布倫坦諾和他的詩歌朋友,牽攥著格林兄弟投奔到詩歌、語言的研究中去。薩維尼盡管其名著《占有權》一書正在擴大著影響,但卻無法在法學領域把格林兄弟獨斷占有。兩位天賦極高的人物隻把業餘時間留給法學,而把大量時間慷慨賜予語言、文學。盡管如此,兄弟倆還是給後世留下了值得拜讀的法學著述。

當然,格林兄弟從法學到文學、語言的華麗轉向,薩維尼的思想影響也不容低估。薩維尼是曆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他對曆史的注重,使格林兄弟從注重現實的法律轉到注重曆史的童話、語言領域內。即使在日後對法學的研究中,他們也偏重於法律史,而不是現行法律製度。威廉·格林曾在紀念授予薩維尼法學博士學位50周年的大會上說:老師薩維尼對於自己著作中曆史方法的形成賦予了重大的影響。格林兄弟在薩維尼那裏學會了在研究社會現象時重視曆史主義的態度。格林兄弟是法學教授,可他們畢生的學術研究的重點並不在法學,而是日耳曼學。格林兄弟,尤其是雅科布·格林,是日耳曼學的奠基人,其研究領域涉獵甚廣,包括日耳曼民族的語言、文學、曆史、文化、風俗習慣等,當然也包括日耳曼民族的法學。作為法學教授的格林兄弟,對法學的研究卻是業餘的。然而,既然是學術大師,就是業餘研究,在法學上的貢獻也堪稱大家,足以遺芳法界。

格林兄弟大學畢業後,長期任圖書館管理員,1829年,二人一同去哥廷根大學任教。1837年因“哥廷根七君子”事件,兄弟二人被免去職務。1840年赴柏林大學任教。

雅科布·格林在哥廷根大學所授課程內容涉及語言、古代法律文獻、文學史和文學資料的研究。在柏林大學除繼續講授這些內容外,還講授《論古代德國法律》這門課程。威廉·格林則講授詩歌、小說。

雅科布·格林在法學史上被稱為曆史法學派的日耳曼學派,對羅馬法在德國的繼受持批判的態度,主張法是民族精神的體現,認為法、語言和詩歌具有本源的統一性。雖然他對古代的日耳曼法非常重視,但也希望對法律製度進行一定的變革。與薩維尼以幾十年的時間研究羅馬法不同,雅科布·格林把主要精力用在整理研究古代的日耳曼法上,先後出版了《古代德國法律》、《判例彙編》、《德意誌法律遺產講稿》、《論法中的詩意》等專著。

由於格林兄弟帶著語言、文學、曆史的透鏡,所以,他們對法學的研究也視角獨特,別具一格。1816年,曆史法學派的理論陣地—《曆史法學雜誌》第2卷發表的雅科布·格林的題為《論法中的詩意》就屬於這樣的論文。論文開篇指出:“法和詩相互誕生於同一張溫床。……所以,詩中蘊涵有法的因素,正像法律中也蘊涵有詩的因素。”“法之用語與詩之用語,其始相同者極多;如德意誌,其裁判官與詩人,均稱為發現者,或稱為創作者,即此足為古代法律家與詩人同為一人之例證。”如果說薩維尼從曆史中讀出了民族精神,那麼雅科布·格林則從法中讀出了詩意,倘若不是常年浸潤在日耳曼的古詩中,哪能有如此深切的感受呢?!這就是單純研究法律與業餘研究法律的不同。所以,要成為法學大家,決不能整天浸泡在法律文獻中,還要廣泛涉獵法學以外的書籍。民族文化中最富營養的成分往往潛藏在文史哲中,法學的精深研究往往要靠文史哲來滋養。

《古代德國法律》是雅科布·格林1828年出版的一本厚達千頁的法律史專著。還在馬爾堡大學跟著薩維尼學法時,雅科布·格林就開始搜集古代法律資料,經過二十多年的積累,一部巨著終於誕生了。“在這部書裏,有許多可靠的推論和引文,許多豐富的材料,諸如關於自由和獨立,關於果樹和家畜的貢賦,關於結婚稅和土地稅,關於建房費,關於結婚和買賣,關於共同財產和父親的權利,關於繼承、分田地和界限,關於偷竊、殺人和其他犯罪行為,關於懲治和罰款,關於法官、訴訟程序和神意裁判以及關於其他等等—所有這一切使得這本書成了德國法律史方麵的真正寶庫。”雅科布·格林並不是學究,編撰此書的目的是為了表達他的曆史觀點:在研究羅馬法的同時也應研究日耳曼的古老法律,從中發現德國的民族精神。他同情底層的老百姓,抨擊當時的法律製度,認為當時的農民、工人的地位和生活水平甚至不如古代農奴,當時的監獄與過去使人致殘的體罰相比侮辱人更甚。他希望進行改革,改變不合理的法律製度;希望所編撰的書能影響輿論,為改革鼓與呼。

雅科布·格林最後編集的法學著作是《判例彙編》。這本書彙編了日耳曼古代鄉村法律的書麵文獻、法院判決和各種命令。1840年,雅科布·格林出版了《判例彙編》的前兩卷,至去世前,共出了四卷,去世後又有三卷出版。

格林兄弟所編撰的都是法律史書籍,倘若依此認定格林兄弟隻不過是書蟲而已,那就錯了。發生在1837年的“哥廷根七君子”事件,表明格林兄弟是堅強的民主鬥士,大學畢業後,格林兄弟長期在圖書館工作。兄弟倆喜歡學術研究工作,圖書館給他們提供了方便。他們整理的《童話集》很受大眾歡迎,已再版多次。他們的學術著作也贏得了學界的稱讚。但是,他們的一切成就,在黑森的威廉二世侯爵看來一文不值,不僅多年未給他們加薪,而且在圖書館館長空缺時,把對圖書管理一竅不通的人任命為館長,卻把這對已蜚聲學界的兄弟棄置一旁。這是一個極大的人格侮辱。兄弟倆忍無可忍,離開故鄉,去了哥廷根大學,擔任教授和圖書管理員。

1830年7月,要求民主選舉權和出版自由的法國人民在巴黎舉行了起義,推翻了波旁王朝的專製統治,自由派的路易·菲力普公爵被宣布為法國“國王”。同路易·菲力普公爵前後登基的威廉四世做了大不列顛、愛爾蘭和漢諾威聯合體的國王。威廉四世在登上王位之前,生活放蕩,看起來夠開放的。但在思想上,這位君王可就差矣,公然支持奴隸製,據說這是因為奴隸製可以滿足他的兩個嗜好:鞭撻奴隸和與女奴通奸。由於法國民主浪潮的影響,威廉四世不得不於1833年批準了《漢諾威憲法》,限製國王的權力,賦予臣民部分權利。然而時間不長,1837年,威廉四世逝世,其弟愛恩斯特·奧古斯特做了漢諾威的國王。新國王一上任,就決定恢複舊憲法,實行專製統治。

“為民父母”“愛民如子”,是中國古代官員麵對老百姓時的習慣用語。想不到,漢諾威國王這位老外也想當老百姓的“父母”,說道:“忠順於朕之臣民可以深信,朕對臣民之情即父親對子女之情。”這位“父親”悍然解散議會,“子女”為之嘩然。

格林兄弟一向認為,科學教給人真理,人們要捍衛真理。大多數人都反對國王的所作所為,但懾於國王的淫威,不敢公開反對。然而,包括格林兄弟在內的七位教授,把抗議信交給大學國王監督委員會,公開表示國王廢除憲法的行為構成破壞憲法罪。國王立即“用對待不受賞識的屬下的一切手段回擊提出抗議的人”。抗議信提交的次日,七位教授就被解職,並在三日之內,把主謀者逐出王國;否則,將其“置於王國之某地”。

“哥廷根七君子”充滿了為法律獻身的決心,其行為在德國憲政史上留下了光輝燦爛的一頁。格林兄弟在那個時代,確實以知識為依托,超越本階級的局限,自由地漂浮於各階級之外,介入公共生活,擺脫集團利益束縛,成為批評、引領社會走出漫漫長夜的守更人,無愧於德國民主運動的先驅。德國人把兄弟倆看作“市民認同法治、確信自由的模範體現與代言人”。童話大王並不想讓德國人永遠生活在幻想的天地中,以實際行動喚醒人們為權利而鬥爭。

(原載《法學家茶座》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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