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個法庭,死一般的寂靜。
我看到媽媽眼裏的那一點點光,瞬間,徹底熄滅了。
她難以置信地看著我,身體晃了晃,如果不是林風叔叔死死扶住,她會直接倒下去。
法官也愣住了,他俯下身,又問了一遍:“小朋友,你確定嗎?你要想清楚。”
我不敢再看媽媽。
我怕再看一眼,我就會動搖,就會前功盡棄。
我跪在地上,對著法官磕頭,哭得撕心裂肺:“我求求你,法官叔叔,把我判給爸爸!”
“我不要媽媽,我討厭她!”
“啪。”
一聲輕響。
我抬頭,看到媽媽鬆開了抓著林風叔叔的手。
她站了起來,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像一尊沒有生命的雕像。
她看著我,眼神比地下室最冷的冬天還要冷。
然後,她轉過頭,對法官說,“我放棄撫養權。”
最終,法官宣判,我的監護權,暫時歸李狗的父母所有。
李狗數罪並罰,被判十年監禁。
宣判結束,人群散去。
李狗被法警押走,經過我身邊時,他得意且無聲地衝我笑了笑,嘴型是:“好女兒。”
我被他年邁的父母,我的“爺爺奶奶”,一左一右地架著,往外走。
他們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團垃圾。
在法院門口,我看到了媽媽。
她和林風叔叔正準備上一輛黑色的轎車。
她沒有回頭,一次都沒有。
車門關上,車子緩緩開動。
突然,後座的車窗降了下來。
一隻白皙的手伸出來,將一個東西扔了出去。
是那隻我掉在地上的布熊。
布熊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孤零零地掉在冰冷的馬路上,沾滿了灰塵。
我掙脫開爺爺奶奶的手,瘋了一樣衝過去,把布熊撿了起來。
車子已經開遠了,我隻能看到一個小小的黑點。
“看什麼看!喪門星!”
奶奶一巴掌扇在我臉上,火辣辣地疼。
“要不是你這個小雜種,我兒子怎麼會坐牢!”
她搶過我懷裏的布熊,狠狠地扔在地上,用腳踩了又踩,把上麵最後一絲媽媽的味道也踩進了泥裏。
我沒有哭,也沒有反抗。
隻是抱著那隻被踩得更臟、更扁的布熊,緊緊地抱在懷裏。
我知道,從今天起,我真的沒有媽媽了。
而我,將回到我最熟悉的地獄。
爺爺奶奶的家,在一個破舊的城中村。
房子又小又暗,和我待了七年的地下室唯一的區別,就是這裏有扇巴掌大的窗戶。
爺爺奶奶把我扔進一個堆滿雜物的儲藏室,鎖上了門。
“你就待在這裏,別出來丟人現眼!”
我每天的食物,是他們吃剩的飯菜,有時候是一塊長了綠毛的饅頭。
他們從不和我說話,隻在罵我的時候,才會叫我“小雜種”。
我經常挨打。
奶奶會因為我走路聲音大了,用掃帚抽我。
爺爺會因為在電視上看到關於李狗的新聞,用皮帶打我。
我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舊傷還沒好,新傷又添了上來。
但我從不哭。
李狗從小就告訴我,哭是這個世界上最沒用的東西,隻會招來更狠的毒打。
我每天最開心的時候,就是晚上。
透過儲藏室那扇布滿灰塵的窗戶,我可以看到月亮。
月亮好亮,好幹淨。
媽媽的名字裏,也有一個月亮。
我想,媽媽現在,一定也看得到這輪月亮吧。
她和那個好看的林風叔叔在一起,一定過得很幸福。
她不用再吃發黴的麵包,不用再被鐵鏈鎖著,不用再害怕了。
想到這裏,我就會覺得,身上再疼,也不算什麼了。
隻是。
如果我能像月亮一樣,永遠幹淨,永遠發光。
媽媽,是不是就不會討厭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