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認為,激勵的目的是為了取得經銷商的合作。因此,它們對經銷商提供積極的動力支持,如較高的利潤、特別優惠、獎金、合作性廣告補貼、陳列津貼、銷售競賽等,以對經銷商進行激勵。而當這些舉措沒有奏效時,他們又采取相反的舉措,如威脅要降低利潤、放慢送貨速度,或者結束合作等,來對經銷商進行刺激。這種方法的缺點是,企業沒有認真考慮過經銷商的需求、優缺點以及遇到的困難,隻是依靠草率的“刺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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