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公司管理者來說,要想處理好衝突,首先必須了解公司中的刺頭。這類人是引起衝突的根源,隻有對他們進行充分了解,才能夠更好地解決衝突。我們可以將這些較為典型的“棘手”人物分為以下三類:
一是有背景的員工。這些員工的背景對管理者來說,是一個現實的威脅。“背景”就是他的資源,可能是政府要員,可能是公司的老板,也可能是你工作中的某個具有重要意義的合作夥伴。這些背景資源不但賦予了這類員工特殊的身份,而且也為你平添了許多麻煩。這些員工在工作中常常展現他們的背景,為的是獲得一些工作中的便利。即便是犯了錯,某些“背景”也可能使他們免受處罰。
二是有優勢的員工。這些人往往是那些具有更高學曆、更強能力、更獨到技藝、更豐富經驗。正因為他們具有一些其他員工無法比擬的優勢,所以能夠在工作中表現不俗,其優越感也因此得到進一步的彰顯。這種優越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時,直接體現為高傲、自負以及野心勃勃。他們往往不屑於和同事們做交流和溝通,獨立意識很強,協作精神不足,甚至故意無條件地使喚別人以顯示自己的特殊性。
三是想跳槽的員工。他們顯然是一些“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不安分分子,這些人往往是非常現實的家夥,他們多會選擇“人往高處走”。如果僅此而已,也就罷了,但偏偏有些人覺得,反正是要走的,不怕公司拿我怎麼樣,就幹脆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不把公司的製度和管理規範放在眼裏,工作消極,態度惡劣,甚至為了以前工作中的積怨,故意針對某些領導和同事挑起組織衝突,到最後,人雖然走了,但留下的消極影響卻很長時間都無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