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者處於管理地位不僅意味著不逃避責任,而且意味著要承擔更多的責任,甚至承擔那些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責任。
你是否經常能聽到有人在問“這是誰的錯”,即便這種話不是每天都能聽到,你也會看到許多人在抵賴狡辯,或者為了推卸責任而指責別人。也許你會發現你自己也有這種習慣。
生活和工作中的事情沒有盡善盡美的,在生活和工作中做錯事情是在所難免的。每一天,每一個人都會遇到麻煩,當這些麻煩帶來指責的時候,你是否想過要承擔這些責任?很多人都天生地選擇了逃避職責,因為指責往往會引起不快和懲罰。為了避免這些不快和懲罰,許多人想盡辦法逃避責任,比如轉移批評、推卸責任、文過飾非等。避免或逃脫責罰是人類的一種強烈本能,多數人在“有利”與“不利”兩種形勢的抉擇中都會選擇趨吉避凶。通過各種“免罪”行為,人們可以暫時逃脫責罰,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這就是我們能經常聽到以下這些借口的深層原因了:
“這不是我的錯。”
“我不是故意的。”
“這不是我幹的。”
“本來不會這樣的,都怪……”
這些說法都是在推卸責任,來維護自身的良好形象。殊不知這些說法的實質就是不負責任,不對自己的同事和組織負責任。如果在一個組織中人人都如此推卸責任,那麼組織犯的錯誰來承擔?如果在一個組織中人人都這麼幹淨,那麼組織又怎麼會犯錯呢?
作為員工表率的管理者,必須學會承擔責任,必須學會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找任何借口來逃避責任。對於一個管理者來說,承擔責任可以使他贏得信任。而贏得信任是穩固管理權利的基本條件,隻有員工對管理者表示信任,才能夠自發自覺地聽從管理者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