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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的遺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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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生子協議早產兒婚外情隔代撫養

2011年4月的一天傍晚,在湖南某市一棟居民樓前,坐著一對六七十歲的老人,身邊還有個兩三歲的小男孩,兩位老人愁容滿麵,似乎在期待著什麼人的出現。這時,巷口走進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老太太一見馬上站了起來:“快看,媽媽回來了!”老爺子上前吃力地抱起孩子,走向女人:“咱們可是有協議的,這孩子你不能說不要就不要啊!你可是他媽呀!”說著老爺子就要把孩子往女人懷裏塞。女人聽了這話也是一邊往後退,一邊情緒激動起來:“你們都是騙子。讓我替那個負心漢養孩子,門都沒有!”說完女人轉身就走。這時,孩子突然叫了一聲“媽媽”,哇地哭了出來。女人略一遲疑,繼而卻加快了腳步。老太太在後麵用不利索的腿腳緊追了兩步,聲音顫抖地喊著:“這孩子不能沒有媽媽啊!”

孩子的哭聲、老人的喊聲,路過的居民紛紛側目: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女人到底是不是孩子的親媽?女人與那老兩口又是什麼關係,她為什麼說老人是騙子呢?究竟是發生了什麼,讓女人如此狠心棄這二老一小於不顧呢?

● 意外,擊碎幸福人生

女人叫江敏,聽著小男孩的哭喊聲,她忍不住落下淚來,腦海中一幕幕回放著悲傷的往事:三年前,24歲的江敏嫁給了丈夫唐軍,兩個年輕人都是保險業務員,事業剛起步,經濟條件並不寬裕,但小兩口卻相信隻要兩人齊心協力一起奮鬥,日子會越過越好。很快,唐軍的業務也的確有了進展。

這天,唐軍下班一到家就滿臉興奮地摟住妻子說:“老婆,我快要簽成一筆大單了。咱們的首付款就有著落了!我們終於要有自己的房子了!”江敏一聽也特別高興。唐軍溫柔地看著妻子:“等我以後賺了大錢,咱們就買個大房子,到時你再給我生個孩子,好不好?”江敏聽得心裏樂極了,笑著點了點頭。正當他們憧憬著美好未來的時候,一場災難卻悄然降臨到這對青年夫婦頭上。

第二天,唐軍已經交代說晚上要去談那筆生意,不回家吃飯,可江敏還是早早地回了家,一心盼著丈夫的好消息。晚上九點左右,電話響了,江敏興奮地抓起電話就說:“老公,怎麼樣?這個單成了嗎?”可電話那頭卻傳來了唐軍父親略帶顫抖的聲音:“小敏,你先別著急,馬上到醫院來,小軍出了點事。”聽了這話,江敏的心“咯噔”一下,丈夫不會是酒後鬧事吧?這保單是不是沒簽成啊?可等她提心吊膽到了醫院,竟得到了一個比她想象的更令人心痛的消息:就在江敏趕往醫院期間,唐軍已經因急性酒精中毒不治身亡。

唐軍的猝死猶如晴天霹靂,讓一家人瞬間陷入了痛苦的深淵。江敏的痛苦不用說,唐軍的父母親更加悲痛。他們是在四十多歲時才生下唐軍,老兩口最疼的就是這個兒子,可現在竟然白發人送黑發人,誰又能受得了這個打擊?七十多歲的母親劉文娟伏在兒子的遺體上,哭得昏死過去被送進醫院搶救。還沒等江敏緩過神來,公公唐國富又因心臟病突發被送進了急救室。

江敏顧不上自己,強忍著悲痛忙著照顧兩位老人。

● 孩子,悲劇的二重打擊

就在這如層層黑雲壓下來的悲痛中,一個意外的驚喜突然從天而降。江敏發現自己懷孕了。一經醫院檢查,竟然已有兩個月。要說唐軍是早就想要孩子,有了孩子也算了了他的一個心願。可唐軍現在人不在了,這單親媽媽的日子可不好過啊。江敏拿著化驗單犯了難,孩子到底要還是不要呢?她心想著,再怎麼說孩子也是姓唐,怎麼養這個孩子還得跟公公婆婆一起商量周全。

可當江敏告訴唐國富和劉文娟她懷孕了的時候,二老的反應卻是她萬萬沒有料到的。唐國富一臉嚴肅地說:“小敏,這孩子不能要。”劉文娟也在旁邊勸,說:“小敏,我們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顧不上孩子。你一個人呀,帶著孩子不好過。把孩子打掉吧,我相信小軍在那邊也能理解你的,有你這份兒心啊,我們唐家就感激不盡了。”江敏一聽,眼淚止不住地落,她拉著婆婆的手說:“媽,這孩子是唐軍留給我的啊,我再難也要把他留下來。”說著,江敏又看了看表情凝重的公公:“爸、媽,你們放心,孩子我自己養,不會給二老添麻煩的。可我爸媽都不在跟前,我隻求您二老能照顧我到把孩子生下來。”說到這兒,劉文娟再也忍不住了,婆媳兩人抱在一起哭成了一團。

等兩人稍稍冷靜下來,唐國富也軟了語氣,說:“小敏,你當真願意自己養這個孩子的話,我們要是還有能力,也一定會幫你和孩子搭把手的。但醜話說在前頭,咱們最好還是寫一個保證書吧。”就這樣,江敏和公婆約定:江敏懷孕期間唐國富和劉文娟負責照顧;孩子出生以後江敏獨自撫養,絕不要求公婆盡任何撫養義務,但孩子出生以後如遇到特殊情況,二老仍應協助江敏照顧孩子。簽了保證書,兩個老人就把江敏接到了家裏。因為要迎接新生命的誕生,唐軍的去世給這個家庭所帶來的痛苦仿佛也衝淡了。

幾個月後,孩子終於降生。可這個小生命的到來並沒有像想象中的那樣給江敏帶來幸福,反而成了另一個痛苦的開端。原來,孩子早產,一出生就體質虛弱進了保溫箱觀察。主治醫生了解情況後找到了江敏,說:“孩子大腦和心臟的發育都偏差一些,這可能與您丈夫長期飲酒有關。雖然目前沒有大的問題,但酒精對於孩子中樞神經係統的影響現在我們還不能下定論,你也要多注意一些。”聽了醫生的話,江敏是憂心忡忡,沒想到這酒精不僅要了丈夫的命,更累及了他們的孩子。

可是,江敏沒有時間怨天尤人,孩子出生就意味著大量的開銷:奶粉錢、尿布錢,光是雇一個保姆,最便宜也要一個月1000塊錢。再加上孩子天生體質弱,大病小病不斷,醫藥費又是一大筆。江敏剛做保險,底薪隻有一千多塊錢,她又沒什麼門路,就隻能每天多跑、多說,接那些別人都不願接的小單子。每天在外麵累得是要死要活,回到家又常常半夜被孩子的哭鬧聲吵醒。身體的累她也就忍了,可心裏的苦壓得她喘不過氣來。身邊的朋友、同事甚至公公婆婆也看不下去了,總勸說著讓她再婚。慢慢地,江敏也就同意開始相親。可沒想到的是,這一相親竟相出了更大的問題。

要說這江敏長得也算清秀,有親和力又能說會道,不少相親對象都對她非常滿意,可唯一一點就是她的孩子唐念軍給她惹了不少的麻煩,讓追求者紛紛打了退堂鼓,甚至還有人問她:“你這孩子是不是精神上有什麼問題呀?”

有一次,有人給江敏介紹了一位姓王的男士,是個兒科醫生,各方麵條件都特別好。在咖啡館一入座,王醫生就看著珠圓玉潤的江敏,很是喜歡。再一看小孩,就更親切了,馬上想和孩子親近起來,問這問那。但孩子跟沒聽見一樣,看都不看王醫生一眼,突然又一個巴掌拍在王醫生的臉上。江敏連連道歉,又解釋道:“我這孩子發育得有點晚。什麼都比別人慢,到現在還不會說話呢。”這王醫生專注地一邊觀察一邊用各種方法逗小念軍。麵對江敏的道歉,他擺擺手說:“不要緊。你這孩子可能是得了孤獨症,我建議你早點帶他去看看。給孩子及時治療比較重要,咱倆的事就先算了吧。”

聽了王醫生的話,想著孩子剛出生時醫生的告誡,江敏頓時覺得五雷轟頂。而到了當地的兒科診所,孩子更是被確診為孤獨症。雖然關於孤獨症的病因尚無定論,但唐念軍的情況很有可能是因為酒後懷孕而造成的神經中樞係統功能障礙。要想讓孩子今後能像個正常人一樣融入社會,就要在今後的很長時間裏進行各種特殊教育,而這是需要花費大筆的資金和耐心的。孩子的不幸沒有打倒江敏,反卻激起了她更大的母性,她發誓就算再苦再難也一定要治好小念軍的病。可就在她為了孩子東奔西跑想辦法的時候,竟然又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 驚現,亡夫背後的隱秘

這一天,江敏在家裏翻箱倒櫃也沒發現她要找的存折,結果卻在抽屜裏發現了一張衝洗相片的單據。等她有一天順路去取照片的時候,卻一下子驚呆了:所有照片,丈夫都笑得特別燦爛,可他肩並肩走著的、手挽手牽著的、懷裏摟著的竟全是另一個陌生的女人!江敏一張一張往後看下去,竟然出現了兩人與公公、婆婆四個人的合影,那樣子儼然就是一家人啊。她再也按捺不住了,直接衝到了公婆家,一把把照片摔在二老麵前說:“爸、媽,你們倒是給我解釋解釋,這是怎麼回事?”

見實在是瞞不住了,兒子也已經不在了,這時二老才斷斷續續地說出了一段故事。原來照片上的女人叫於娜,是唐軍之前的女朋友,兩人感情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可於家嫌他們窮,死活也不同意把女兒嫁過來,還把她嫁到了另一個城市,唐軍也在傷心之餘與江敏相識並結婚。可這於娜卻一直沒跟唐軍斷了聯係,常常借著出差的機會來找唐軍。兩人偷偷交往,唐國富和劉文娟也知道,於娜始終像是親生女兒一樣地待他們,可兩位老人又不希望兒子離婚,就隻能是常常暗地裏勸唐軍跟於娜分手。

丈夫心裏有別的女人,背著她搞婚外情,公婆竟還幫著他隱瞞自己。江敏是踉踉蹌蹌地回到了家,看到那個連“媽媽”都不會叫一聲的孩子,再看看為了給他治病幾乎空了的家,江敏的心裏一陣悲涼,想:“唐軍你在外麵賺錢養女人,卻要我賣命替你養孩子!你真是騙得我好苦啊!”想到這兒,江敏便打發走了保姆,抱起孩子就衝到婆家。敲開了門,把孩子往婆婆手裏一推,二話不說,轉身就走。

她剛一到家,公婆的電話就打來了,說:“小敏,是我們小軍對不起你。可當初這孩子是你自己要生的,你寫的保證書還在我們這兒放著呢。你還是過來把孩子帶回去吧。”江敏一聽更生氣了,說:“當初?當初我要是知道他在外麵有人,怎麼可能給他生孩子?他這種人根本不值得我給他養孩子!”說完,江敏就一下子掛斷了電話。一連幾天,兩位老人無論再怎麼打電話,江敏就是不接了。沒辦法,這一天唐國富和劉文娟隻得抱著孩子到她家樓下等著。而這就是我們開頭所說的那一幕。

那一天,江敏邊哭邊跑走了很遠,她的內心充滿著矛盾和掙紮:親生的兒子,自己哪能不疼哪能不愛呢?可是丈夫的背叛、公婆的隱瞞,深深地傷害了她那顆原本癡情的心,她心裏的委屈和痛苦得不到宣泄,隻有把孩子扔給公婆,似乎才能代表她對唐家的某種形式的報複和懲罰,所以她強忍住對兒子的那種牽掛,想獲得一種心靈的解脫,然而,江敏解脫得了麼?她非但解脫不了還等來了一張傳票,原來公婆竟然以小念軍的名義將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這下江敏更氣憤了:“你們唐家人太不地道了,做兒子的背叛了我,做父母的作為補償替我養幾天孩子也是應該的,怎麼就把我告了呢,這傳出去大夥兒還指不定怎麼說我江敏狠心呢,不行,這口氣我要到法庭上出,這個理我也要上法庭上講。”

可是開庭那天,江敏到庭上看見昔日的公婆帶著三歲的小念軍,這眼淚就止不住地往下掉。這時唐國富作為小念軍的代理人對法官說:“我兒子唐軍走的時候,我們怎麼勸江敏的?說她一個女人養孩子有困難,不要生。可江敏不聽,堅持要生下孩子,還寫了不給我們添麻煩的保證書。可現在卻將孩子丟給我們,什麼也不管,人不照麵不說,連電話也不接,我們都是七十多歲的人,哪裏有能力承擔這個撫養責任?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接走孩子,承擔撫養義務。”

江敏一聽抹抹眼淚也說了:“法官,我為什麼要生下這個孩子,現在又為什麼不管這孩子呢?我想兩位老人心裏是最清楚的。我生下這孩子是因為我和唐軍感情好,可誰知我後來發現他一直在騙我,他去世之前經常和以前的女友在一起鬼混,就在二老的眼皮底下,二老竟然還對我隱瞞一切。現在,我隻要一看見兒子就想起唐軍這個負心漢,就覺得痛苦。再說了,兩位老人光說我應該撫養孩子,難道他們就不應該撫養這孩子嗎?孩子與他們也有血緣關係。更何況現在我的經濟很困難,我的錢也就隻夠養活我一個人,所以我要求將孩子放在他的爺爺奶奶處撫養。”

江敏這一番話聽起來入情入理,但是不是真的有理呢?恐怕還要作個法律上的分析。江敏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撫養義務,有三個理由:一是死去的丈夫背叛了她,所以她不撫養兒子;二是爺爺奶奶與孩子也有血緣關係,也有撫養義務;三是自己經濟困難,養不起。

首先要問,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可以免除嗎?是不是丈夫背叛我了,我就不養兒子了?這是不能的。

法點鏈接: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可見,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一種法定的義務,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就算父母感情破裂、離異,也不能免除這種義務。當江敏發現死去的丈夫背叛自己之後,產生了不替死去的丈夫撫養孩子的想法,心情可以理解,但情感不能代替法律。

這裏還要提醒大家,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還規定,即便夫妻雙方沒有離婚,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將對未成年子女的權益提供更加切實、完整的保障。

再看第二個問題:爺爺奶奶對孫子有沒有撫養義務?答案是“不一定”!爺爺奶奶對孫子的撫養叫隔代撫養。

法點鏈接:隔代撫養義務

隔代撫養,就是祖父母對孫子女、外祖父母對外孫子女的撫養。隔代撫養什麼情況下才成為義務,是要看條件的。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可見,隔代撫養要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承擔隔代撫養的義務人“有負擔能力”,另一個是“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一個條件,判斷是否有負擔能力,目前並無明確標準。普遍認為,有負擔能力是指義務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餘力。唐國富、劉文娟夫妻都已年過七十,已經不能工作賺錢,雖然有退休金,但這要留作他們自身的生活保障,而且老人從體力上說也是力不從心,沒有管教小念軍的能力。第二個條件是“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父母一方死亡是不行的,而“父母無力撫養”主要指父母一方麵因病、殘而喪失勞動能力,另一方麵又無維持基本生活的經濟來源。

那麼江敏說自己經濟困難,她是不是就屬於這種“無力撫養”的情形呢?這就是第三個問題。答案是:不屬於!因為本案中江敏不是病、殘或喪失勞動力了,沒有一點收入來源了,她是有勞動能力的,也有收入,雖說每月1000塊錢承擔撫養兒子念軍的教育撫養義務確實很困難,但是基本的生活是能夠維持的,買不起好的奶粉可以買普通奶粉,不能滿足高質量的喂養可以適當降低喂養標準。

這樣一分析,大家就清楚了,本案中爺爺奶奶不屬於有負擔能力,江敏也不屬於無力撫養,隔代撫養的兩個條件都不具備,如果爺爺奶奶願意撫養孫子,當然沒問題,但如果不願意,那法律上也是不能強製的。

在法庭上,法官也把這個道理跟江敏說明白了,特別強調了經濟困難也不能免除她對兒子的法定撫養義務,另一方麵法官也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對唐國富和劉文娟做了大量調解工作,希望他們能夠對江敏作些經濟上支持。這一來,雙方也都想通了,順了氣,江敏表示願意把兒子領回去,老兩口也表示在有生之年每月補貼500元供小念軍作教育費。案子也就以調解的方式順利結案了。

案子結束了,看著無辜的孩子,回憶著與唐軍曾經度過的日子,悔恨、愧疚、自責,一瞬間湧上江敏的心頭。她緊緊抱住自己的小念軍。唐國富和劉文娟見到此情此景,也對江敏更添了一份體諒。

由於丈夫生前的過錯、公婆的隱瞞,導致妻子不願撫養孩子,以逃避責任來報複丈夫。雖然從情理上,我們能夠理解江敏的行為,但身為一名母親,這種逃避對孩子撫養義務的行為,不僅不能被大家接受,也不為法律所允許。

台灣女作家三毛曾經說過:世上許多事情,隻要甘心,吃了多少苦頭都不會受到傷害,它們反而成就了一種可貴的印記和生命的痕跡。一卷塵封已久的相片,令本案的江敏由甘心走向了不甘心,還讓兒子小念軍的三個至親對簿公堂。不可否認,一個女人總是在深愛著她的男人時,才會為他懷孕生子,然而一旦小生命來到世間,這種父或母對孩子的愛,就將成為永恒的責任,不應受到夫妻間的悲歡離合或種種糾葛的不良影響。誠然,作為一位單身媽媽,江敏的生活是艱難的,但如果通過這樣的一場周折,她能重回心甘情願地付出無私母愛的心態,讓孩子生活在希望和至親的關愛中,她收獲的將是更高的道德評價和更有意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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