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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價論代價論
鄭也夫

5 合作與團體生活

幾乎沒有無代價的合作,幾乎沒有無內耗的團體生活。

初等物理學告訴我們,當兩匹馬拉車的時候,每匹馬隻能發揮出自己力量的百分之九十幾。這是因為兩匹馬的套繩在與車的連接點上形成一個夾角,一部分力內耗了;若把兩副套繩平行地連接在車的兩邊,又因兩匹馬難於時時等速,不僅增加了車的搖晃,且增加了摩擦力,內耗反而增大;兩馬一前一後更不是辦法。一句話,兩匹馬拉車必然做出一些無用的功,三匹馬拉車時每匹馬的內耗又隻會比兩匹馬時更大。但是為什麼人們很少用一匹馬拉車,而往往是三套車,這是因為一匹馬拉不動常規的馬車,三匹馬能完成一匹馬無法單獨完成的工作。因而這是有意義的代價,是必須付出的代價。那麼為什麼不把車做小些,使一匹馬足以勝任呢?那樣,每匹馬的力量顯然能充分地發揮,但是在負擔一架空車時,卻比三套車中的每匹馬吃了虧,並且,每匹馬卻都要單獨占用一個駕車人。可見三套車減少人力的支出,選擇三套車時的畜力損失不僅是必須付出的有意義的代價,而且是相對較小的代價。此例生動地告訴我們,內耗和代價是不可避免而又值得算計的。

畜類作為工具的合作關係如此,那麼人類呢?有趣的是齊美爾(G. Simmel,1858—1918)的幾何社會學正是從兩人關係、三人關係說起的。兩人組合體依賴於這兩人,其中任何一人的撤出或死亡也意味著組合體的消亡。這增加了每一成員對這一組合體存亡的責任,但同時也使它不具有其他類型的團體所獲得的那種超個體的性質——它對成員產生一種壓迫力。兩個人隻是相互依賴,不服從一種超個人的團體意誌。在這種關係中,每個人的投入都最大,而兩人的距離最近。三人組合體帶來了一種新的特征:一個人可能被多數否決。三人團體是達到少數服從多數這一原則的最簡單的群體結構,它帶來了群體對個人的壓力,顯示出了一切社會中自由與約束、自主與服從的辯證關係。[1]從兩人組合體轉化到三人組合體,意味著增加了夥伴,增加了協調的餘地,卻也削弱了個人的自由意誌,增添了人際關係上的是非。

如果人數再多呢,會獲得怎樣的收益,付出怎樣的代價?一個可供觀察的絕好例證是會議。社會學家說,“七”或“八”是個界線。在人數不超過七八人的會議上,每個與會者都可能和可以扮演完整的角色:既是傾聽者又是發言者。人數超過七八人,有些人就難於找到發言的機會,淪為單純的傾聽者了,於是與會者中分出了層次:演說者與聽眾。認真對比一下會發現,大會小會各有利弊。七八人以內的小會,因其使每個人承擔起完整的角色,刺激了他們的活力,且可以頻繁地對話爭論,易於使討論深入,隻是因人數所限,在這樣的會上難於獲取更大的信息。而一旦會議擴大,信息量增加了,深入的討論卻不可能進行了。雖然還可以尋找一些調節手段,製定一些會議規則,但人數、規模的不同將導致得失的不同,卻是原則上難於否認,應被會議發起者記取的。

當合作具有了一定規模,變得常規化時,也就形成了團體生活。當團體生活複雜到包容了成員的全部生活,且有了其嚴格的結構——兼及政治(即權力)、經濟(即生產)、消費(即日常生活),及其他種種——時,就構成了社會生活。簡單的合作有其收益和內耗,大規模的團體生活有更大的收益和更大的代價。我們且不說社會中利益群體間的衝突和鬥爭及一個龐大官僚組織(亦稱科層組織)的巨大惰性所帶來的內耗,僅從一些最正常和必不可少的支出,比如交通上,就可看到大規模社會生活的代價。

在一個小村落中生活,幾乎沒有交通問題。而在一個大都市裏,人們上下班的平均往返時間竟長達一兩個小時,每年總還要有幾十人、上百人死於交通事故。這就是都市生活諸多代價之一。而當我們看到不同性格的民族習慣性地對待交通規則的態度時就又會看到兩種不同的代價。在西方的城市十字路口,隻要遇上紅燈,即使是清晨或深夜,前麵橫向的路上沒有一輛車往返,駕車或騎車的人也會規規矩矩停車止步等著綠燈亮。他們自覺甘心地付出“時間”的代價。相比之下,大多數中國人隻要見前麵橫向路上無車往來,便無視亮著的紅燈繼續穿行。但中國人卻為這種習慣付出了另一重代價:因為很多人有這種闖紅燈穿行的習慣,於是即使你是在綠燈通行的路口,也常會碰上闖紅燈搶行的人,而不得不時時盼顧,所以中國人在街上行走,過路口時神經格外緊張。賺得幾分鐘的時間,丟失的卻是安全感。煩躁、緊張的心情導致的“副產品”無法估算。更不要說,闖紅燈擾亂交通秩序,造成車流堵塞,甚至釀成車毀人亡的慘禍了。這就是在團體生活中因不願付出必須付出的代價而格外付出的更大代價。

城市化是當代人類的發展趨向。人們紛紛湧入這擁擠的地帶,付出了交通和居住的物質代價,忍受著喧鬧和緊張的精神折磨,究竟得到了什麼?自然,城市有其繁榮的物質生活。除此,更重要的在於城市是一個更大的交際場,各路怪傑在這裏易於生存,各種歪才在這裏能得到更多的發展機遇。用城市曆史學家劉易斯·芒福德( Lewis Mumford)的話來說:

在城市的有取有舍的日常交流中還發現了人類潛在能力的偉大財富。……假定說,在一代人的時間內每一萬人中可能出現一個傑出人才,那麼一千人的群體則要等許多世代才能獲得一個傑出人才,而這個人才由於自身的孤立狀態會因缺乏其他人的激發而無法展現自己的才能。而在蘇米爾、巴比侖、耶路撒冷、雅典,或者巴格達、貝那裏斯這樣的城市中,一代人的時間裏至少可以出現五十個傑出人才。而且這些人才由於城市中交流密切,其所麵臨的機遇則會比小型社區中多許多。……因此城市變成了一個特殊的環境,它不僅支持著王權製,而且創造著不同類型的人:這種新型的人與其處於較狹窄環境的同類相比較……更能創造新的價值觀,做出新的決定,選擇新的方向。[2]

城市所以成為孕育天才的沃土,在於它成了交際場,構成了大舞台。它的膨脹為城市人帶來了交通的負擔和環境的汙染,但它的濃縮卻又跨越了空間,把一個民族的傑出人物聚合在一起,從而減少了從一個村鎮到另一個村鎮的交通阻斷和信息隔絕。它使青年遇到了大師,怪才遇到了知音,藝術家遇到了傾慕者,本城人遇到了外域的造訪者。一句話,城市是人類對話的中心。

城市這個演戲場內包容的人物的多樣性使對話成為可能。……如果說提供各種形式的對話和戲劇是城市的本質性功能之一,那麼城市發展的一個關鍵因素便很明白——即在於社交圈子的擴大,以致最終使所有的人都能參加對話。……對話是城市生活的最高表現形式之一,是長長的青藤上的一朵鮮花。……不止一座曆史名城都在一次總結其全部生活經驗的對話中達到了自己的發展頂極。[3]

西方史學界的傳統觀點認為,西方的城市是集市貿易和手工業繁榮的產物。當代中國的一些史學家認為,中西曆史迥然相異,中國城市是政治與軍事的需要和產物。城市一旦形成,就往往潛藏著薈萃人才、開闊交流的功能。但正如杜爾凱姆所說,一事物的功能並非產生該事物的原因。一個事物也絕非一定會結出人們期待的豐碩果實。我們分明看到,有些曆史時期、有些民族,因種種原因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建設起宏偉的都市,內中卻看不到該民族有聲有色的對話和多姿多彩的表演。如芒福德所說:

有一種社區既不懂得起脫又不懂得反抗,既不懂得詼諧譏嘲又不懂得標新立異,既不懂機智地鬥爭又不懂公正地解決,與此種社區相比,死城的沉默反而顯得更莊重威嚴。[4]

[1] Kurt Wolff1950:The Sociology ofGeorg Simmel,New York,p.134~138.

[2] 劉易斯·芒福德1961/1989:《城市發展史》,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第83頁。

[3] 劉易斯·芒福德:《城市發展史》,第88~89頁。

[4] 劉易斯·芒福德:《城市發展史》,第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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