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弈論是一種“遊戲理論”。其準確的定義是:一些個人、團隊或其他組織,麵對一定的環境條件,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時或先後,一次或多次,對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或策略進行選擇並加以實施,並從中各自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
通俗地講,博弈就是指在遊戲中的一種選擇策略的研究,博弈的英文為game,我們一般將它翻譯成“遊戲”。而在西方,game的意義不同於漢語中的遊戲。在英語中,game即是人們遵循一定規則的活動,進行活動的人的目的是讓自己“贏”。而自己在和對手競賽或遊戲的時候怎樣使自己贏呢?這不但要考慮自己的策略,還要考慮其他人的選擇。生活中博弈的案例很多,隻要有涉及人群的互動,就有博弈。
比如,一天晚上,你參加一個派對,屋裏有很多人,你玩得很開心。這時候,屋裏突然失火,火勢很大,無法撲滅。此時你想逃生,你的麵前有兩個門,左門和右門,你必須在它們之間選擇。但問題是,其他人也要爭搶這兩個門出逃。如果你選擇的門是很多人選擇的,那麼你將因人多擁擠、衝不出去而被燒死;相反,如果你選擇的是較少人選擇的,那麼你將逃生。這裏我們不考慮道德因素,你將如何選擇?
你選擇時必須考慮其他人的選擇,而其他人在選擇時也會考慮你的選擇。你的結果(博弈論稱之為支付)不僅取決於你的行動選擇(博弈論稱之為策略選擇),同時取決於他人的策略選擇。這樣,你和這群人就構成一個博弈(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