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被送上警車,坐在派出所裏。
警察做完筆錄,教育了一番後仍舊打不通我媽媽的電話,隻能派車把我送回家。
看到警車進院,街坊四鄰紛紛出來看熱鬧。
媽媽領妹妹慢悠悠地出來,見到我一臉的驚訝,仿佛根本不認識我。
我還沒將委屈訴之於口,就被媽媽兩步上前揪住了耳朵。
“我怎麼養了你這麼個東西,小小年紀不學好,學會偷東西了,你個賤蹄子,你就是個天生的賤種!”
說著拳腳像流星雨一般落在我身上,我氣得發抖,用盡全身力氣大喊。
“明明是你讓我去偷東西的!”
街坊四鄰交頭接耳起來,吐沫星子紛飛,不出倆小時,我和我媽就會成為城中村的頭條新聞。
我媽似乎被我巨大的聲音嚇到,手裏的動作頓了一瞬,改拳腳為巴掌直往我臉上呼。
“你個賤種還汙蔑你娘,你真是膽肥了,都是一個媽教的,你妹怎麼不去偷東西?”
妹妹穿著粉色公主裙,在旁邊笑盈盈的看熱鬧。
時不時還添油加醋幾句。
“媽媽別生氣了,姐姐也是一時沒想開啦。”
媽媽聽完下手更重,生怕打不死我。
“你看看你,你還沒你妹妹一半懂事,白吃這麼多年的飯,都讓你吃到腦子裏去了。”
心中萬般委屈如洪水決堤,惡都是唐依依做的,憑什麼當眾被羞辱的人是我。
警察見我媽沒有停手的意思,連忙上來勸阻,讓我媽科學教養,不要動輒打罵。
晚上,我滴水未進,躲在院外牆根下哭了一整夜,我才發現這個家裏連一個能讓我哭的地方都沒有。
我好想死,也想離家出走,可是我明白,這樣一個不大不小的縣城,憑我一個中學生是怎麼也走不出去的,唯有通過學習,考出這個縣城,考出這個鬼地方,我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從這一天我也終於明白,我的家人不再是我的家人,我的父母也不再是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