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後不久,弘治三年(1490)王守仁就和老爸一起回了老家餘姚,伴隨他們的,還有爺爺王倫的靈柩。王守仁的悲傷無以言表。十三歲失去了母親,十九歲失去了爺爺。人生,就是一次又一次與親人的別離。生又何歡,死又何懼?人,來於塵土,最終還是要歸於塵土。
辦完喪事,王華回北京上班,但把王守仁小夫妻留在了老家。
老爸的用意很明確:專心學習,突擊科舉。留在北京這個花花世界,分心的事情太多。
在中國人的心目中,竹子不僅僅是一種植物,更是一種文化的象征。王倫生前特別喜歡竹子,他不僅自稱“竹軒翁”,還在自己的屋前屋後種滿了這種植物。
在那個年代,朱熹是僅次於孔子的第二大聖人。他的《四書集注》是科舉考試的指定教材,他的思想被官方和民間一致推崇為經典。小守仁既然立下了當聖賢的願望,對於朱熹的學說,就不可能不仔細研究。
而朱聖人最著名的觀點,莫過於“格物致知”。大意是說,任何事物之所以呈現出現在這個狀態,是因為其內部有“理”,也就是自身的規律。隻有不停地格物,與事物做親密接觸,才能明白其中包含的“理”。
在與婁諒的交流中,這老爺子也持同樣的觀點。
那還等什麼啊。王守仁約了一個姓錢的朋友(小人物,曆史上沒有留下全名),每天早早起床,吃過了早飯,就站在院中的一棵翠竹下,目不轉睛地注視著竹葉。在十九歲的他看來,透過竹子,看到的是整個世界,參透了竹子的變化玄機,也就掌握了宇宙萬物的變化規律。
一個時辰,兩個時辰,一天,兩天……他們忘記了吃飯,忘記了喝水,忘記了周遭的一切,眼中隻有這棵小小的竹子。到了第三天,小錢同學就勞累過度,不陪王守仁玩了。守仁表麵上安慰了小錢一下,內心裏卻在笑話他沒有毅力,沒有成聖的機緣。
一個人的堅持更加困難,身體越來越沉重,視力越來越模糊,呼吸越來越急促,心跳越來越混亂……恍惚之中,他看到了朱子站在天上朝著他笑,不過不是善意的微笑,而是戲弄式的大笑,他似乎聽到朱子在說:“傻孩子啊,你走火入魔了,我老人家說的格物,是叫你這麼格的嗎……”
王守仁醒來,發現自己躺在了床上,妻子拿著方巾,正在小心翼翼地擦去他臉上的汗水:“大夫剛來過了,說你身體虛弱,要好好休息……”王守仁臉上直發燒,自己這個當丈夫的,思維卻如此簡單。
朱子說的格物致知,隻是說自然界的一草一木,都有存在之理,需要多觀察思考,總結規律。人家也並沒有說,你天天盯著一塊石頭,就能參透它的機理。但天性敏感的王守仁,卻對朱熹學說的權威性產生了一定的懷疑。至少他的“格物致知”之說,並不是通向聖人之境的康莊大道,而且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
朱熹可能是錯的!這種思想在當時,無疑是離經叛道的。專製社會的教育,強調的是接受與服從,而非懷疑與挑戰。一個十九歲的少年,盡管已經娶妻,其實從各方麵講還完全是個孩子,他居然敢質疑朱熹,那普天之下,恐怕就沒有什麼是不能質疑的了。而所有的經典,在他眼中也不再完美無缺。
也許沒有守仁格竹的失敗,就很難有後麵的龍場頓悟。年老時的王守仁總結道:
“大家都知道格物要學朱子,但又有誰是這麼做的?我就做過。當年,我與姓錢的朋友討論,做聖賢要格遍天下之物。現在,我怎麼能有這麼大的力量?……等我在貴州三年,才深深領會了朱子的意思,才知道天下之物本來就沒有可格的。格物之功,隻在自己的身心,我決然認為,人人可以成聖,這就有了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