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雲山把洪秀全捧上了神壇
馮雲山在平在山受到眾多信徒愛戴。
1847年8月,洪秀全自廣東家鄉再次來到貴縣賜穀村王盛均家,王盛均對他介紹馮雲山曾來過賜穀村,又介紹傳教有發展等情況。當王盛均轉向洪秀全說馮雲山傳教有成效,已是生根、開花、結果,信徒竟然有兩千餘人時,洪秀全十分驚詫,十分興奮。
兩天後,他在表侄王維正陪同下赴紫荊山找馮雲山,在高坑大衝盧六家,闊別三年的好朋友見麵了,洪秀全更是十分高興。
馮雲山比洪秀全小一歲,一直奉行洪秀全為兄長,唯洪秀全馬首是瞻。他精通算卜之術,也迷信於占卜、麵相。據稱曾麵相洪秀全有帝王之相,他隻能是輔佐之相。是以在平在山傳教非常辛苦,往來奔波,打著洪秀全的旗號,疏通民眾,傳播上帝真神。
他奉上帝,也奉洪秀全,是他首先把洪秀全奉上神壇頂禮膜拜的。
沒有馮雲山,洪秀全做不了上帝次子。馮雲山是造神運動的始作俑者。
平在山民眾都知道“馮先生”之上還有一位“洪先生”,“馮先生”是遵循“洪先生”之命前來山區傳播福音的,卻從不見其人。神龍無頭亦無尾,人們越是沒有見到過洪秀全,也就越想見到他。因而隨著馮雲山傳道順利,蓬勃壯大,信徒越來越多,洪秀全的名望也就自然樹立起來了。他被公認為上帝的代言人、救世主。
洪秀全要張大傳道活動,讓人人都知道隻有上帝才是唯一真神,信上帝才能救自己於水火之中,就要將自己的理念貫串於信徒。他將自己從花縣家鄉帶來的《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和《原道覺世訓》三篇大做傳播。發動馮雲山,也許還有其他的識字分子,如曾水源、盧賢拔、曾釗揚和何震川等一起宣傳。四人中除了何震川是秀才,其他三人都是沒有功名的落魄書生,他們日夜抄寫了多份,四出散發,擴大影響。這些著作雖然文字深奧,且還有多處故作玄虛,無典無據,難以捉摸,但通過淺顯、明白的講解,還是能為多數文盲半文盲的山民領會意思的。他們自然敬服“洪先生”的學識淵博,這樣,洪秀全的威望更高了。
在紫荊山周邊的象州、鬱林、博白、貴縣、藤縣等處城鄉,人們奔走相告,都知道紫荊山有位奇人洪秀全先生。當時遠在藤縣大黎鄉的雇工李以文(李秀成)就是,他後來回憶說:“每村每處,皆悉有洪先生而已,到處人人恭敬。”
拜上帝的信徒,像滾雪球越滾越大,更多的是舉家舉族都信仰了上帝。信仰上帝為求平安,求幸運。這是上帝信徒蓬勃發展時期,參加隻要經過簡單洗禮,沒有什麼繁文縟節,信徒也不講究成分,有燒炭工人、種藍靛農民,也有地主和商販,如曾天養和吳如孝、林啟容。
曾天養是紫荊山茶調村人,也有說是古林社人,他家每年可以收租二百四十擔。在高舉上帝是真神的浪潮中,年過六十的客家地主曾天養和兄弟曾天誥也都舉家拜伏在洪秀全腳下。他們是從廣東惠州西遷來的客家人。
吳如孝是廣東嘉應(梅州)人,早年在廣州十三行當過小夥計,能說幾句洋涇浜英語。流落廣西林啟容,據考據是福建莆田人,做行商時失去本錢,在紫荊山皈依上帝的。
平在山和它周邊諸地的拜上帝信徒成分相當複雜,窮苦農民、手工業型的礦工、燒炭工多有相當的比重。但更多是客家,受到本地人欺淩,這裏沒有什麼地主農民的分界,而是客家地主農民受到本地地主農民欺淩。當時桂平紫荊山、貴縣龍山、那幫、陸川陸茵、博白旱坳等地都是客家人密集的聚居區,他們居住幾百年、百十年,已經全部融合於地方風土習俗,但仍不允許自立宗祠,建立神廟,剝奪精神領域的信仰權,很為人憤懣。洪秀全、馮雲山明確揭出這些本地神廟所供奉的邪神是害人蟲,隻有信仰上帝,才能去邪扶正,此說真能洞人肺腑,深得人心。
去邪扶正。目的是宣揚上帝。
當時洪秀全和馮雲山等人的理念,還是做上一個合格傳教士,是有洋人教會證書的正宗傳教士。仕途不通走洋途,為取得教士資格,他還沒有,至少此時還未萌發有推翻清王朝的造反想法。
朝晚須拜上帝,三餐飯前都要起立背誦《食飯謝上帝》
洪秀全、馮雲山在紫荊山地區得天獨厚,得地獨厚,得人獨厚。他們以客家人慣有的風土人情、語言生活習慣相通,紮根串聯,時時擁得大批的新信徒。
來自四麵八方的信徒,男女老幼,參差不齊,使對上帝真神的認識、理解因人而異。
洪秀全、馮雲山懂得要使信徒走上軌道,必須統一認識、統一行動,人人必須遵守為上帝信徒的條規。
洪秀全的《原道救世歌》等三篇對目不識丁的平頭百姓來說實在太深奧了。曲高和寡,聽不懂,更是看不了,雖有《百正歌》,不夠,還得有比它更明確的“扶正斬邪”條例,便於人人懂得,人人遵守。
它就是洪秀全在貴縣鄉間閉門寫作的《天條書》。《天條書》分兩部分,每個部分都應是拜上帝信徒和後來的太平軍將士們必須無條件執行的。
它的第一部分,乃是欽定的對天父上帝做禱告所采用的統一文字範式,如悔罪規矩、悔罪奏章、朝晚拜上帝、食飯謝上帝、災病求上帝、凡生日滿月嫁娶一切吉事祭告上帝,凡做灶做屋堆石動土等事祭告上帝,升天祭告上帝、七日禮拜讚頌上帝等等,這些人人必須誦讀,而且不能走樣、讀錯字錯句,並有嚴格的文字定式,如全體執行的《朝晚拜上帝》:
小子口口口小女口口口跪在地下,祈禱天父皇上帝恩憐救護,時賜聖神風化惡心,永不準妖魔迷蒙,時時看顧,永不準妖魔侵害。托救世主天兄耶穌贖罪功勞,轉求天父上主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準所求,個個心誠所願!
這份《朝晚拜上帝》奉行甚久,太平天國各街各館,各路人馬都須執行。1862年《上海新報》也曾轉載在上海前線太平軍小軍官張有才的《朝晚拜上帝》,作為一篇滑稽小品,以饗讀者。
《食飯謝上帝》是說是上帝每餐賜我以飽肚,所謂“感謝天父皇上帝,祝福日日有衣有食,無災無難,魂得升天”。這是每餐飯前共同說白,然後就餐。
這是拜上帝信徒,也是後來太平天國軍民必須有的儀式。
見有洪天貴福寫的:
食飯感謝雲:
感謝上帝祝福有衣有食無災無難認識得升天。(《稀見清世史料並考釋》第526頁)
這是洪天貴福每餐前必念的句子。可證洪天王規定,凡宮內宮外上下都得念這句子。
太平天國軍民吃飯前必感謝上帝,也就是感謝洪天王,前期還有聖神風楊東王,是他們賜以吃飽肚子。1853年太平軍初克南京時,“是時百姓誌雖不降,奈無食何,因而偽降者過半。賊於是按二十五人為一牌,督以司馬,每飯之先,有賊造讚美經十數句,著人端坐誦之。”(《賊情彙纂》)
這套感謝上帝的儀式,應是洪秀全從西方基督教學來的,在中國曆史上可謂是一大創造。
他做得繁瑣、古板,卻又是那麼持之以恒。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還自以為是,這正是洪秀全等農民領袖的單向思維。
《天條書》第二部分是所謂“十款天條”。
這是洪秀全仿自《舊約·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摩西十誡而作。
這十款天條是:
第一條:崇拜皇上帝;
第二條:不好拜邪神;
第三條: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
第四條: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
第五條:孝順父母;
第六條:不得殺人害人;
第七條:不得奸邪淫亂;
第八條:不好偷竊劫搶;
第九條:不好講謊話;
第十條:不好起貪心。
十款天條最根本的理念,就是要全心全意崇拜皇上帝,不得拜邪神,半心半意不行,有絲毫雜念也不行。普天之下,隻有上帝。後麵六款。就是源自《原道救世歌》所舉的“六不正”條例規定。它在閑餘時間可充作上帝信徒和後來太平軍將士生活準則,戰時就成為軍事紀律了。
洪秀全開導信徒們必須奉行天條。隻有奉行,才是正經的皇上帝信徒。他們注重的《天條書》,後來也就是太平天國的根本大法。為保證全軍全民堅決執行,還在《太平刑律》作有說明:
“凡《天條書》中各條,如有違犯,斬者不留。”它規定凡是天國軍民,將士和隨軍家屬,不論老幼大小,都須背誦背熟《天條書》。《太平刑律》就列有“凡兄弟俱要熟讀讚美天條,如過三個禮拜不能熟記者,斬首不留。”
農民文化雖然不高,但卻注重文字,要原原本本、不折不扣的執行,生怕稍有疏失,帶來損害。此處且不論天條執行與否,但要他們背誦還是很難的。因為太平將士多是文盲,能識得自己名字就不錯了,遑論看書背頌。就是跟著念,也未必能在三個星期徹底背誦。
這條苦差使,不僅要執行,而且要執行一輩子。
十款天條不能熟記,就要砍頭,這說明後來太平天國對它的重視。當然十條天條主要是約束基層廣大人員的,至於洪秀全和他的高幹們未必能做到,也不必做到。
這部《天條書》也是對太平天國民眾文化教育的普及讀本。
自太平軍進永安州後,因為有出版設備,就刊刻遍布,每館一冊,後來是人手一冊,文盲半文盲也照發,軍民必讀,朝夕背誦。它此後每年必重刻,是太平天國書籍發行量最最多的一種。持續時間最久。隨著太平天國的失敗,這部書也消亡無遺,至今見藏的,隻有大英博物館一家,真可謂是滄海遺珠了。
哪裏跳出來的“天妹”洪宣嬌
洪秀全進入紫荊山,最初結識的還有蕭朝貴。
蕭朝貴家是洪秀全常赴之所,他還在那裏居住過。就此也結識了蕭朝貴妻子楊宣嬌。
楊宣嬌即太平天國知名度很高的洪宣嬌的原型。
楊宣嬌原叫黃宣嬌(或王宣嬌),世代居住廣西桂平縣平在山,以耕山務農為業,幼年即過繼於楊家,改姓為楊,因而改名楊宣嬌。後人據瑞典傳教士韓山文《太平天國起義記》轉譯為楊雲嬌。老子一氣化三清,由黃宣嬌(王宣嬌)改姓楊宣嬌,又嬗化為楊雲嬌。因她姓楊還有人誤說她是楊秀清的親妹子,憑空造作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笑話。她後來嫁與蕭朝貴為妻。因為當時楊秀清未有妻子,光棍一條,有好事者胡亂編造說楊秀清與她白日通奸,被捉在床。楊秀清即借口以親兄妹,奉天父命同床也。
楊宣嬌也並非是地道的莊稼人。
當時洪秀全常在蕭朝貴家落腳。
據說,有次洪秀全在蕭朝貴處,在談及自己夢見上帝時,楊宣嬌在旁聽了,便也順著洪秀全口氣說,在十年前也曾生有一場大病,靈魂升天,看見一位慈祥的老人。老人對她說:十年後的今天,有一個人從東方來,教人教拜上帝,你們可要真心聽從。她分明是與洪秀全的夢作印證。異鄉逢知己。洪秀全因有人唱和,特別高興。
善事傳千裏,鄉下人最喜歡道聽途說小道消息,楊宣嬌的靈魂夢見上帝,就不脛而走,傳遍了桂平平在山山區,也傳遍了拜上帝信徒的每個村莊。她是僅次於第一傳道人洪秀全見到上帝的人,理所當然她的身份也就顯得尤為高貴。據稱洪秀全就因與她同有夢、同見上帝,同當上帝子女,便於凡間結成兄妹,並稱之為“天妹”。
“天妹”,是洪秀全最早認定的凡間親妹子。後來還排次為上帝的第六女。
稱“天妹”名目在前,相應之下,夫婿蕭朝貴後來在排定年序時,也隻能稱“帝婿”,按常理總不能列為天父之子了。天父上帝要捉弄燒炭工,也不必讓同胞兄妹下凡,化作夫婦了吧。蕭朝貴隻能成為上帝的女婿。
也就是說,在天上時,蕭朝貴還未出現就認定是帝婿了。
楊宣嬌似乎也翻了身,她以“天妹”配以凡輩蕭朝貴,便對蕭朝貴指手畫腳,威脅夫權了,蕭朝貴初亦無可奈何,後來在托言“天兄”附身傳言後,有了神權資本就借機對她規勸。有次還當著眾人之麵借“天兄”附言,說她屢教不改,自以為是,好“逞高張”、“不遵天命亂言題”的品性難改,當場借執行天法,責打數十大板。楊秀清也借“天父”傳言對她規勸,懲罰。
她畢竟缺乏還手之術,終究在與“天父”、“天兄”交手中,敗下陣來。
這時就是“二兄”洪秀全也幫不上忙。她在世俗社會中的地位也驟然下降,原先洪秀全為平在山信徒們樹立學習榜樣,提出“男學馮雲山,女學楊雲嬌”,也因蕭朝貴借天父附身,改為“男學馮雲山,女學胡九妹”了。
從此楊雲嬌不常露麵,老老實實做“西王娘”了。她還隻是蕭朝貴眾多妻子中的一個。且必須按《太平禮製》規定,隻能是“女理內事”,妻唯“三從”。
因為被洪秀全認為是“天妹”,時人也有稱她叫洪宣嬌的。
金田起義的楊宣嬌(西王娘),鮮有記錄。洪秀全創作的《天父詩》,也偶爾提及。1857年頒布的《天父詩》五百首,其中第一百零八、一百零九就是記錄在平在山“教導先嬌姑”:
天父開言清口講,發令易飛木兒房。
先說天花嬌為貴,因何無僅逞高張?
(第一百零八)
天父發令為一女,不遵天令亂言題,
若是不遵天命者,任從全清貴杖爾。
(第一百零九)
僅此而已。
此後見於太平天國的文獻裏,楊宣嬌就消失了音蹤。即使後來她的兒子蕭有和(幼西王)在太平天朝出盡了風頭,也再也不見有提及。天京失陷時,當然是下落不明。有人說,她當時脫險,隱居民間,且已成家,但此說不知出自何據。
太平天國,鐵馬金戈,都是男人的世界。沒有婦女,就沒有英雄,也就缺乏悲壯纏綿、兒女情長的故事。因此要吸人眼珠,普及人群,不能不擺上多個女性,而且是才絕藝高的,足能支配男子、叱吒風雲的美麗女人。
後世不少反映太平天國運動的文藝作品,都有洪宣嬌的形象。
洪宣嬌真是洪秀全的妹子?太平天國權威文字《李秀成供詞》裏有說蕭朝貴:天王妹子嫁其為妻。早年李秀成隸蕭朝貴麾下。但李秀成仍未提及此妹子姓洪名宣嬌。
1905年,黃世仲宣傳反清的章回小說《洪秀全演義》,編造了很多光怪陸離的洪宣嬌故事,始作為俑。20世紀二十年代末柳亞子推崇的海派作家張恂子所作的章回《紅羊豪傑傳》,內中又將洪宣嬌著墨深濃地捧上了一番。此時,上海共舞台推出的海派京劇連本戲《太平天國》。洪宣嬌俏身玉立,颯爽英姿,在台上奔波自如。尤其是她為蕭朝貴複仇那場戲,渾身著白,大為舞台增添風采。還有三四十年代,陽翰笙的《金田村》、《天國春秋》、魏如晦(阿英)的《洪宣嬌》和陳白塵的《大渡河》等話劇,都有洪宣嬌惟妙惟肖的形象。
20世紀五十年代又出現民間傳說,謂洪宣嬌在金田起義前夕,帶五百女兵到廣西與洪秀全會合,在粵漢鐵路八坪麵車站金雞嶺為清軍包圍,她堅決反擊,清軍不戰而退,有粵劇《金雞嶺》說此故事;或據此改編的電影,也都把洪宣嬌捧為來似風、坐似鐘的紅坤角、刀馬旦。在戲中,她舉足輕重,能決定天國運命,且因與東王小秘傅善祥小姐爭風吃醋,而導致天京內訌。
這似乎是一個在太平天國領導集團間跳來跳去的女人。
描寫太平天國的文藝作品裏少了洪宣嬌就缺少精彩,但寫真實的太平天國,必須考信洪宣嬌並把她摒棄於正史之外。
假作真時真亦假。長期以來,文化人物洪宣嬌是作為曆史人物馳騁在曆史舞台上的。以致不少寫太平天國史傳和若幹曆史博物館都把她推到第一線。諸如半個世紀前的《辭海·近代史分冊》,太平天國人物收錄四十四位,其中就有洪宣嬌。
順便提及,也有好事者,將洪宣嬌與楊秀清、蕭朝貴並坐稱為女正軍師。太平天國確有女軍師,僅見有文字的是東王府女師(女軍師)“楊長妹”,她名為“女軍師”,其實職乃是東府傳令官而已。
洪宣嬌被炮製為天國第一姐,洪秀全之妹。近數十年出現的某種民間傳說也就克隆興旺,諸如寫農民起義,常有領袖的第一妹颯爽英姿,為萬人帥,如為寫方臘,竟製作有方臘之妹所謂方百花者,能英勇殺敵,所向無前。至今杭州還留有“百花山”、“百花公主”雲雲。
洪秀全砸爛甘王,不僅僅是為樹立上帝的神威
洪秀全進入紫荊山,靠著馮雲山前導、鋪路,很快樹立了威信,傳道亦獲得空前的成功。他結識了多階層人士,也有像楊秀清、蕭朝貴那樣的人。
洪秀全所醉心的職業是做一個合格的傳道士,他的目的就是傳道。
但洪秀全要傳道徹底,必須奪取神權,確立皇上帝的絕對神權,隻能是一家信仰一個中心,那就要批判本土固有的舊神權,搗毀原有的廟宇,爭取廣大民眾隻拜上帝,不拜邪神。
天堂路通,拜上帝才是唯一生路,拜任何邪神,是害人害己,沒有任何出路的。
那些在紫荊山地區,本地人到處都設有社壇,立神廟,供奉若幹非正常佛道的地方邪神,即本土人自奉的地方神,僅從大衝到三江圩的十五裏路,就有盤王廟、雷王廟和郎廠廟。在大湟江口的孔聖村,幾十戶人家,就夾雜了李家廟、劉姑廟、金蓮寺三廟。神廟鱗次櫛比,像環環鎖鏈穿串著人們的心靈。
洪秀全決定要搗毀神廟。他選擇了離紫荊山較遠的象州甘王廟。
“甘王”是當時廣西城鄉信奉麵甚廣的地方雜神。祀奉他的神廟遍及桂平、武宣、永安(蒙山)和象州等州縣。民間流傳象州大樟古車村的甘王廟最為靈驗。據說,有一次象州州官路過,甘王顯靈,把他拉下了轎,要他送龍袍,州官送出龍袍,甘王才放他過去。還說甘王不準閑人對他評三論四,否則便會作怪,搞得人們不得半點安寧。洪秀全調查後,與馮雲山商定,選擇甘王廟,作為第一座砸爛對象。洪秀全等人是很有些頭腦的。當地的紫荊山雷王廟香火比甘王廟還要旺盛,兔子不吃窩邊草,遠攻近守,為的是奪取神權、製造輿論,暫時避免與本地人的誤會和衝突。
1847年10月的一天,秋高氣爽,雲淡風清,洪秀全、馮雲山和盧六等人走了百裏路,來到了象州古車村。正好這天清晨,州官為甘王神像披掛新袍禮獻儀式結束。洪秀全找了一根長竹竿,腳步剛踏進殿堂,就狠狠地向甘王偶像一竿子。大聲喝罵甘王無賴,搶了上帝座位,為非作歹,愚弄百姓。但後來太平天國書籍,有意凸顯洪秀全早有的帝王相,且以帝王自豪,把文字修改了,說他當時已自稱天王了。寫他喝罵甘王:“朕是真命天子,爾識得朕麼?”接著又厲聲罵道:“丁酉(1837)年朕升高天,朕天父上主皇上帝命朕同眾天使戰逐你們一切妖魔,爾今好速速落地獄矣。”
其實他當時還沒有做帝王的念想,更無造反意圖,要是此時口出此種狂言,自稱“朕是真命天子”,是要被扭送官衙處死的。洪秀全不是傻瓜。但他敢於指責甘王,衝犯神權,確實是要有些無畏精神的。
據《太平天日》所記,洪秀全在甘王廟大顯威風,還曆數甘王敢冒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迷惑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心腸和種種作怪作妖,迷纏害累世人等十款大罪,說是“天理難容,爾速下地獄,永不準爾在世迷惑害累世人”。說完,隨即與同來的馮雲山、曾法正、盧六、陳利將泥塑甘王眼珠挖出,須割去,帽踏爛,龍袍扯碎,身放倒,手打斷。
痛快之餘,洪秀全在廟壁題詩一首:
題詩行檄斥甘妖,該滅該誅罪不饒。
打死母親幹國法,欺瞞上帝犯天條。
迷纏男婦雷當劈,害累世人煷(火)定燒。
作速潛藏歸地獄,腥身豈得掛隆(龍)袍。
後寫的天條及天詔貼壁,詔諭該處人民,內稱:
朕奉天父上主皇上帝命親身到此,毀破此妖。繼自今,其令此妖永不準在世
作妖作怪,迷惑害累世人,並令該處人等永不準複立此妖廟,仍拜此邪魔。倘敢抗
命,定與此妖一同治罪。欽此。這完全是上帝之子天王口氣寫的。它當然是1862年刊刻時補上的。要樹立自己擁有的神權,不得不要徹底、幹淨消滅舊的神權。
馮雲山亦題詩於壁:
奉天討伐此甘妖,惡孽昭彰罪莫逃!
迫我弟妹誠敬拜,誘吾弟妹樂歌謠。
生身父母誰人打,敞首邪屍自我拋。
該處人民如害怕,請從土壁讀天條。
洪秀全和馮雲山等大鬧甘王廟,自是他們得意之作,也是洪秀全的一件大事,所以《太平天日》敘述詳細並增添了很多文字。
近年有些學者把此時的洪秀全說成是已有反清王朝的革命思想並有實際的行動。這顯然不合史實。
但大鬧甘王廟,確實提升了洪秀全的威信力度,所謂有“自打破此廟,傳聞其遠,信從愈眾。”韓山文《太平天國起義記》亦稱,自砸爛甘王廟後,“洪秀全聲譽大起,信徒之數加增更速。”
附帶一筆,洪秀全等砸爛甘王廟。當地官紳原先要捉拿肇事者,但憾於拜上帝信徒眾多,極易引火燒身,不值得,就借所謂甘王附身某兒童傳言:“此等人皆是誠心的,你們不要傷害他們。你們隻要重修我的神像便算了事吧。”他們借助邪神之口,息事寧人。但是這樣一來,不信神,不信邪,卻為洪秀全獲得了更多信徒。
砸爛甘王廟,增添了洪秀全等信心。為了震撼紫荊山,他們又決定向雷王廟開刀。兩個月後,馮雲山帶領楊秀清、蕭朝貴等人去砸爛雷王神。洪秀全此時和曾玉璟赴賜穀村,沒有去。雷王也是地方雜神。他們在雷王廟祭祀時,手持刀棍衝進廟堂。麵對雷王塑像,馮雲山故意發言:“雷王的胡須是怎樣來的?”有人回答:“是生成的。”馮雲山說:“不對,是安裝上去的。”說著便跳上案桌,把雷王的胡須一把扯了下來,又把偶像打碎在地。
馮雲山等人砸碎雷王廟神像後,樹立了上帝的神權,也為拜上帝信徒爭得了神權。原來紫荊山地區的客家沒有建立自己的神廟,沒有自己的神權的信仰和保護。這番真個是揚眉吐氣了,可也大大觸害了本地鄉紳,因雷王廟的廟董就是石人村王作新。王作新因失去神權,當即跳出來與馮雲山倒算。
馮雲山編製《天曆》,有農民無畏精神,但卻對前人缺乏敬畏之心
王作新何許人也。
這是一個太平天國史上名不經傳者的小人物,可提及洪秀全、馮雲山由傳教職業轉軌,終而鋌而走險、聚眾造反,卻不得不說此人。
他應該是促成洪秀全等轉變角色的關鍵角色。
王作新也是來自廣東嘉應州的客家人,他家自乾隆年間進入廣西,在紫荊山區已曆有百年,生根發芽,雷神廟是王父王東城倡建的,王東城是舉人。王作新兄弟和兒子也都是秀才,兄弟王德欽是舉人。這是一家有功名的世家。王作新品性惡劣,在鄉裏即有爛訟棍之稱,因常挑唆訴訟,作狀稟告,從中謀利。
早自馮雲山在大衝曾玉珍家做塾師時,因為有學問,善於談吐,常引得附近一些讀書人前來探訪,王作新和王德欽等也常來書館吟詩應酬。
馮雲山在大衝教書,效果良好,受到愛戴。他也躊躇滿誌,在書館正門題有一副對聯:
暫借荊山棲彩鳳;
聊將紫水活蛟龍。
馮雲山是個很有遠見的人,為了使傳教順利,有個安穩之處,不再采取過激的做法,在書館正堂還設立過孔子牌位,在牌位兩側,寫了一副對聯:
泗水文章流四水;
尼山木鐸振荊山。
這時王作新因馮雲山等人砸爛了雷神廟,也就將此對聯中的“棲彩鳳”、“活蛟龍”等引為“造反”依據,帶領團練逮捕了馮雲山。盧六聞訊,帶同拜上帝信徒們,中途奪回了馮雲山;王作新就直往桂平縣衙檢告馮雲山“紅頭赤須,先打神,後打人,爭王奪國”,“迷惑鄉裏,結盟聚會”、“踐踏社稷神明”,要求嚴察正辦。桂平知縣王烈差役將馮雲山捉來。馮雲山侃侃而談,王烈見馮雲山指甲長長,是個讀書人,心裏不相信他能造反。這時馮雲山的東家曾槐英、曾玉珍等也前來擔保。王烈懲於當時社會動蕩,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姑息做法,將此事不了了之。王作新見狀告未準,有心作對,再次糾集團練,將馮雲山、盧六一並抓走,押送到大湟江江口司巡檢司王基處,王基受賄,又將他倆送往桂平縣衙。
在獄中,馮雲山、盧六堅強不屈。不久,盧六病死。他是拜上帝信徒最初因奉行上帝事業而死的第一人,也是太平天國建立前第一個殺身成仁的人物。洪秀全對他印象不錯,在天京失陷前夕,追封李開芳、林鳳祥和吉文元等功臣為王時,也追封他為嘏王。
大概在馮雲山被捕後,王維正也被捕入獄,在馮雲山出獄前,王已病死獄中。他是第二個殺身成仁的人物,後來洪秀全追封這位患難時相從的表侄為“覲王”。
在獄中,馮雲山拒不認罪,原告王作新所送上的罪證也隻是馮雲山抄書一冊,內中僅是“耶穌”二字,並無有悖逆字句。宮府要王作新當場質對,王作新卻多次傳而不到。馮雲山反檢王作新,“恃衿橫嚼,架題尋害”,給桂平知縣送詩三首,要求申雪:一首揭露王作新凶惡成性,陷害好人的陰謀;一首申辨己冤;一首說明人人當拜上帝的道理。
桂平知縣采取不理不睬的姿態。
馮雲山時間有餘,在獄中還創作了一部《天曆》。
這部《天曆》,他帶出獄外,在占領永安州後還頒布刻印。
馮雲山編製《天曆》,否定舊曆,表示了與舊王朝的決裂;《天曆》的頒布,旗幟鮮明表示了太平王朝農民創新除陳的文化心理。它特別在文字上下工夫,如地支有改“醜”為“好”,“亥”為“開”,“卯”為“榮”;為取名吉利,其中“卯”音近“有”,廣州等方言,“有”作沒有解,故改為“榮”。《天曆》否定了行使多年的農曆,一年定為三百六十六天,一年十二個月,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一年二十四節氣,每月一節入一氣,月首為節,月中為氣。每年正月初一元旦為立春,為一年春季的第一天;四月初一日為立夏,為一年夏季的第一天;七月初一為立秋,為一年秋季的第一天;十月初一日為立冬,為一年冬季的第一天,這種簡易計算,直觀,四季分明,似乎對於農業生產勞動相當便利。
實則不然。
它缺乏科學性。
因為天曆比正常的農曆要多四分之三日,四年就要多三日,四十年就要多三十日。於是《天曆》定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所謂取“真福無邊,有加無己之意”。這樣原先已多三十日的《天曆》又加三十日,成六十日,節氣錯誤竟走離兩個月了。己未九年(1859),洪仁玕對“四十年一加”作了更正,改為每四十年減三十日。但因為這九年間取消了“閏月”,混淆了年月和節氣,反而增添了過多的錯誤。
中國農曆是幾千年天文學者如張衡、祖衝之、一行(張遂)等不斷實踐、改進中製定的。馮雲山憑著簡單的知識,一股戴盆觀天的農民簡單思維,對前輩學者不尊重,毫無敬畏之心,至使這部《天曆》行之不遠,隨之太平天國失敗,它也就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