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君子懂得的是義,小人懂得的是利。”聖人告誡後人,在義與利二者之間,要舍利取利是正道。特別是商人,更要把義擺在第一位。無論是對待顧客還是商家,都要以誠相待。買賣商品時,絕不短斤少兩。如果發現貨質低劣,寧肯賠錢,也絕不貽害顧客。誠信不欺、以義製利,這是商人經營活動中應遵循的一個信條。
清末有一個傳奇小故事:
有一個姓雷的山西商人,他爺爺在香港和英國人做了一大筆生意,後來他爺爺破產了,一直欠著英國商人的錢。
他爺爺死的時候,拿出做生意時的賬單,對他的父親說:“我欠著英國人一筆錢,如果你以後有了錢,就要按這個地址把賬上的這筆錢還給他。”可是他父親一生都沒有賺夠這筆錢。
他父親臨死的時候,把姓雷的商人叫到身邊,講了爺爺與英國人做生意的事,然後把賬單給他,對他說:“你爺爺留下了一個遺願,做父親的無能,一直沒有完成,現在我把這個任務交給你了。”
姓雷的商人接過賬單後,銘記在心,十幾年過去了,他經商發跡了,見有錢可以還賬,便請了一個懂英文的人給這個英國商人寫信,說:“我們家還欠你十幾萬英鎊,由於爺爺與父親沒有賺夠錢,還不了你,但是他們死的時候都傳下來了,說一旦發跡之後,要把這筆錢還給你。現在我把這筆錢還給你們,請你們回信,以便我確定彙款的地址。”
很巧的是,當時接信的人恰好是那個英國商人的孫子,他收到信之後,很是感動,馬上回了信。
姓雷的商人於是按照信上的地址將錢彙過去了。
任何人都不甘願過著貧困潦倒、流離失所的生活,都希望得到富貴,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取得富貴的手段正確與否,也就成了君子和小人的分界點。憑自己的本事、經過自己辛勤的勞動所得到的,就是正當的途徑。以蠅營狗苟、坑蒙拐騙而得到的,則是“不以其道得之”,這是聖人所不齒的,所以孔子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這就是真正的君子所崇尚的名利觀。
《清稗類鈔》記載,清代乾隆年間,有一位以經營綢緞布帛而聞名的王姓商人,當時人稱“緞子王”。他的生意之所以興隆,就在於他有一套商賈理念。他認為做生意“忠厚不蝕本,刻薄不賺錢”,要想生意興旺,財源茂盛,不僅要靠靈活的經營方法,良好的服務態度,而且更應該貨真價實,市不二價,童叟無欺,要以“德”經商,來贏得市場的信譽。
在乾隆年間,一些外國使臣常來訪問。一天,乾隆皇帝詢問諸國使者的觀感,使者們回答說:來中國以後,不僅看到士大夫知書達理,就連市井商人也很講信用,行仁義、布公道。並指出“緞子王”就是其中一位。有一次,使者們去“緞子王”的店鋪買綢緞,忘了帶銀兩,“緞子王”很爽快地賒給他們,並備好酒菜熱情款待,使得外國使者們受寵若驚,深感中國不愧為禮儀之邦。
後來,乾隆帝召見“緞子王”,問他為什麼能這樣做。“緞子王”回答說:行仁義、布公道是為人之本,經商更應該如此。利於顧客,能贏得顧客的讚許和信任,是商人的無價之寶;顧客的良好的口碑,是商人的財源,這是千金難買的。乾隆帝聽了“緞子王”的話,非常高興,隨即給“緞子王”表彰和重獎。此後,“緞子王”名聲大振,生意也也更加紅火,先後在全國各地開分店達五十家,成為名賈巨商。
宋代學者葉適說:“正宜不謀利,明道不計功”,“古人以利與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義光明”。華人首富李嘉誠也說:“就經商來說,你什麼都可以沒有,但不能沒有誠信,隻要有誠信,你就有起來的機會。”以義取利不僅不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的。“利以義製,名以清修,天之鑒也。”商諺告誡後人:不要貪一時之利而目光短淺,不要在現成利益麵前丟棄了為商、為人的根本。忠誠和信義是獲利的一種方式,而且是經商的天道。
現代人困惑的莫過於“天下熙熙,皆為利驅;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傳統的“義利”觀,很多人都把此奉為圭臬,為取得名利的正當借口,這是十分錯誤的。試想如果我們不能“仁中取利,義中求財”的話,那也就不可能與他人共贏,更談不上發展了。
相反,那種昧著良心,摻假使巧,靠“賣狗皮膏藥”、“掛羊頭賣狗肉”坑害顧客的做法,雖然能一時獲利,但決不會得利一世,最終也會名譽掃地,身敗名裂,人財兩空。“將予取之,必先予之”,這個道理不光隻局限在經商,就連日常生活與人交際中都應該做到,隻有敢於付出和善於與他人共利,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
任何一件事都有完成它的內在的程序,我們隻能一步一步走,如果急功近利,隻看到眼前的好處,就會為了獲取名利而不擇手段,甚至不惜鋌而走險,這樣,求一時之快,而將要以痛苦為代價。
孔子說:“朝聞道,夕可死。”這就是人生價值的取向。絕不能為了獲得那些浮名浮利而喪失甚至是踐踏自己的良知,以不正當手段得到的名利,來得快,走得也快。
時刻銘記聖人對我們的教誨:“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無論經商、從政,還是與人交往,都要以之為行為準繩,相信你會成為一個富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