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閱讀吧
打開小說閱讀吧APP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
目錄
設置
客戶端

玩遊戲講規則,邏輯思考也得遵循規律

趣味思考誰能中皇榜?

三位秀才進京趕考,偶遇一位號稱有“未卜先知”能力的老人,便詢問他:我們三個人中誰能中皇榜?老人隻字未說,神秘地豎起了一根手指,就把三位秀才打發走了。

數日後,三位秀才中的一位果真中了皇榜,就帶著禮物特意向老人道謝。

試問:為什麼老人能夠知道三位秀才中有一人可以中皇榜呢?

如果你順著提問去思考,那就掉進了思維陷阱,因為這個老人壓根就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隻是巧妙利用了“一根手指”的歧義。最後,無論三位秀才的科舉考試是哪一種結局,老人都可以用這個手勢自圓其說。

邏輯思考是一種理性思考,而合理思考的前提是符合邏輯規律。那位老人的做法違反了邏輯規律,他那“一根手指”的手勢在解釋上存在“歧義”,而三位秀才並沒有意識到。

同一律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在同一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不能在不同意義上使用概念和判斷,即事物隻能是其本身,違反這個要求就會犯“偷換概念”或“混淆概念”的邏輯錯誤。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論題自身的同一,即就論題本身進行討論,不能偏題、跑題、離題,違反這個要求就會犯“偷換論題”或“轉移論題”的邏輯錯誤。

19世紀中期,許多科學家的思想還停留在“創世論”的基礎上,認為萬物由神創造。到了1859年,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提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認為人正是因為自然選擇而不斷進化,最後才逐漸成為現在的“人”。

顯然,“進化論”與“神創論”的觀點大相徑庭,各方支持者為此爭論不休。1860年,支持達爾文“進化論”的英國動物學家托馬斯·亨利·赫胥黎與支持“神創論”的牛津的主教穆爾·威爾福伯斯,在牛津大不列顛學會上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辯論現場,威爾福伯斯進行了長篇的演說,他的演說暴露了他對達爾文學說的無知。最後,大主教幹脆撇開科學的論據,施展淺薄無聊的人身攻擊:“坐在我旁邊的赫胥黎教授,你說你是從猴子變成人類的,那你的祖父祖母從哪兒來的呢?”

威爾福伯斯的言論,就違反了邏輯學中的同一律。

首先,人是人,猴子是猴子,人是由古猿人進化來的,不是由另一個物種猴子變化而來的。其次,“進化”是“變化”的一種,但“進化”不等於“變化”,威爾福伯斯把“進化”和“變化”混為一談,推斷出了“人是猴子變成的”這一荒謬的結論。

矛盾律

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對象不能同時作出兩個矛盾的判斷,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即任一事物不能同時既具有某屬性又不具有某種屬性。用邏輯學的專業術語來說,兩個互相否定的觀點,不可能都為真,其中必有一個為假。違反了矛盾律,就會犯“自相矛盾”“含混不清”和“前後不一”的謬誤。

古希臘詩人艾普蒙尼迪斯說:“所有的克裏特島人都說謊。”

可是,說這句話的艾普蒙尼迪斯本人就是一個克裏特島人!那麼,他說的這句話,到底是真是假呢?

如果他說的是真話,那麼作為克裏特島人之一,他也說謊,因此他說的這句話就是謊話。如果他說的是謊話,那麼有的克裏特島人說謊,有的克裏特島人不說謊,他也可能是這些不說謊的克裏特島人之一,因此他說的可能是真話。所以,無論怎麼推理,都是自相矛盾的,這也被稱為“說謊者悖論”。

排中律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其公式為“A是B,或A不是B”。如果違反了這個要求,就會犯“兩不可”或“不置可否”的邏輯錯誤。排中律要求我們在一些問題麵前要態度鮮明,不能模棱兩可。

“說世界上有鬼吧,似乎不太對,這是一種迷信;說這世界上沒有鬼吧,又未免太武斷,有些現象還真的不好解釋!”

在這番話中,對“世界上有鬼”和“世界上沒有鬼”這一對相斥判斷同時否定,就是犯了“兩不可”的錯誤。

妻子:“你昨晚去打牌了嗎?”

丈夫:“誰說我去打牌了?”

妻子:“你昨晚沒去打牌?”

丈夫:“我可沒說我沒去。”

在上述的對話中,丈夫很明顯是故意采取模棱兩可的態度回避妻子的問題。在是非、黑白麵前,騎牆居中,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既同意這一點也同意那一點,含糊其辭、不做明確表態,就是不置可否詭辯的顯著特征。

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指在論證和思維過程中,要確定一個判斷為真,必須有足夠證明它真實的理由。如果提不出充足的理由來論證它,那它就是沒有根據的、沒有論證性的;缺乏論證性的論斷,是沒有說服力的。

楚國大夫登徒子在楚王麵前揭露宋玉的劣行,說他長得一表人才,能言善辯、口若懸河,但是本性好色,希望楚王日後不要讓他出入後宮。楚王聽了登徒子的話後,就去質問宋玉。

宋玉這個人反應敏捷,邏輯縝密,還很擅長詭辯。被楚王質問的宋玉,臨場便給自己洗白:“我老家有一位絕世美女,偷偷摸摸地爬牆偷窺我三年,我也從未動心,這能叫好色嗎?”

接著,他又開始“抹黑”登徒子:“登徒子的妻子蓬頭垢麵、耳朵攣縮,嘴唇外翻、牙齒不齊,彎腰駝背且走路一瘸一拐,還長有疥瘡。這麼醜陋不堪的一個女子,登徒子卻愛不釋手,還跟她一起生了五個孩子!您說,誰更好色呢?”

在邏輯思維的過程中,無論是提出問題還是麵對爭議,都要找到充足的理由來證明其真實不虛。結論是否正確,關鍵就在於理由是否紮實,有充足的理由,才能說服他人。宋玉提出登徒子的妻子相貌醜陋是事實,但喜歡容貌醜陋的妻子,就說明登徒子好色嗎?宋玉的理由和結論之間,沒有必然的聯係,儼然是詭辯和“抹黑”!

也許你會問:為什麼是“充足的理由”,而不是簡單的“理由”呢?

在同一個判斷下,可以提出無限多的理由給予支持,但就算那個判斷是真的,也隻有一些理由被認為是充足的;如果那個判斷是假的,則任何一條理由也不是充足的。畢竟,有些詭辯者試圖證明假的論題時,會提出一些有利於自己論題的理由,這些理由再花哨也不是充足理由。

所有與素質有關的惡劣、低俗和淺薄,其本質都與邏輯有關,是缺乏邏輯的基本知識,缺乏運用邏輯的基本能力,缺乏邏輯的思維方式。

——D.Q.麥克倫尼(美國著名邏輯學家、哲學教授)

© 小說閱讀吧, 版權所有

天津每日趣閱網絡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