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有幾位評論家可能出於抱打不平的俠肝義膽垂顧過鄙作,但他們抱怨不好評說,發現我的小說題材飄忽不定,不入流,很難歸類。諸如“傷痕文學”呀,“知青文學”呀,“尋根小說”呀,“意識流”呀,“後現代”呀什麼的,都沒有我的份兒,隻能是不倫不類的個例。他們好心地試圖幫助我歸納出條理來,把鄙作分為“青春題材”“倫理道德係列”“市井小說”“幽默小說”等,但那些作品並不能以時段劃分,而是呈花搭交叉的混亂狀態。例如有評論文章說《明姑娘》是我的早期作品,失之淺薄單色;《前妻》蒼涼深刻,是我後來趨向成熟之作,殊不知兩篇小說都是在1981年秋季完成的。至於一個作家怎麼能同時寫出如此懸殊的兩篇小說來,那是因為兩個截然不同的故事需要不同的講述語境呀!
小說中的人物、情節為什麼那樣設置?其實我“設置”的權力有限,隻能粗略“設置”個框架。多數情況下“構思”源於靈感,而靈感由某個精彩細節激發,順著那個“中心細節”向“開頭”“結尾”兩端鋪衍故事,還有很多時候是“倒著想的”,先設置故事的結尾,然後往前捯情節。用劇作家的話來說叫做“從高潮看全劇的統一性”。
具體動筆時我是個跟著感覺走的人,故事框架一旦立了起來是有它自己的邏輯的,不是都能由著作家的性子來。很多時候故事的走向是“寫”出來的,不是事先想出來的,而“寫”是跟著感覺走的。所謂筆下生花,下筆時才能生花;筆走龍蛇,情節的“龍蛇”是隨著“筆走”而一路蜿蜒的,尤其是電光石火般的精彩語言更是下筆和筆走時才會隨時迸發的。人物關係“設置”好了以後,每個角色都會按照其性格邏輯行動,沿著各自的“貫穿動作”去完成其“最高任務”。作家若是強行寫亂,故事本身的邏輯、故事框架也就傾斜或幹脆坍塌了。不讓每個人物按照他自己的貫穿動作那樣說話那樣做事,整個故事就無法向前遞進了。尤其像《東方女性》這類內心衝突激烈的故事,所有相互衝突的人物都必須合乎情理合乎邏輯。往往作家寫著寫著就跟著人物“跑”了,“跑”遠的那一段若是離題了隻好刪去,若是比預先“設置”的精彩,那就割舍別的情節別的人物,順著精彩的這一段“伸腰”。
我是個十分隨性,自由散漫的人,很容易心血來潮忽然對某個題材感興趣,並無理性的寫作計劃。又給自己立了個規矩:既不能重複別人,也決不重複自己,於是總是尋求新的題材領域。所幸捕捉素材挺敏感,一旦獲得生動的細節即能編織故事,也打下了文學知識和語言的童子功,於是寫出了那麼多五花八門的作品。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這麼隨性。我隻是個自幼在藝術氛圍熏大的人,沒有受過高等教育,對文學創作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甚至寫出一篇小說自已也掂不出其份量。當初資深編輯崔道怡先生問我:“為什麼不把《寶匣》給《人民文學》?”我問:“《寶匣》有那麼好嗎?”他惋惜地說:“那可是獲獎的苗子呀!”果然,它被收入多家“1984年小說遺珠”選集。
評論界說我“形象大於思想”,看來並不冤枉。,無法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