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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高層恩怨內幕國民黨高層恩怨內幕
《縱橫》編委會

108位“立法委員”與46位“監察委員”的對戰

對胡宗南的彈劾案傳開後,台灣各界議論不一,有讚成者,也有反對者,還有更多的默然靜觀者。這是中國政壇官場多年一貫的老例。而彈劾的最終能否成功,在專製政治的條件下,關鍵是最高獨裁者的態度。

但蔣介石一開始是不便於立即表態的。“彈胡案”也必須經過例行的法定程序,哪怕它是一種虛假的裝飾。

胡宗南由於他的身份與性格,麵對彈劾案,也強作鎮靜,擺出一副高姿態。當他的友好與部屬提出招待記者、製造反擊輿論或聯名上書蔣介石“辯明是非”時,胡卻表示不讚同。他說:“事實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不用我去答辯。目下,我們不必和人家爭論長短,打筆墨官司。我隻求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對任何毀謗或責難,我既不生氣,也不介懷。”胡宗南在那些日子裏,在台北確也深居簡出,未嘗公開出麵活動或辯解。識者謂之保持了應有的大將風度。

但胡宗南說得冠冕堂皇,事實卻不盡然如此。胡本人雖未公開出麵活動與辯解,胡的許多友好僚屬卻為之分頭奔走。他們的第一條路子就是想釜底抽薪,勸促李夢彪等人撤銷原案。

當時剛從大陸逃來台灣的“監察院”,條件簡陋,在台北博愛路植物園附近,借了某機關一幢平房,暫供部分監委住宿。72歲的李夢彪與他的兒子分住其中的兩間小屋,一向門庭冷落。可是自彈胡案一出,李夢彪的住宅頓形熱鬧起來。胡宗南的友好僚屬通過各種辦法,請動一些與李夢彪能扯上關係的大小人物,都來李處奔走說項。但李夢彪不為所動,且不勝煩,就寫了一張紙條,貼在進門的牆上,上書:“貴客光臨,如有為胡宗南作說客者,請緘尊口,以免鄙人開罪。”這樣一來,胡宗南那些友人僚屬想釜底抽薪、撤銷原案的路子便沒有走通。

於是,胡宗南的友人與僚屬便走第二條路子。他們企圖以民意代表對民意代表,發動“國大代表”與“立法委員”,聯名上書“總統”蔣介石與“行政院長”陳誠,為胡宗南申辯洗刷開脫,以抵銷監察院的彈劾效力。經過一番活動,他們沒有能說動“國大代表”,卻說動了一些“立法委員”。結果,在1950年5月底6月初,由一位頗有聲譽的上海灘上著名的律師江一平領銜,聲稱有張鴻烈、劉暨、許紹棣、旺楚克、白如初等108位“立法委員”署名,聯合上書蔣介石與陳誠,反駁李夢彪等彈劾文中對胡宗南的指責,為胡宗南申辯,為胡宗南評功擺好。

江一平,係浙江杭縣人,胡宗南的同鄉,早年先後在上海聖約翰大學、複旦大學、東吳大學求學,畢業後長期在上海執行律師職務。在1925年“五卅”運動中,他曾為被捕愛國學生辯護,贏得聲譽。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江成為中國法學界的著名人士,除執行律師職務外,還任各大學法律係教授。抗戰期間任國民參政會參議員,1948年又當選為南京國民政府的立法委員。1949年初他曾被指定任岡村寧次的辯護律師,不久去台灣。江一平既有“社會聲望”,又懂得法律,能言善辯,由他領銜上書,確是恰當的人選。

江一平等人的聯合陳情書,針對李夢彪彈劾文中對胡宗南的種種指責,備言胡宗南一生革命、苦心孤詣、“忠黨忠國”、“擁護領袖”等功勞,尤其重點列數了胡宗南在1949年5月棄守西安後轉戰陝南、撤軍川康的艱難與業績:“胡氏以孤軍四應,轉戰數省,仍遵命令,扼守陝南。原擬加以整編,即順江南下,直搗武漢荊宜,予‘匪’以心臟打擊;使此策果行,則勝敗之數,仍未可知。乃因華中棄守,‘匪’氛四溢,川湘各省,迭失名城,川滇將領,複多攜貳,彼時鈞座親蒞成渝,力謀挽救,政府遂有調胡部援川之令。胡師忠國忠黨,是其天性,擁護領袖,尤出至誠,此時遂不得不移江漢之師,赴成渝之急……凜凜大義,甘蹈危機。律以郭汾陽渾琙之尊重朝廷、嶽忠武吳玠之倡導忠義,其心其誌,未可以成敗之跡論之……”

陳情書為胡宗南鳴冤叫屈:“……其間失地喪師,叛國降‘匪’者,何可勝數?在全國鼎沸之日,大陸糜爛之中,獨以數千裏赴援之胡宗南部,則責以製勝出奇,全師保地,揆之情勢,寧有可能?……”

陳情書最後要求台灣當局對胡宗南“為國家愛惜人才,為將士樹立風氣,如胡宗南者,實宜仰荷體察,力於培成,免其議處,並畀以新命,責效將來”。

這是一篇妙文。它妙就妙在將胡宗南這個敗軍之將,美化成一員忠勇奮發、功勳卓著的有功之臣。它對胡宗南在近一年間,從西安敗退漢中,從漢中敗退四川,從四川又敗退西昌,最後隻身狼狽逃回台灣的曆史,作了概括的敘述,其中,戰功是虛假的,甚至是捏造的,而將胡宗南比之郭子儀、嶽飛等曆史名人,更是不倫不類;但所說胡宗南對蔣介石的忠心,在失敗形勢下的拚命掙紮與不可避免的最終失敗,倒是真實的。

據說,江一平等人的這篇陳情書,出自胡宗南的密友與部屬趙龍文的手筆。撇開內容不議,僅從文字角度看,卻也寫得生動有力,因而在台灣也傳誦一時。

但不久人們就發現,這篇江一平領銜的陳情書,聲稱有108位“立法委員”聯署,聲勢超過了李夢彪彈劾文署名的46人。可是在報刊上登出來的名字卻隻有37位。接著就有列名其中的彭善承、莫萱元、駱啟運、趙公魯、龔舜恒、徐君佩、李天民、白如初等八位“立法委員”投書報刊,公開聲明,否認列名。據說尚有礙於情麵,不便公開發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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