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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隨談《道德經》隨談
陳大明、宋丹丹、李曉英

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曆史上,不少人把《道德經》視為“君王南麵之術”,認為它講述的是統治者的治國之道。這種看法的主要依據,就是《道德經》中多處提到的“無為”命題。何為“無為”?“無為”為什麼會被認為是道家的治國理念?為什麼要實行“無為而治”?我們在本章中尋找答案。

自古,名與利相連而生,不管是老子所處的春秋時代,還是當今時代,名位引起人們的爭逐,財貨激起人的貪念。在名利的誘惑下,巧詐偽作的心智活動就層出不窮了,這是導致社會混亂與衝突的主要原因。老子在首先便提出了“三不”主張——不尚賢,不貴難得之貨,不見可欲。

“賢能”是先秦時代的公共話題,一般都從正麵理解,但老子對於當世賢能的動機表現和世人的態度都相當警惕,甚至予以否定。

為什麼呢?你看,老子說“不尚賢,使民不爭”。所謂“賢能”,一般來說,指的是領導者既有比較高的品德,又有比較強的才能。從春秋戰國時代以後,賢能政治成為中國政治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內容而論,賢能政治作為一種政治設計,既可以指向君主,也可以指向臣下。指向君主時,往往帶有理想的色彩。因為賢能不是與生俱來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擁有的,但不管是不是賢能,君主仍然是君主。指向臣下時,就要現實得多,可以定作選拔使用的標準,有則用,無則棄。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為了自己的生存和利益,都在網羅人才,重用賢士,高度關注並以不同方式參與社會發展變化的諸子百家,對由什麼人來治理社會同樣高度關注。但是對賢能這一概念,都有著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態度。

相對而言,儒家更重視的是賢德。早期儒家對“德”的強調,是因為人才往往出身低賤,在突破等級藩籬以求獲得任用時,“德”起到了關鍵作用。孔子雖不特別注重賢士,但卻標榜“君子”;孟子強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荀子強調“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他們都提出發揮賢士和能者的作用。

墨家“尚賢”,雖然也重視“德”,但更強調的是以實際才能突破出身的局限,讓底層賢能之士盡量受到重用,同時不回避“利”的追求,強調相應的尊重與報酬。

至於法家,首先強調賢者不可挑戰君主集權,否則就要堅決打擊。同時,法家相信“德”不可信不可靠,君主隻能利用人趨利避害的心理,利用賞罰的手段,讓各種人才的能力全麵充分地開發出來。因此,在法家這裏“賢”與“能”往往指的都是能力,不需要和“德”聯係起來。

而老子所講的“不尚賢”,未必直接針對墨家的“尚賢”。因為“尚賢”之說很有可能是當時流行的話題,隻是墨家將其上升為一大主張。至於“尚賢”的內涵,西漢時期的河上公的解釋是:“‘賢’,謂世俗之賢,辯口明文,離道行權,去質為文也。‘不尚’者,不貴之以祿,不尊之以官也。”把“賢”者認定為是華而不實、“去質為文”的浮誇之士。對於“不爭”,河上公的注釋是“不爭功名,返自然也”。這就把“尚賢”理解為不看重實際才幹,而追求那些徒有虛名的東西。這一解釋雖然有道理,但結合下文來看,“賢”指的是那些會激發人心欲望、導致社會競爭的智者。在這些欲望裏,當然包括功名之心,但實際上所指範圍可能更廣。

在老子看來,推崇“賢”者的後果,會導致許多偽裝的言行,天下的亂源越難平。因為,社會矛盾主要體現為統治者和民眾之間的矛盾,而矛盾產生的主要原因在於統治者過分的貪欲和過度的“有為”。所以,老子在思考如何解決社會矛盾時,不是依賴“賢”人、“智”者的智慧和才能。在老子看來,精英不但沒有解決社會問題,反而會增加某些新問題,尤其他們片麵依靠某種製度措施來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可謂病急亂投醫,治標不治本。與其做加法,不如做減法。“無為”和“反智”就是減法,消除爭競之心,這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講到這裏,給大家介紹一則曆史故事,這是南宋名儒張南軒和宋孝宗的一段對話。宋孝宗言:“難得辦事之臣。”張南軒對曰:“陛下當求曉事之臣,不當求辦事之臣。若但求辦事之臣,則他日敗陛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曉事”,也就是咱們現代語中“懂事”的意思,張南軒對宋孝宗建議要起用懂事的人,並非隻用能辦事而不懂事的人。賢且能的人才固然難得,但賢能之人又具有高明曉事的智慧,不炫耀不標榜,懂得因勢利導更為難得。通過這則故事我們便更容易明白老子立言的用意了。

接下來,老子主張“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之所以“難得”是人為地賦予了它很大的價值。價值抬得越高,誘惑力就越大,有貪欲的人就會想方設法想要得到它,強者訴諸武力,智者訴諸謀略,不安分的人靠偷靠搶,無論是明奪還是暗取,都是禍害社會的行為。老子所指的“難得之貨”不但是“奇貨可居”的大貨,而更多地指向權力。“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名利本為浮世重,古今能有幾人拋?欲望是生命存在的動力,它包括生存和生活的一切需要,但善的欲行可與信願並稱,惡的欲行就與墮落銜接,貪欲往往是紛爭的來源,因此老子主張“常使民無知無欲”,具體說來是通過“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的途徑,使人心靈開闊斷妄想思慮之心,滿足人們的溫飽需要,引導人們不斷削弱和減少偏執,並使人們體魄強健,能夠自立自足。

在這裏,“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中“心”與“誌”指的是人的意識及心理,而“腹”與“骨”指的是人的軀體及生理。我們在前麵講過“無”和“有”是萬事萬物的兩個方麵,就人體而言,“心”與“誌”屬於“無”的方麵,也就是精神方麵;“腹”與“骨”屬於“有”的方麵,也就是物質方麵。所以“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這一虛一實、一弱一強正是辯證法的兩個方麵,講的是心與身的和諧,精神與物質和諧統一。我們常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虛其心,實其腹”重點強調的是關注民生,在當代社會有明顯的務實性。

緊接著,老子提出“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無知無欲”並非老子的一種“愚民”政策,在這裏,“無知”的“知”是與“智”相通的,是指機關算盡的小心機小聰明;“無欲”的“欲”既指貪婪的欲望,也指有意為之、刻意孜求的人為過程。所以“無知”便是消解巧詐偽作的心智而保持心態平和,“無欲”便是消解貪欲的擴張而保持純真樸質。這樣,人們心態平和,欲望寡淡,自作聰明的人不敢輕易妄為,天下安定,自然就是“無為而治”。在這裏,“為無為”並非什麼都不做、無所作為的意思。“為無為”,首先是要為,然後告訴大家怎麼去為;“無為”就是不妄為、不強為,按事物的本來規律去辦事。因此,“無為”的“為”也就和違背的“違”意義是相通的。

總的來說,“節欲”和“無為”是本章的主旨。智巧和貪欲猶如韁索讓人不得自由,消解智巧和貪欲是實現無為的前提,無為意味著國君對民意的順應和引導,引導百姓過上一種質樸純真、清淨恬淡的生活。所以老子希望我們不要沉迷在名利的世界裏麵,應看清物質的本質,重視內涵,重視心靈品質的陶冶,重視心靈的富有。

(撰稿人:宋丹丹李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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