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繞著樹走了兩圈,蹲下來,用小鐵鏟鏟了下表層的土。
我跟在他們身後,心跳壓得像堵在嗓子眼,連呼吸都卡著,胸口像被塞了什麼熱乎又堵人的東西。
他鏟第三下的時候,我幾乎要閉眼。
然後他站起來,說:“看著沒動靜。”
他轉頭和同伴說:“這塊地確實動過。”
“草皮剛翻過一層,下麵的泥是新填的。”
另一個警察點點頭:“把土刮開點看看。”
我聽見他們的鏟子下去,“哧哧”兩聲。
“挖得挺深。”警察低頭說,“至少二十公分以上。”
我的手指絞進袖口,指甲都快摳進肉裏了,袖口被汗浸濕了一圈。
第一鏟,是黑土。
第二鏟,有些結塊,像是壓過。
第三鏟,他們停了。
“下麵空的。”一個警察皺了眉,“什麼都沒有。”
他回頭看我,“你最近翻過嗎?”
我指了指角落裏的肥料:“我前幾天鬆土,順便施了點肥。”
“哦。”他點頭,把鏟子收回袋子。
“還挺整齊的。”
他們離開了。
我站在原地,腳底踩著那塊地,腿發軟。
我親手挖的。
那天晚上我戴著手套,跪在這棵梨樹下麵,一鏟一鏟往下摳。
泥太硬了,鏟斷了一次,我還換了個新的。
我埋得很深。
防水布裹得緊,連頭發都纏在包裏,我打了兩個結才埋進去。
整整三層土,我一層層拍實,蓋好,踩平。
我記得那麼清楚。
可她不在裏麵。
一丁點痕跡都沒有。
不該這樣。
我明明,是親手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