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走了。
新聞上沒提陳靜姝的事,公司也沒什麼動靜,像是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
何明淵開始回家吃飯。
每天七點半到家,換鞋、洗手、吃我做的飯。
晚上會坐在沙發上刷會兒手機,有時候看看我。
我也不說話。
我們之間好像回到很早以前——
剛結婚那會兒,沒那麼多事,也沒那麼多話。
他不提那晚的事。
我也不提。
曾經我們也很美好過,晚上吃飯會坐在廚房的小方桌。
孩子不愛吃胡蘿卜,他就偷偷塞進我碗裏,衝我眨眼睛。
吃完飯,我們三個看動畫片。孩子坐在我們中間,腳踩在拖鞋上,老是往我這邊倒。
那時候是真的快樂。
現在客廳換了木地板,拖鞋不見了。
小方桌也撤了,換了張長長的西餐桌。
照片架還在,但框裏隻剩下兩張合影。
——我們的。
孩子的那張不見了。
我以為是收起來了,找遍抽屜都沒找到。
玩具架也搬走了,書架也清空了,連櫥櫃底下貼的卡通貼紙都被撕掉了大半。
我本以為都清理幹淨了。
也許是壓力太大,我開始整晚整晚的睡不著覺。
我剛躺下沒多久,外麵風很大,窗子被吹得哐哐響。
我本來以為是樓上鄰居孩子鬧夜,穿牆聲。
結果我側了個身,聲音卻更近了。
像是在我屋裏。
我坐起來,沒開燈,屋裏漆黑,耳朵裏隻剩那一點點嗚咽。
小小的,斷斷續續的,像是孩子壓著嗓子在哭,不敢哭出聲。
我下床去尋找,什麼都沒有。
廁所門開著,空的。
客廳燈打開,也什麼都沒有。
我走了一圈,最後回到床上,聲音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