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曾國藩在張亮基提供的寬鬆環境下統管著湘鄉團勇和其他團練部隊,頒布營製,借用戚繼光的兵法進行訓練。同時,他著手用嚴厲的刑法整頓社會治安。他委任在籍江蘇候補知州黃廷瓚、安徽候補知縣曹光漢編查保甲。為了表明誠懇的態度,把思想工作做得深入細致,他以書函勸諭各地紳士,而不用公牘告示。他日夜寫信,發給各府州縣的士紳。
不過,曾國藩把募練鄉勇的責權高度集中,由自己一肩挑起來,沒有把這項任務交給各地的士紳。他說團練很難籌集經費,不必遍地開花,要選擇合適的地方與合適的人才來辦。各地的急務是清查保甲,分清良民和歹徒,以鋤暴作為安良之法。一旦發現土匪作惡,便可密函報告。隻要報到了省城,他就可以拿出巡撫的令旗將匪徒就地正法,用不著再給監獄添麻煩。這樣省去了公文旅行的周折,做到無案不破。
曾國藩在長沙幫辦團練的衙門名為“湖南審案局”,設在魚塘街,緊挨著巡撫衙門。這個審案局專管治安案件,凡有加入會黨、搶劫及其他嚴重侵害治安行為的嫌犯,都由審案局審理。
曾國藩加重治安處罰,引用嶽飛“不要錢、不怕死”的口號作為自己的座右銘,一時得到好評。他善於用誠意感召人心,每當有鄉下的學者來訪,他都是和言細語,謙恭有禮。他會耐心地聽完對方陳述意見。如果提議可行,他就斟酌照辦;如果提議是他不能采納的,他也不會橫加指責。對於草根來訪者他也以禮相待。於是人人都想得到提拔,都願為他效力。他權衡各人的才智和特長,酌情使用,無論是聰明伶俐的才俊,還是忠厚謹慎的老實人,都能得到合適的位置,可謂人盡其才。
通過第一輪考察,曾國藩為自己羅致了幾個可靠的幫手。他重用四十七歲的新田人張榮祖。此人是一名在籍的七品知縣,曾國藩讓他參與辦案。曾國藩又將道員張其仁任命為總巡,任命夏廷樾和裕麟為團練委員,稱為“幹練”,有事參與謀議。
2月7日,陰曆除夕,鹹豐下旨,命令張亮基、潘鐸和曾國藩共同負責在湖南招募兵勇。2月10日,大年初三,鹹豐再次頒旨,說自己在皇宮內日夜思考除莠安良的事情。他說,匪徒多的地方也是良民居多,作為封疆大臣,隻有鏟除惡心,才能使人民不受傷害,讓地方得到安寧。瀏陽和攸縣等地的匪徒必須總督和巡撫認真查辦,並與曾國藩一道,參照地方形勢統籌辦理,才能最終剿滅。
曾國藩接到諭旨,立即向湖南各個州縣發出號令,要求對土匪和逃勇格殺勿論。他自己在長沙招募勇丁,揭開了嚴厲打擊會黨和其他造反武裝的序幕。
曾國藩辦案果斷,刑罰從重。凡是破壞社會安定的疑犯,解到之後,罪行一經查實,隻有三種處理辦法:罪行嚴重的立即斬首,罪行較輕的用棍棒擊斃,罪行更輕的也要挨上千百鞭笞。
由此可見,曾國藩在湖南能夠有所作為,首先是因為他采取的嚴厲措施與皇帝的意思非常吻合,能夠挾天子之威而雷厲風行。其次是得到了巡撫和布政使的全力支持,能夠放開手腳大幹。他借助審案局辦案,把勢力範圍擴展到了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