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水的味道讓我清醒過來。
護士告訴我流產了,得在婦產科躺一個月,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麼久。
我要讓所有人知道真相,
知道那個得獎的藝術品裏,裝的是一個活人的手。
我搜索了幾家媒體的電話,約了兩家最有名的藝術雜誌。
藝術界新貴的聳動消息很招人關注,記者們很快到了病房。
“《愛之祭》是用我的斷手做的。”
我忍著疼說。
記者們互相看了一眼,拿出錄音筆準備記錄下來。
就在這時,病房的門開了。
宋清迪走了進來,手裏拿著一遝文件:“你最好想清楚再說。”
她把文件攤在床上:“看看你簽的合同。”
這是份保密協議,上麵寫著:
助理不得泄露藝術家的創作過程、手法及相關信息,
違者賠償人民幣五百萬元。
我的手抖得厲害:“這不是我簽的!”
“是嗎?”宋清迪假笑著,
“筆跡鑒定說這就是你的字。要不要去法院對質?”
記者們麵麵相覷。
“沒有證據的話,這種指控後果很嚴重。”
一個記者收起錄音筆。
“這新聞還是等等再報吧。”另一個也站了起來。
他們走後,宋清迪在床邊坐下:“現在知道該怎麼辦了嗎?”
“那是我的手!”
“那不重要,現在那是一件藝術品。”她打斷我,
“而且馬上就有人要買。你想背上五百萬的債嗎?”
護士進來換藥時,宋清迪已經走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收到律師函,因為違反了保密協議,要我賠五百萬。
“如果你願意,可以繼續給詔墨打工。”
宋清迪在電話裏說,“就當分期還錢。”
我掛了電話,護士進來:“這是您的住院費。”
一張寫著“欠費”的單子遞過來。
“您未婚夫說沒錢,讓您自己付。如果下午還付不上......”
因為欠費和不滿足住院條件,不到一小時,我就被推到了醫院外麵。
冷風吹在身上,我渾身發抖,卻隻能扶著牆往家走。
肚子還在疼,但我已經沒有別的辦法。
走到熟悉的單元樓前,我拿出鑰匙,缺發現鎖已經換了。
按門鈴也沒人應。
打開手機,裏麵是我收到的最後一條信息:“你的東西都在物業。”
是陸詔墨發的。
雙腿發顫,我靠著門坐在地上。
樓道裏的穿堂風吹起我空蕩的左袖,那裏又開始疼。
我在門口坐了一下午。
天黑了,樓裏的燈一盞盞亮起來。
手機震了一下,物業發來短信:
“如不及時領取個人物品,將視為遺棄處理。”
我扶著牆站起來,往物業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