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地處楚頭吳尾,長江鄱陽湖於此交彙,得天獨厚的交通優勢使其成為兵家必爭之地,自春秋戰國至1949年解放軍橫渡長江,湖口有記載的大戰不下五十餘次。殘酷的戰爭是文化的摧毀者,方便的交通又是文化繁榮的推動者。最初,湖口先人就是從戰爭的“擂鼓衝鋒,鳴鑼收兵”中得到啟發,青銅冶煉業的發達,封建婚喪嫁娶,祭祀禮儀中的樂禮製度,加速了樂器的出現和打擊樂的普及。
在自然科學尚不發達的時候,人們在遇到災難、表達願望時習慣於求神求天,驅鬼逐邪,宗教巫風日盛,打擊樂便是其中的禮儀或交流工具。在宋元時期,湖口民間戲曲已廣泛地使用打擊樂。經過約3000年孕育,至明代,湖口先人吸收其精華,將《絲紐》等曲牌合編為十段曲譜,形成了。
據清康熙壬辰版《湖口縣誌》關於樂器的記載:麾一、琴二、笙四、簫四、笛四、塤二、箎二、柷一、搏拊鼓二、大應鼓一、小銅鐘二……兵毀。關於社學的記載:又次於聽樂堂,或教以鼓節,或教以詩歌,或擊魯鼓、薛鼓之全……關於民俗的記載:除夕祭祖、張樂……立春道士牛勾芒於前,具鼓樂隨後;元宵簫鼓花炮,往來達曙,至是日畢……其中雖然沒具體點明十錦打擊樂的產生時期,但有“湖口風俗綜諸說而觀之,可以征汙隆焉……邑自隆、萬以來,比戶謳歌”之句,其意是這些風俗與時局興盛衰敗相關,按隆慶時期算起,距今也有近600年曆史。另據張青鄉石後灣祖譜記載:眾老鳴琴歌舞申修家乘……群登禮樂之堂。可見明清樂器之齊全,音樂教育之規範,官方及民間使用之普遍。石後灣遷入張青鄉在元末,其祖譜記載的是明朝修譜的盛況。從石後灣發現的湖口十錦打擊樂譜來看,是宋明時期的工尺譜。
湖口十錦音樂脫胎於宮廷禮樂,吸收了民間音樂及宗教、戲曲音樂的精華,是一種雅俗共賞的傳統民間音樂合奏曲。其表演形式分兩種,一種是行樂,一種是坐樂,默契程度要求極高。坐樂主要是在慶祝豐收、祭祀禮儀、戲曲開演前等活動中演奏,一般鼓樂手圍成半圓或列成一排進行合奏,鼓手位於中間位置。當麵鑼鼓對麵敲,越敲越得勁,場麵氣氛十分熱烈。行樂是在行進中進行合奏表演,一般在家族送譜、接新娘、遊菩薩、遊龍等一些行走項目中表演。在演奏過程中,鼓手在前,馬鑼選手在最後。服飾也有講究,一般鼓手紮紅色頭巾,著黃色傳統對襟服裝,其他樂手紮黃頭巾,著紅色傳統對襟服裝。這也說明鼓手地位的重要性,因為整場演奏的旋律節奏起承主要由鼓手引領。行樂中,樂手還可穿插多種步伐和動作。尤其是馬鑼選手,一般化裝成小醜臉譜,不時將馬鑼拋向高空,讓聲音響徹雲天,然後又接住接著擊打,其動作風趣活潑,於震撼喧鬧中平添幾分滑稽和情趣。
打十錦是打擊樂與管弦樂的合奏形式。其曲譜由《絲紐》《雁邊翅》《長槌》《走槌》《挑簾》《黃板頭》《條子》《紅繡鞋》《工尺上》《四丁盡》等曲牌合編為十段器樂曲牌。其聲悠揚悅耳,扣人心弦。時而急切切,振奮人心;時而平悠悠,猶如行雲流水;時而蹦脆脆,令人歡快活躍。其樂器分別有鼓、板鼓、大鑼、鈸、小鑼、馬鑼、雲鑼、二胡、笛子、嗩呐、碰鈴等打擊樂器和管弦樂器。湖口縣每個自然村,都有自己的樂隊和樂器。人們習慣把樂器稱為“響器”,有的自然村甚至擁有幾套“響器”,當然也有的村子不是很齊備。表演人數視樂器的多少而定,一般不少於10人。
自明朝以來,湖口十錦音樂使用十分普遍,演出一般以家族自然村為單位。近年來受經濟一體化、全球化的影響,有的村子組成不了樂隊,也有的樂隊是由多村愛好者自願組成。四時八節,農閑時節,鏗鏘的節奏、悠揚的旋律依然會蕩漾在長江和鄱陽湖的上空。
2016年,湖口十錦音樂被列入第六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