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馬上開車,獨自去了醫院。
醫生一邊給我講解藥品的服用事項,一邊叮囑我:
“你有先兆流產的傾向,這段時間要好好養護,千萬不能大意。”
回到和霍夜明的婚房,我一邊打包自己的東西,一邊思考接下來的路子。
我其實可以很輕易地離開。
反正,我和霍夜明結婚一年,直到現在,都沒有領證。
原因很簡單。
霍夜明認為,設計陷害了白蕙的我,能跟他舉行婚禮,都已經要燒高香。
不領證,是他和我結婚的前提條件之一。
拜他所賜。
結婚一年,我隻和他是同居的關係。
結婚的第二個條件就是,我生下的孩子,要過繼給白蕙撫養。
“你是她的親姐姐,又是你害得她無法生育,這個債,必須由你來償還!”
如此離譜的結婚條件,也隻有在我昏迷剛醒的時候,才能被我同意。
被綁架擊暈後,我昏迷了整整一個月。
我醒來了,記憶卻終止在了白蕙來之前。
白蕙來之前,我還有疼愛我的母親、父親白明德對我也非常疼愛。
連霍夜明,也愛我愛得死心塌地。
而昏迷醒來,我的母親已經離世,父親也對我不聞不問。
我的所有生活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霍夜明身上。
我懼怕他的變心、懼怕他也不要我。
在那種極度恐慌的心態下,我沒有細想,就答應了他極度羞辱的結婚條件。
而在結婚之後,我才知道。
時間是最客觀的東西,它總能讓那些渾濁混亂的腦子,逐漸清醒。
我按著肚子,慢慢做好了決定。
我要遠走高飛。
就在這時,樓下的玄關,響起了開門的聲音。
我的動作一滯,沒想到霍夜明竟然會回來。
如果被他發現了我在打包東西,就麻煩了。
我鎖上臥室的門,走了下去。
我總能把他再趕出去。
就當我走到一樓,才發現,來的是不是霍夜明。
而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霍夜明的姘頭,白蕙。
她踩著高跟鞋,跋扈地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