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理解他的,我隻是個會殺豬的商戶之女。
能夠嫁給他,不過是因為我運氣好,遇到了當時落魄、顛沛流離的他。
現在所有人都應該回歸正位。
他重新回到了京城,當然也就不再需要我了。
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情——沈耀之說當時為生計所迫,他的畫是不得已而畫的。
找我也是他為生計所迫,並不是他真正喜歡的。
他喜歡的女郎,絕不是我這種來自西北會殺豬的普通女人。
我像隻老鼠一樣,陰暗的來,落荒而逃。
沈耀之的神情是我從未見過的認真與溫柔。
我沒有想過像他這樣高貴的富家公子,竟然也會露出這樣脆弱的一麵,這樣愛人的一麵。
我想起那年冬天,沈耀知在他的攤位上幫人看書信,畫賣不出去,他就幫人寫信。
那麼冷的天,他連一件像樣的棉衣都買不起,露在外的手指凍得關節發紅,手都在發抖。
我拿爹攤位上的十斤豬肉,去給他換了一件最好的棉衣,靜靜地放在了他的攤位上。
我知道這個人嘴強得很,如果當麵給,他一定不會接受。
我差點被我爹打死。
西北苦寒,那段時間豬肉貴,十斤豬肉可以換來一家人三個月的口糧。
可我不後悔。
後來沈耀之穿上了那件棉衣,那樣精致而白皙的臉龐,套在那樣黑乎乎的棉衣裏。
我覺得實在是太浪費了。
這樣漂亮的小郎君,應該被好好地養著,要是我有錢就好了。
老爹以前總說我隻會混吃等死。
可自從那日之後,我開始認真地跟他學習殺豬,賣豬肉。
我爹殺豬是一把好手,可做生意一般般。
我們家做生意的本事可能都長在了我的頭腦裏。
我能夠通過客人的衣裳和言語,判斷他們的身份,並且給出切實的建議。
比如賣餛飩的老劉,我就讓他多買些精瘦肉,做餛飩好吃。
做高檔酒桌的老胡,我會把最好的後腿肉留給他。
那些豬下水,我就留著賣給附近的街邊攤子。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們莫家後繼有人。
那個殺豬的老莫女兒不僅也會殺豬,還很會做生意。
我慢慢接管起了爹的攤位。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個身高八尺、長相魁梧的男子到處打聽,有沒有豬肉攤位願意能夠賣給他一百斤的肉。
沒有人接他的生意,這人看上去衣著樸素,還是個生麵孔,沒人敢信他。
而且,我們這個小鎮上能拿出一百斤肉的攤位少之又少。
萬一這人拿完貨給不出錢,那虧的就是小販們,所以大家寧願不做這個大單,也不敢承擔這個風險。
他問遍了所有的攤位,都被拒絕。不得已,才在我的攤位上皺著眉頭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