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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文公六年

公元前621年,。

六年春,晉於夷,舍二軍。使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處父至自溫,改於董,易中軍。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且謂趙盾能,曰:“使能,國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製事典,正法罪。辟獄刑,董逋逃。由質要,治舊,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既成,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使行諸晉國,以為常法。

六年春,晉國在夷地檢閱部隊,撤銷新上軍和新下軍。

此前晉軍的編製為五軍,每軍設正、副元帥各一名,總共是十名元帥,也就是晉國十卿。這些年來,十卿相繼凋零,碩果僅存的隻有箕鄭和先都。這個時候裁撤部隊,可以說正當其時。為什麼這麼說呢?古時,中國人當官的傳統是能上不能下,功勞越大、資格越老的官員,越是如此。國家對待這類老人家,不能得罪,隻能采取哄著養著的方式。十名元帥就是十個活菩薩,個個都有性格,個個都不好對付。晉襄公想裁撤他們,但是又不敢。那就隻能耗著,等到他們都走得差不多了,再來個釜底抽薪,幹脆縮減編製,不設那麼多“神位”,免得麻煩。

三軍之中,中軍為尊,同時中軍元帥也是晉國的執政卿,人選至關重要。開始頒布的人事任命,是狐偃的兒子狐射姑(字季,獲封賈地,又寫作賈季)為中軍元帥,趙衰的兒子趙盾為中軍副帥。等到陽處父從溫地回來,便說服晉襄公在董地再搞一次“大”,改任趙盾為中軍元帥,狐射姑為中軍副帥。

陽處父這麼做,有結黨營私之嫌。因為他曾經是趙衰的屬下,趙衰對他有知遇之恩。據說,當年陽處父想投靠晉文公,托狐偃推薦,三年不成;托趙衰推薦,三天就上班了。現在陽處父為了回報趙氏,一個勁兒地在晉襄公麵前稱讚趙盾“有能力”,而且說“任用能人,於國有利”,硬是把趙盾抬了上去。

趙盾,也就是原文中的“宣子”,從這個時候開始掌握晉國的軍政大權。他倒真是有作為,一上台就風風火火地製定各項規章製度,修正刑法律令,清理官司積案,監督追查罪責,推行使用契約,清理積弊沉屙,恢複等級秩序,重設廢棄官職,選拔民間賢能。政令製定完成之後,交給太傅陽處父和太師賈陀,使之在全國推行,成為日常之法。

晉國從此進入了趙氏當政的年代。

臧文仲以陳、衛之睦也,欲求好於陳。夏,季文子聘於陳,且娶焉。

臧孫辰看到陳、衛兩國和睦,覺得有必要和陳國搞好關係。搞好關係的辦法是結親。但是魯文公已經娶了齊國公主,結親的事隻能由卿大夫去完成了。夏天,季友的孫子季孫行父訪問陳國,並且在那裏娶妻。

原文中的“季文子”即季孫行父——季為其氏,文為其諡,子則是對卿大夫的尊稱。在《左傳》的記載中,類似的人名還有很多,趙宣子、孟獻子、叔孫宣子……這些形形色色的“子”,均是各國的名門望族,位高權重,甚至淩駕於國君之上,構成了春秋時期政治舞台上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

君子曰:“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詩》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若之何奪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是以並建聖哲,樹之風聲,分之采物,著之話言,為之律度,陳之藝極,引之表儀,予之法製,告之訓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禮則,使毋失其土宜,眾隸賴之,而後即命。聖王同之。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複東征也。

秦穆公任好去世,以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虎殉葬,這三個人都是秦國的賢臣。秦國人為此而感到悲哀,為他們賦了《黃鳥》這首詩——

“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交交黃鳥,止於楚。誰從穆公?子車虎。維此虎,百夫之禦。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而據《史記》記載,當時為秦穆公殉葬的,不隻是子車氏三兄弟,而是多達一百七十七人!秦穆公在世的時候,以仁義著稱,死後卻以活人殉葬。不管是他本人的遺願還是後人的安排,這種做法都極其愚蠢,極其惡心!

也有這樣一種解讀:秦穆公在世的時候,禮賢下士,貴信重義,有很多人受其恩惠,感其仁義,主動要求以死相殉,追隨其於地下。但是無論如何,儒家對人殉一事,是持堅決否定態度的。孔子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連以人形陶俑殉葬都反對,以為那是斷子絕孫的事。《左傳》則借君子之口評論:“秦穆公沒有當上盟主,也是應該的,因為他死了之後還拋棄百姓。先王離世的時候,還給百姓留下治世的法則,何況奪去他們的好人?《詩》上說:‘賢人之亡,乃國之殤。’就是哀歎缺少賢能之士,怎麼還去奪走他們呢?古代的王者知道壽命不能永久,因此建立神聖而睿智的法則,為百姓樹立風氣教化,分給他們旌旗服飾,將對他們有益的話記載於史冊,為他們製定準則,對他們公布法度,設立表率以引導他們的行為,教他們遵守規章製度,告訴他們先王的遺訓,教育他們不要過於追逐利益,給他們安排一定的職責,引導他們合乎禮儀,讓他們不要脫離實際,讓大家信賴他們,然後才離開世上。聖人和先王就是這麼做的!現在秦穆公沒有好的法則留給後世也就算了,反而帶走他們的賢能之士以為殉葬,這便很難處於上位,領袖群倫了。”君子以此知道,秦國不能夠再向東發展了。

確實,自秦穆公去世很長一段時間,秦國便成為西北邊陲一個默默無聞的國家,在春秋時期基本沒有存在感,直到戰國時期通過商鞅變法才又重新崛起。

秋,季文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何害?”

秋天,魯國的季孫行父將訪問晉國,出發之前給手下安排了一項奇怪的任務:準備一些喪事用的禮儀物品再出發。手下人說:“要這個有什麼用啊?”季孫行父說:“預備不虞之事,是古人的金玉良言。假如遇到事情了,求而不得,那就真的處於困境了。所以,多準備一點,又有什麼害處?”

對照後文來看,季孫行父還真是未卜先知。

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君嬖,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趙孟使殺諸郫。

八月十四日,晉襄公去世了。太子夷皋,即後來的晉靈公,當時年齡尚幼。晉國群臣以國家有難為由,謀求立年長的公子也就是晉襄公的兄弟為君。

晉國有什麼難?從這幾年的記載來看,晉國安穩得很啊!既無強敵入侵,也無天災人禍,在外交上屢屢得分,一團和氣,天下太平。要說有難,倒是這班卿大夫各懷鬼胎,在繼承人的問題上各持己見,指手畫腳,越俎代庖,存心把問題搞複雜,好謀取私利。

趙盾的意見是立公子雍:“公子雍親近賢人,而且年長,先君寵愛他,又與秦國親近。秦國是晉國的老朋友了。安排好人上位,國家政權就鞏固;侍奉年長的君主,辦起事來就順利;立先君喜愛的公子,符合孝道;結交舊友,可得安定。咱們因為國家有難而謀立長君,如果立有這四種品德的人,則國難也就緩解了。”

狐射姑則認為,不如立公子樂:“(母親)辰嬴有寵於兩位君主,立辰嬴的兒子,百姓必然安定。”

趙盾說:“辰嬴地位卑微,在先君文公的妻妾中排名老九,她的兒子能有什麼威望?而且受到兩位國君的寵愛,那叫淫賤。公子樂作為先君的兒子,不能求得大國而出居小國,那叫鄙陋。母親淫賤,兒子鄙陋,哪裏來的威嚴?陳國小且遠,一旦有事也不能救援,怎麼能夠安定呢?公子雍的母親杜祁由於國君的緣故,讓位給而使其在上位;又因為狄人的緣故,讓位給季隗而自己屈居其下,所以在先君的妻妾中排名第四。先君因此喜歡她的兒子(公子雍),讓他在秦國做官,做到了亞卿。秦國大且近,一旦有事足可相救。母親有道義,兒子受到寵愛,足以威懾萬民。立公子雍,難道不是很好嗎?”

這段對話的信息量很大,有必要分析一下——

第一,趙衰和狐偃同為晉文公的心腹老臣,他們同舟共濟,為晉文公爭奪君位、振興晉國、稱霸天下做出了傑出貢獻。但是,到了他們的下一代,就開始因為爭權奪利而反目成仇了。趙盾和狐射姑在誰來當國君的問題上各執一詞,並非真正為晉國的未來考慮,而是誰支持的一方能在這場較量中獲勝,誰就掌握了晉國的未來。很明顯,趙盾的嗓門比狐射姑大。

第二,前麵說過,晉國自晉獻公以來,就有驅逐群公子的傳統。為了避免出現君位爭端,往往將太子的兄弟們全部送到國外去居住。所以晉襄公的兄弟公子雍被送到秦國,公子樂被送到陳國。

第三,晉文公有很多女人。公子雍的母親杜祁,排名原本靠前。但是為了禮讓晉襄公的母親和翟國來的季隗,所以才排名第四。那麼,公子樂的母親辰嬴又是什麼身份呢?史上公認,辰嬴就是懷嬴,也就是曾經嫁給晉懷公,後來又嫁給晉文公的秦國公主,所以說她“嬖於二君”。但這是說不過去的。“嬖”的意思是賤而有寵。懷嬴是秦穆公的女兒,當年晉文公為了坐穩君位,把她當個寶貝迎回晉國。山之戰後,她還說服晉襄公將孟明視等秦軍將領放回秦國。這樣一個女人,怎麼可能是地位卑微呢?如果、季隗、杜祁在晉文公的後宮分別排名第二、第三、第四的話,排名第一的又是誰?非懷嬴莫屬。隻不過是懷嬴沒有生育,所以才讓晉襄公當上了嗣君罷了。所以可以肯定,懷嬴和辰嬴,絕非同一個人。

那麼,辰嬴究竟是什麼人?

別忘了,魯僖公二十三年,晉文公還是流亡在外的公子重耳的時候,“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

秦穆公一股腦將五個女兒嫁給晉文公。其中懷嬴是主打產品,其餘四個是充話費送的,也就是所謂的“媵妾”。由此不難推測,辰嬴便是媵妾中的一位,晉文公喜歡她。晉文公死後,晉襄公又“烝”了她。這才是“嬖於二君”的準確意思。

趙盾和狐射姑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幹脆各自行動。趙盾派先蔑、士會前往秦國迎接公子雍,狐射姑也派人到陳國去迎接公子樂。

趙盾派刺客埋伏在郫地,暗殺了公子樂。

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書曰“晉殺其大夫”,侵官也。

晉國的政治鬥爭進入白熱化。狐射姑記恨當時陽處父說服晉襄公調換他和趙盾的位置,也知道陽處父這個人其實在晉國沒有人支持——這一點很有意思,陽處父給趙盾幫了一個大忙,趙氏家族難道不是陽處父的後援嗎?對照前麵的記載,我們隻能這樣猜測,陽處父確實是太過剛硬了,硬到連和他站在一個戰壕裏的同黨都不喜歡他——這一年九月,狐射姑派本族人續簡伯殺死了陽處父。

《春秋》記載,“晉殺其大夫”不是說狐射姑,而是譴責陽處父逾越了職權,因為當時晉襄公都已經任命狐射姑為中軍元帥了,陽處父硬要改變,侵奪了人家的官職。

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

十月,魯國派公子遂來到晉國,參加晉襄公的葬禮。

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夷之,賈季戮臾駢,臾駢之人欲盡殺賈氏以報焉。臾駢曰:“不可。吾聞《前誌》有之曰:‘敵惠敵怨,不在後嗣,忠之道也。’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介人之寵,非勇也。損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釋此三者,何以事夫子?”盡具其帑,與其器用財賄,親帥之,送致諸竟。

十一月,趙盾發動反攻,殺續簡伯。狐射姑逃亡到狄人部落。

狐射姑逃亡的時候,形勢想必已經十分危急,所以家室都被落在了晉國。事後,趙盾派臾駢將狐射姑的家人給護送過去,這顯然是一個沒安好心的安排——“夷之”的時候,狐射姑曾經當眾侮辱過臾駢,這不是正好給機會讓臾駢報仇嘛!臾駢的手下也都摩拳擦掌,準備殺盡狐射姑的家人。臾駢卻不同意:“我聽說《前誌》有言:‘對待恩惠或怨恨,都與後世無關。這才是忠誠之道。’他老人家(指趙盾)對狐射姑表示有禮,我卻因為他的信任而借機報複自己的私人恩怨,恐怕不好吧!借別人的信任而施以報複,這也不叫勇敢。消減我的怨氣而增加別人對我的仇恨,這也不叫聰明。以個人恩怨而損害公事,這也不叫忠誠。舍棄了這三種品德,又拿什麼去侍奉夫子?”於是他將狐射姑的妻子兒女以及家裏的器用財物全部整理好,親自帶兵護送到邊境。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

朔是月初。每月初一日,國君祭祀鬼神,稱為告朔;告朔之後,聽取臣下彙報工作,發號施令,稱為聽朔,又稱視朔;然後到宗廟獻祭,稱為朝廟。

告朔、聽朔、朝廟都是規定動作。閏月不告朔,當然是非禮。前麵說過,閏月用來補足歲差,根據四時八節來安排農事,農事合於時令則百姓富裕,所謂生民之道,也就在這裏了。閏月不告朔,也就丟棄了施政的時令,還怎麼治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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