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和陸城大學時就認識,我們都是美術學院的學生。
隻不過那時的我,是畫圈赫赫有名的天才畫家,而陸城,隻是個連基礎都畫不好的差生。
本來我們之前毫無交集,但某一天,我遇見了來探望他的林沁雅。
看著一襲白裙,笑顏如花的她,我心動了。
為了追求林沁雅,我高價聘請那時缺錢的她做我的模特,將她視為我的繆斯女神。
她是我一切的靈感來源,我筆下的每一副畫都帶著她的影子。
功夫不負有心人,林沁雅終於被我感動,答應做我的女朋友。
就在我感歎幸福終於降臨的時候,一場意外發生了。
我,林沁雅和陸城在校外遇到了小混混的圍堵。
為了保護她,我硬生生被砍了二十刀,其中一刀還刺穿了我的右手,將我的五指全部砍斷。
可就當我蜷縮在地上痛苦呻吟的時候,
一直被我死死護在身後的林沁雅卻拉著陸城頭也不回的跑了。
我被路人送進了醫院,右手手指雖然接上,但是這輩子都拿不起畫筆了。
我的父母也在看望我的路上出車禍身亡。
在我住院康複的半年裏,林沁雅一次都沒有來看過我。
我擔心她的安危,笨拙的用左手發了一千條消息,可她卻隻回複:“和你談戀愛隻是玩玩而已,我根本沒有愛過你。”
我傷心欲絕,準備放棄,她又哭著跑來找我,說要和我結婚。
後來我才知道,那一天,陸城戀愛了。
但當時看著她哭的梨花帶雨的臉,我沒有問她那些話是什麼意思,而是死死抱住她。
就像抱住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那時的我太天真了,認為她是我唯一的救贖。
我賣掉所有的畫,用資金投資林沁雅創業,而自己則在家中打理好一切,為她洗衣煮飯。
我總以為來日放長,隻要我努力,林沁雅總會愛上我。
可現實告訴我,我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