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愛吃雜食,時常被大人們教訓,說點心不是當飯吃的。這句話裏的真理我一直相信著,因為的區分就是這樣定的。我們鄉下的點心大抵可以分作兩類,一是幹點心,在茶食店裏所賣的是,二是濕點心,一切蒸製及有湯的東西。這第二類中有蓮子茶、湯圓、燒賣、花餃、餛飩、包子、各式麵、藕粥等,有的家製,有的有專店,半幹濕的糕和麻糍一類也就附在這裏。這些濕點心固然可以吃個半飽,但總不把他當飯,除非是有特別情形,這也隻是偶爾的例外而已,所以有些舊式的老輩訴說胃口不開,問他今日吃了些什麼,則麵和餃子之類也相當吃了些,可是飯並沒有吃,因此足見胃口是不好了。這個道理拿到北方來,便全然講不通,這裏說吃飯,不能如字講的,固然也有小米飯與高粱米飯,一般所珍重的是麵條,饅首與烙餅,用南方的舊標準來看,乃是以點心當飯的。不明瞭這個關係的人來到以麵食有名的地方,一吃餛飩炒麵等,覺得並不及南方好吃,未免奇怪,其實是當然的。因為這裏乃是當飯吃的呀,在北京要吃麵食的點心,必須去找江蘇或揚州的館子,在那裏所做的才不是飯而是點心。北方烙餅有一手指厚,奢侈點裹一片肉,普通隻用蔥蘸醬,卷了就吃,我們鄉間戲台下賣的山東餅乃薄如指甲,卻加上紅醬辣醬蔥花,裹上幾倍大的一條油條,廣東月餅的用意相同,這表皮差不多隻作容器用而已,這正是一個很明白的例子。
原載《亦報》一九五〇年二月二日